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带着墨镜,围着围巾,已经在店里坐了整整一天了。
如果不是他一直在点餐又换餐,他们都要以为他是来吃霸王餐的了。
现在,时钟已经走向了十一点,如果不是这个古怪的人一直坐在这里,他们早就打烊了。
服务员走到那个男人的身边,毕恭毕敬地提醒他。
那男人拿出手机,看了一眼,原来已经十一点了啊……
他默然地站起来,把身上的零钱给了服务生做小费,然后推开了饭店的门。
她没有来。
她一个电话都没有接,她根本就没来赴约,她放了他的鸽子,她究竟去了哪里,她又和谁在一起?
叶非默只觉得心里像是被挖开了一个大口子,里面血淋淋地写着杨天真的名字。
而杨天真,没有任何意外,会和那个人在一起。
那么,他又算什么呢?
十二月的风已经凉透了心扉,他不想回去,更不想面对一个人的房间。
走在街头,他想寻找的就是一处可以不归的去处,而这个点,可以不归只有酒吧,不夜城。
他带着墨镜,坐在酒吧的最角落。
精致的酒杯堆在他的面前,高脚杯里五颜六色的颜色,被灯光一照,便折射出明亮的色彩。
红的,蓝的,黄的,绿的……
每一种颜色,都像是想念杨天真的心情。
红色的狂烈,蓝色的忧郁,黄色的明亮,绿色的生机……
可惜,只有颜色,没有她。
“呵呵……”他拿起酒杯,一杯接着一杯地灌进自己的胃里。
五脏六腑都填满杨天真的名字,可惜,她却不在他的身边,那么,他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
让他出来吧,既然她那么讨厌他的话,她应该不会讨厌那个人吧……
酒吧昏黄的角落里,那个人一直在举着酒杯买醉。
光看背影就足够迷人,正面的话,应该更帅吧?
早就有人注意到角落里这个带着墨镜的男人,眼看着他越喝越多,终于有人忍不住上前搭讪。
“帅哥,有兴趣一起喝一杯吗?”
打扮得妖娆妩媚的女子靠上去,那刺鼻的香水味让男人微微地皱了皱眉,但是,他却微微地勾起了唇角:“你觉得我很帅?”
“当然!不然我才不愿意请你喝酒呢。”女人将自己靠的更近一些,招呼服务生拿了一杯血腥玛丽过来:“帅哥敢不敢摘掉面具让姐姐看看啊,我怎么看着你有些眼熟呢?”
男人笑意更深:“看了可就走不了哦。”
“为什么?”女人笑靥如花。
“因为会让你帅到腿软。”
叶非默勾勒出一个邪肆的微笑,摘下黑色的墨镜,与此同时,那个女人就克制不住地尖叫了出来——
“啊!叶天王!啊啊!!真的是叶天王!!!”
“哇!真的是天王,求给我签名!”
“求合照,天王你看我看我!”
“天王,你为什么会来酒吧,前段时间和杨天真分手的传闻是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