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临王的暴戾,不过是种表现,她真是太天真,太天真了!
只要小爷此次不死,凤临王,这梁子,结大了!
一身的捕快锦衣,已经被尘土磨得几乎看不出纹路来,一丝不苛的捕快头子发冠下面,散乱着几缕黑发,尘烟中,一张失色的小嘴紧紧地抿着,双眸被灰尘迷得通红,硬挺挺地,就是没有昏过去!
“被马拖着跑的滋味,如何?”
临近城门口,昏昏沉沉的水流云的耳边传来凤临王那冷淡如寒冰的声音。
这么好听的声音,竟然是出自一个视人命如蝼蚁的恶魔之口,真是暴敛天物!
水流云抬眼,扯了扯失血的唇瓣,回了他一个讥屑的冷笑。
如何?
你让小爷绑一回就知道了。
见状,临风一脚朝她踢了过去,道:“不准对王爷无礼!”
腿骨一痛,水流云将头撇去,怒瞪着他,用口型说:“狗仗人势的东西,为虎作伥,有本事就弄死小爷,否则,这一脚之仇,小爷一定要报!”
“你!……”
临风很想发作,却不知为何在看到她失色的唇边挂着冷笑,往日一双晶亮的眸子变得通红,还有带着血丝伤口的满脸愤怒的恨意,竟是硬生生地让他把后面发狠的话给吞咽了下去。
心底无端端地升起一丝心虚,竟是不敢与她的视线给对上。
眸光一转,落在了她那一双比女人的手还要美丽的带血的皓腕上,心底生生扯出一股疼惜。
这种感觉,真是太奇怪了。
“看来,还是有力气的。既是如此,那便进城吧。怎么?还舍不得起来?本王不介意让马多拖你一段!”
钟灵毓秀四大暗卫,早先入城打点去了。
城门口处就只剩他们三人。
幸是傍晚,城门口出入的人们并不多。
水流云忍着全身辣辣的疼痛,艰难地爬了起来。
低头一看,捕快锦服,已被血迹所渗透。
没想到,这擦伤,是伤得如此的厉害。
被绑住的手腕,因为受快马奔袭了一路,不光磨出了血口了,还脱了臼,一双手耸拉着,疼得她快痛觉神经都要麻木了。
到客栈时,已是万家灯火,很是热闹。
“将她关到马厩去。”凤临王面无表情地吩咐,这小白脸捕快越是一幅无所谓的态度,就让他越想折磨‘他’,道:“今晚好好歇息,明日继续赶路。”
“王爷,这……”
临风不知道是心虚,还是同情,竟然口气变了,想要为水流云求情。
可是,看在水流云的眼里,却是他还想连马厩都不给她歇息的意思。
“好了,别废话了。命人打水来,本王要好好地清洗一翻。”
由始至终,凤临王那双眸子,都是落在低垂头脑袋,脸色苍白,双唇无色的水流云身上。
她的哑穴早就点开了,他以为她会谄媚奉承他几句,就像白天在小树林里的那样讨好他,让他给她一些吃食或者是有间房睡,或者是帮她把脱臼的手骨给接回去,或者给她找个大夫,帮她清理一下身上的伤痕,却没想到她低垂着头,什么都没有吭声。
心中不由一阵烦燥,莫明其妙地。
一定是最近心神不宁的原因,凤临王紧抿着红唇,一甩袖,冷哼一声,踏进了人来人往的正是热闹中的客栈里。
一片高贵用金丝挑边的紫袍从水流云低垂着头的眼角闪过,她勾了勾冷漠的唇瓣,他若想做恶,任她如何卖乖,都不可能改变得了他的主意;她还以为他们有过几次的亲密接触,到底他对她是有所不同的,却没想到,是她自己多心了。
与其多说话浪费力气,不如沉默保存体力。
明日若是再让她跟在马匹的后面奔跑,依她今天受伤的程度,肯定是吃不消。
唯今之计,只有计划今逃跑。
马厩么……
离客房越远,不是越好跑路?
只是她这一身的伤……
虽是擦伤破皮,最严重的是手腕骨脱臼而已,却那种辣疼和劲,还是够折磨人的意志的。
“别想着逃跑。钟灵毓秀,会轮流看守着你的。”
临风将她绑到了马厩里,看着她浑身脏兮兮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既是心虚又像提醒地对她道了一句。
“这不正是你所看到的么?临风小人?”
水流云顺着绑马的柱子躺在了干草堆上,眼神轻蔑冷冽地道。
“你,都死到临头了,还这般的不识好歹!你少顶嘴一句,死不了你!哼!”
临风气哼哼地走了。
他一向都是最记恨,最记仇的,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打小闹,他都会耿耿于怀,找个机会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