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明椘和一干规矩的闺秀皆是兴致盎然。
安若素、甄珍几位交好的闺秀却是神色不变,看来也是听过这类民间趣闻。
林熙菡笑笑,想来也是,胶州本来对闺阁女子就不及江南、京都管得严实,安若素出生海商世家,性子又周全,按照她的脾性。怕是没少给身边闺秀讲些民间趣事,交好众人。
林熙菡看到安若素,不禁想到周瑞萝、薛娇以及胶州旧时,神色暗暗。
陡然发现林熙蕙竟然也在场,她靠着甄珍坐在甄珍一行贵女的末席,衣着打扮低调,神色恹恹,眉宇间有几分防备的谨慎。
看来又是一个和白霜霜一般不乐意来,被强行拉来的。
想到白霜霜,林熙菡就不得不打量起旁边的白霜霜来。她亦是不似往常一般万事好奇,反而有些不耐,嫌弃。嘴里嘀咕,“这种水平的故事也敢拿出来讲,真没见识,一点都不恐怖。”
林熙菡暗笑,这白霜霜也真是。什么风头都要出,一个小丫鬟吃饭的本事也要攀比。
故事快讲完了,林熙菡等着听第二个故事的准备,却听环儿细声细气道,“其实这个故事没完。”
“嗯——”
林熙菡有了三分好奇。
“那蜥蜴不是大哥的魂魄,小儿子也不是李老汉的儿子。”环儿冷笑。
“这是什么回事?”
“不是他儿子。是谁的儿子?”
“不是他儿子,会还魂让李老汉得了金子来?”
一时间,笑话轩又热闹起来。
“众位小姐。别急。等环儿慢慢讲完。”
环儿笑笑安抚众闺秀,不急不忙地又道,“这就要从老汉住的地头说起了。老汉一家子本是太宗时听从荆湖南路官尹管制,迁移到琼州的农户。”
“当时琼州还是蛮荒之地,土地肥沃。却缺乏耕种之人,太宗就下令各路迁三百户佃农至琼州开荒。开荒三年,田地归农,开荒五年无税收。故老汉祖父一家就迁到了琼州此地,分配了这些田地。”
“蛮荒开荒多瘴气,当时开荒的贫农困苦交加惯了,来了琼州辛苦,却心中又盼头,老百姓也不大难受,熬过了这段苦日子,习惯了也好。唯独一个不成,就是和李老汉为同乡的孙秀才家。”
“孙秀才有秀才功名,荆湖南路有家产,人又精明,擅经营,按理不会跑到琼州这苦地儿,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缝。”
环儿听众闺秀起了兴致,说得越发精细,“孙秀才难得出门,坐了自家马车还一不小心撞死了县太爷家的公子哥,按大胤律这类意外事故,补银子也能赎命的,怎奈死的是官家少爷,孙秀才只得卖了全家家当,偷偷跟着一干佃农,背井离乡到琼州开荒来着。”
“可惜天要亡人,避也避不开,孙秀才还是到了胶州没几日就死了。因无儿无女无亲朋好友,身后极为荒凉,不过是由李老汉祖父这个同乡草草葬在了村头,历经几代人过去了。开山辟地的变迁,孙秀才的坟也随着时间,无人得知。”
“莫不是李老汉的家就是孙秀才的坟头。”宋家千金反应极快。
环儿点头直道,“小姐聪慧,正是此地。李老汉是家中三子,分家不曾分到老宅,只给了他一份田地,让他自己盖新房,他便选中了原先的村头盖了一所房,正在孙秀才的坟头。”
“自李老汉住进了新房,先是娶媳妇三次,皆是早亡,生有十余子嗣,独留老大、老二两子。”
环儿这一说,林熙菡总觉得莫不是孙秀才的死和李老汉的祖上有些关系。
“莫不是孙秀才借尸还魂来着。”徐家闺秀惊呼。
徐家闺秀话一出,小花轩顿时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八仙传说流传甚广,其中李玄铁拐李就是借尸还魂于乞丐,所以大胤朝的人猜出来也不甚稀奇。
大胤朝对付借尸还魂者的手段也是颇为多的,一干闺秀议论各种处置借尸还魂者的办法兴致昂扬,没发现在场二人中吓得血色全无。
头一个就是林熙菡旁边的白霜霜,浑身发抖得连谁浇到了腹前也是半点不知,再来就是林熙菡斜对角的林熙蕙,她脸色发白,强自镇定,举止未出错,却脸色怪异,手指发颤,拿捏着茶盏的手几乎抓不住。
好在二人地位低,位置偏,无什么人在意。
只是林熙菡看伍清雅隐秘地瞥了眼林熙蕙,心里却不敢肯定。
“正是。”
环儿又道,“李老汉膝下两子独活,盖因长子为三阳正岁出生,百鬼不侵,孙秀才克不死,幼子为了三阴之魂,孙秀才附身最佳身子,他舍不得伤。原老汉长子镇着宅门,孙秀才上不得幼子身,只能让幼子受了阴气,身子骨弱。如今长子离家三月有余,家中阳气散尽,自是要附身的。”
“那最后结局呢?”崔明椘心中想法诸多,脑海里闪过什么,又一时想不起来。
“小姐别急,等奴婢慢慢讲来。”
环儿对崔明椘仿佛没有看见崔明椘怪异的神色,又道,“李老汉得了金子高兴了一段日子,人却越发不快活,首先村中人开始因各种意外而亡,哀伤弥漫全村,接着是幼子怪异的举止,总让李老汉全身发毛,再来就是那只曾经被大儿子附过身的蜥蜴,每日都围着李老汉转,尤其是看到小儿子来了,就焦躁不安的转来转去,这样过了几日,李老汉发现床前是一派用虫蚁排成的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