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间的北方依旧寒冷。
心有预感的李寻欢骑着他的闪电白龙驹,驰骋在一片荒原上。他想赶在大哥出殡时回到京城,他想见大哥最后一面,哪怕最后见到的是大哥与世长辞的面容。
经过长时间的奔波,闪电白龙已经非常疲惫,李寻欢能感觉到,自己心爱的座骑若是再奔跑下去,只怕就会立刻倒毙。
路过一座小镇,李寻欢从马上下来,爱惜地抚摸着白龙马的门鬃。四下看了看,这个简陋的小镇竟然会有一个看起来很不错的食肆,李寻欢觉得自己的运气真的很不错。
对于奔波在寒风中的人来说,有什么能比一杯烧热的黄酒和一碗热腾腾的牛肉面更加有吸引力呢?
边荒小镇,酒肆食店。
李寻欢将马匹交给小二,迈步走进食肆。要了一壶热好的烧酒,几个卤菜,还有一大碗香喷喷的烂肉面条。
菜色虽然简单,但在这样的寒天里却让李寻欢感到舒服,他喝了一杯烧酒,将身上的寒气驱散。拿起筷子,就着几个卤菜,倾刻间将一大碗撒着芝麻的面条吃了个精光。
吃饱之后,人就会有一种满足感,李寻欢现在的感觉就很满足,擦了擦嘴,又倒了一杯烧酒,放在唇边细细品味。目光在这间不大的食肆里四下环顾。矮胖的掌柜正在柜台上笑迷迷的算帐,看他的神色,显然今天的生意应该不错。烧热的炉子放在厅堂中央,上面的热水已经开了,乎乎地冒着白气。店小二忙前忙后,伺候着店里不多的食客。客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各色打扮都有。
一个穿着破烂的老者背对着李寻欢,正在角落的桌子上吃着自己的酒菜。
李寻欢微微一笑,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微眯着眼睛道:“这么惬意的时刻,为什么就不能久一点呢?为什么要让我在这里碰到你?谢平安!”
那老者听到这话,身体微微一颤,举着筷子的手便僵在了空中。
烧酒倒入杯中,李寻欢轻轻抿着,背靠在椅子上,将两条修长的腿伸得笔直,好像这个姿势已经完全让他放松下来了,杯中将再次倒入口中,屏住呼吸,似是要把酒中热烈的气氛全部融化进身体,闭上眼睛,而后满足地长长舒出一口气,接着说道:“上好的烧刀子,酒味燥烈却又不失醇香,很难得,在这样一个边荒小镇,竟然会有这么好的酒。”
紧接着,他睁开眼睛,再次环顾四周,从掌柜到小二,再到食客,一个一个地看过,缓声说道:“谢长老真是煞费苦心,为了对付在下竟然请到如此之多的成名高手。”
这句话刚刚说完,周围的食客都停下了动作,一个个或坐直或转身,全都面向李寻欢。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不同的神色,有惊异,有冷笑,有淡漠,有微笑,甚至还有人出现了恐惧的表情,如此种种不一而足。
最后李寻欢的目光重新落在那个笑眯眯的矮胖掌柜身上:“竟然还有一位宗师,却不知是哪一派的高人?”
矮胖掌柜从柜台里走出来,依旧笑眯眯的,一副和气生财的模样,拱了拱手道:“呵呵呵,鄙人天鹰门司马平,见过探花郎。”
李寻欢点点头,道:“‘探龙手’司马平,在下有所耳闻。”
司马平依旧笑呵呵的模样,道:“能入李探花的耳音,鄙人不胜荣幸。天鹰门与探花郎有一段公案,不知道李探花还记不记得?”
李寻欢再次点头道:“可是前年那一场赌局?贵派掌门人死于在下之手的事情?”
司马平微微点头,呵呵笑道:“探花郎记得就好。”
李寻欢将目光从司马平身上移开,对他身边的那个店小二说道:“不知五毒教又为何参与?”
店小二平淡无奇的脸上闪过惊异之色,他以为自己伪装的很好了,却不想片刻功夫就被对方识破,随后又平复下来道:“咱们跟李探花没有过节,只是受朋友之邀前来,而且朋友出手比较大方。”
李寻欢默默点头,算是理解。
角落里的谢平安转身站起来,从腰间抽出短把杵,苍老而阴冷的脸上露出一抹冷笑道:“李探花即然知道自己已经中毒,竟然还能如此从容,谢某人是该佩服你的胆量气度,还是该佩服你的无知?”
李寻欢没有回头看他,一双星目盯着食肆外面,寒风吹过,卷起荒草,小镇子上原来稀稀落落的人群,此刻已经完全不见。
李寻欢怅然一叹,说道:“在下自出道以来,中毒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又哪里会不知道筷子上抹毒的伎俩?若是在下不中毒,你们又哪里敢动手?若是你们不动手,在下又哪里能心安理得的离开?本来我是有急事,必须回家一躺,即然你们给了我这么一个机会,我又怎么能错过呢?给家里留下后患总是不好的。”
说到这里,李寻欢倏地站起身来,向着食肆外面朗声道:“外面的各位好汉,觉得在下说得可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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