不懈努力,机构已在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争取到少量工作岗位,使有一定生产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的轻度智障人士经过短期职业训练和人际交往训练进入就业的行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融合。
3.“阳光工场”
在上海市2007年政府实事项目“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的推动下,殷行街道“‘阳光之家’绢花手工艺加工工场”得以建设和运营。在街道
“阳光之家”原有“来料加工”项目的基础上,服务社开拓生产加工项目,与老凤祥型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隆挤塑料厂建立了新的业务关系。直至目前,该街道“阳光之家”所有全日制学员均在服务社内接受简单劳动技能培训或非正规就业。
四、 绩效
(一) 学员能力显著提高
经过近2年的培训,学员学习和掌握了多方面的知识技能,能力得到显著提高。首先,他们的自信心得到提高。由于长期隔离,学员初来机构学习时多表现为紧张、退却、不敢交流等自卑心理。现在,这一心理状态有了不同程度的改观,有的还变得大胆、勇敢,生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独立意识获得大大提高。其次,认知范围得到拓展。通过系统的教育与训练,他们的文化知识和生活常识丰富了,认知范围不断拓展,学习能力不断提高。第三,生活和劳动技能得到提高。通过日常生活能力训练、劳动技能训练,学员的日常生活能力得到显著提高,衣、食、住、行和个人卫生均达到完全自理;大多数学员掌握了好几种劳动技能,如工艺品制作、简单劳动等。第四,社会适应行为有了明显改善。通过组织机构内外的各种社会活动,他们与人交流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提高,交流的内容得到扩展;在学习、活动和简单劳动中,基本能够做到遵章守制,懂得礼貌。
(二) 机构运行日趋规范
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根据市残联《关于本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加强了“阳光之家”运行的规范化建设。在组织上,该“阳光之家”形成了由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社区志愿者和家庭网组成的稳定的服务队伍。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均接受过有关智障人士心理、智障人士教育教学、智障人士康复训练、简单劳动技能培训技术、特奥运动训练以及机构运行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并全部持证上岗。在制度建设上,该“阳光之家”建立、健全了多项规章制度,如工作人员岗位守则、学员守则、教育教学制度、日常工作记录制度、考勤制度、安全制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家长联系制度和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3]。组织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确保了殷行街道“阳光之家”规范、平稳地运行。2006年底,殷行街道被命名为“全国特奥示范社区”,2007年7月被评为上海市“阳光之家”先进单位。
(三) 社会支持力度稳步提高
街道居委会、区“阳光之家”指导中心和街道“阳光之家”以2007特奥会为契机,通过组织多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为社会各界参与“阳光之家”工作搭建了平台,提高了社会对残疾人事业的关注程度和支持力度。目前,该“阳光之家”已与社区内高校志愿者组织、部分中学党支部建立了稳定的服务关系,而部分企事业单位还为“阳光之家”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简单劳动岗位及产品加工项目,极大地推动了学员的非正规就业。
(四) 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街道“阳光之家”自开办以来,在各级职能机构领导的支持和热心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得到了稳步的发展,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006年10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回良玉副总理、残疾人联合会主席邓朴方等领导人视察了殷行街道“阳光之家”的工作,而上海市政府领导也多次来此检查、指导工作。此外,我国北京、江苏、四川、香港和台湾等省市、地区的残疾人工作者及美国、瑞士、联合国等国外相关组织也曾来该机构参观考察。2006年11月中旬,国际特奥委、上海市政府、联合国体育办公室共同在联合国总部举办了主题为“特奥运动与社会和谐发展”论坛,殷行街道
“阳光之家”负责人代表上海市“阳光之家”参加了本次论坛的系列活动,向世界各国代表全面介绍了“阳光之家”的发展情况,引起极大反响。2007年4月,中央对外宣传媒体代表团来该机构进行考察和采访。
五、 讨论
(一) 将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纳入政府的常规工作中
殷行街道“阳光之家”的建设表明,只有将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纳入到政府的常规工作中,智障人士的社会融合才有保障,才能平稳发展。2001年国家14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指出,社区残疾人工作应是“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将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融为一体、同步发展、共建共享”,“建立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社区残疾人组织为纽带、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4]。殷行街道办事处于2006年将办好“阳光之家”列入工作计划中,并明确提出了“加快‘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对有基本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要达到100%;探索建立‘阳光之家’的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充分发挥‘阳光之家’简单劳动、教育培训、康复等五大功能”[5]的工作目标,促进了“阳光之家”规范、快速的发展。2007年6月,杨浦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研讨会,就区域内“阳光之家”硬件标准化建设、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区域内资源整合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一系列指导性意见[6]。正是有了区委和街道政府的重视和扶持,殷行街道“阳光之家”才能取得今天的成功。
(二) 明确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作
“阳光之家”的工作内容是多方面的,需要多部门支持与协作。如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伤害救治;教育部门的教育训练指导和教材设计、师资配备;劳动服务机构的职业培训和岗位设置等。随着智障人士社会融合工作的不断深入,相关机构的配合与衔接将更为重要,因此需要市政府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为使“阳光之家”可持续地运行,各机构尚需完善现有管理系统和规章制度。比如进一步完善智障人士的档案管理、人员配置、经费募集、就业培训与安置、家庭与机构联系等各项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建立有效的机构运转机制和管理保障制度,使机构科学、长效地运行。
(三) 拓展智障人士的就业形式
当前,“阳光之家”的运行成本较高,长远稳定的发展急需解决智障人士的就业问题——支持性或独立性就业、正规或非正规就业。在“阳光之家”原有功能的基础上,拓展技能培训的服务职能,以支持有劳动能力的智障人士尽快就业。
(四) 建立稳定的高素质工作队伍
智障人士社会融合涉及多个领域,因此要求“阳光之家”具备不同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队伍。在与殷行街道管理及工作人员的交流中感悟到,“阳光之家“的工作性质对工作人员提出了三个基本要求:首先,在观念上要求从业人员做到爱心、耐心和细心;其次,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技能;第三,具备沟通、合作的能力。殷行街道“阳光之家”的曹老师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对学员的心理、行为、需求及家庭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建立了学员信息库,为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训练及相关服务奠定了基础。
(五) 吸纳志愿者的参与
为使“阳光之家”能够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我们还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社区居民的积极支持与参与。殷行街道“阳光之家”之所以能够有效地开展工作,一方面与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另一方面与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也是分不开的。
参考文献
[1]《关于下发〈关于推进“完善全市240所‘阳光之家’建设,包括建立50所接纳轻度智障人士从事非正规就业的‘阳光工场’”市政府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disabled,20070525。
[2]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智障人士阳光行动”实施方案》,http:///disabled,2005329。
[3]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指导中心:《关于本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http:///,2007711。
[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加强社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2005329。
[5]上海市杨浦区殷行街道办事处:《2006年主要工作介绍》,http:///,2006523。
[6]上海市智障人士“阳光之家”指导中心:《杨浦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
“阳光之家”建设》,http:///,2007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