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美味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不会让减肥的人有抗拒抵触的情绪,也不会让增肥的人过犹不及,它给人一种快乐愉悦的心情,又能恰如其分地果腹,可以说是荤食中的小王子,美食家们心中的小公举。
农家土菜馆里吃了不少,豪华酒店里也尝了几次,但无论怎样,江雨晴都再也找到妈妈手中做出来的味道。漂泊在外的追梦者,不管离家乡多远,当初熟悉的味道却终生无法忘却。
江雨晴很期待梅兰所做的红烧肉。一千个人做,便有一千种红烧肉的味道,只是哪种才能和最熟悉的那个相契合?
“娘,我让嫂子多割了一点,留点给我做红烧肉。”回到家之后,江雨晴就着急着向董氏申请,不过态度很强硬,似乎容不得商量,一副不做红烧肉就绝食的架势。
董氏走进棚子里看看床上的俩娃子,出来后赏了她个大白眼,继续手中的针线活,说道:“声音恁响,跟谁掐了你脖子一样,把弟弟吵醒,我饶不了你!想吃红烧肉,就让你嫂子做,谁不让你吃咋的。过来!”董氏让江雨晴抬起脚,拿手中的鞋样子在她脚上比划了一下,自言自语,“不大不小,刚他妈夸娃——刚好!”
董氏又开始给孩子们做鞋子了,男娃子的最好做,千层底纳好之后,就差鞋面子。鞋面子比较耗费功夫,把剪好的鞋样子,一遍遍地抹糨子,直到重叠的几层布真正融合成一层,这才把鞋面和千层底纳在一起,做成完整的鞋子。女娃子的多一步,那就是在鞋面上绣花,多是一朵菊花或荷花或牡丹花,当然还会比较应景地搞两只蝴蝶。
江雨晴现在脚上的鞋子穿了根本不想脱下来,正是董氏一针一线纳出来的,穿在脚上很轻盈,别提有多舒服,透气性能好,不出脚汗,更不会生脚气。再想想当初穿高跟鞋,挺拔是挺拔了,脚跟常常磨破贴上创可贴,穿得久了脚趾头变了形,走路走不快,更别提跑路,所以啊,委屈自己忍受痛苦,换来的无非就是一句“哇,那姑娘好高挑,那姑娘个头好高,那姑娘真有气质……”现在回头想,真心不值得。
“晴妞,来,看嫂子剁馅儿,擀皮,等会儿咱包饺子。”梅兰对着江雨晴摆摆手,示意她过去,其实她抱有私心,希望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教会小姑子更多的生活技能,让她以后无论到了哪里,都能不至于吃亏,厨艺不压身。
“哥,过来一起看嫂子做饭。”江雨晴来到江野身边,看他正拿着一块不知从哪里弄来的铁块,在半截砖头上刻着什么东西。谁知江野脸一红,说道,“做个饭有啥可看的,吃饭的时候好吃就多吃点。”江雨晴忍住笑,满脸庄重,“如果自己不会做,看人做菜也是一件美的享受。”江野摇摇头,手中的雕刻没有停下,“你个我命苦,享受不来。”
剁饺子馅儿,萝卜和肉一起,掺了盐巴,被噼噼啪啪剁成碎块。擀饺子皮儿,把揉滑软的面团擀成摊子,然后用刀划成一块块的梯形。然后就是最后一道工序——包饺子。
“跟着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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