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博打拐:一场全民解救行动
(一)政策背景:严厉打击拐卖儿童
拐卖妇女儿童是性质极为恶劣、造成较大社会危害的犯罪行为,为了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解救流浪未成年人,我国已出台若干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这些成为微博打拐的政策依据。如1991年9月颁布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2000年3月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全国妇联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规定。公安部自2009年4月开始了第五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第五次全国“打拐”专项行动以来,相关部门又陆续出台一批关于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的公共政策。2009年7月31日,公安部等5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虐待和故意伤害流浪未成年人,以及拐卖、拐骗、组织、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牟利或组织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和团伙。认定是被拐卖、拐骗的未成年人,要立即解救,尽快送返其监护人身边。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全面加大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2010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通告,限令实施或者参与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聚众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犯罪人员,自2011年1月1日通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到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投案自首。该通告规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控告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司法机关对举报人、控告人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微博打拐行动过程
1.缘起:知名记者微博成功解救儿童
2008年7月,香港《凤凰周刊》首席记者邓飞到深圳调查,认识名为彭高峰的男子,了解到彭高峰是湖北潜江人,与妻儿岳母在深圳市公明镇合水口社区开了一个电话超市。2008年,他的儿子彭文乐在家门口被一男子强行抱走,从此不知去向。为了寻找儿子,彭高峰一度把在深圳经营的电话超市改成寻子店,店外悬挂着“寻亲子,悬赏10万”的灯箱和横幅。在网易博客和天涯论坛中,记载着彭家寻找彭文乐历程的《我的苦涩无助的寻子日记》已经连载了近3年。随后的两年,邓飞一直在帮助彭家寻子。2010年9月27日,邓飞写了一条微博:“互联网能再次创造奇迹吗?请帮助找到这个孩子”,简单介绍了彭文乐的情况并附上照片,想借助自己微博的人气找到孩子。到2011年春节这条微博已经被转发6000余次,包括赵薇、王菲、郑钧、马天宇等在内的明星也转发了此条微博。2011年2月1日,一名在微博上看见过彭文乐照片的大学生,回乡到邳州八义镇一村庄看见一个酷似文乐的孩子,连忙打电话通知彭高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孩子照片进行确认,并第一时间报警,在深圳与江苏两地警方的配合下彭高峰终于找到了失散三年多的亲生儿子,成为微博打拐的第一个成功案例。
2.跟进:著名学者力推微博打拐
2011年1月17日,著名学者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于建嵘收到一名被拐孩子母亲的信。这封信说,一个叫杨伟鑫的6岁男孩,是福建泉州人,2009年被人拐骗并致残,成了街头乞丐,2010年年初有网友在厦门街头发现并拍照,家人寻找未果,现在仍然下落不明。1月25日,于建嵘在新浪及腾讯两大门户网站设专题微博“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并聘请志愿者专门管理。他呼吁网友如碰到乞讨儿童随手拍摄照片并上传,为寻找被拐儿童提供线索同时督促警方采取相应行动。该微博经热心网友不断转发,形成强大的舆论传播力量。微博发布仅10余天,就吸引粉丝57万人。网友纷纷将所见到的乞讨儿童照片上传至个人微博,经过大量转发寻找线索,并不断与公安部门、新闻媒体互动交流,掀起了难以阻挡的“打拐”热潮。截至2011年2月8日,微博上关注解救乞讨儿童的话题已经超过46万条,网友各地随拍乞讨儿童照片超过2500张。通过网上照片辨认已发现被拐卖儿童6名,并被顺利解救。
2011年2月12日上午于建嵘在其住处附近召开解救行乞儿童研讨会,参加者近百人,有普通网民、志愿者,社会知名人物、律师、失踪孩子的家长,还有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浪网、腾讯网、《信息时报》等媒体的记者。会上集中讨论了四个方面的议程。一是起草“解救乞讨儿童”的相关法律建议,通过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全国两会提出,争取形成议案,实现“全面禁止儿童乞讨”之目标;二是与壹基金等相关公益机构磋商如何合作救助街头乞讨儿童;三是讨论技术支持,即网友拍摄街头乞讨儿童后,如何处理这些照片,如何辨别是否是被拐儿童;四是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事务。
3.**:微博打拐引发各方关注
微博打拐行动在互联网上大规模展开后,政府主管部门首先做出回应。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对此表示支持,并亲自加入了微博打拐的行列。同时,广东、河北、陕西等各地公安部门负责人表示大力支持微博打拐,很多公安部门微博也加入其中。微博打拐行动展开后,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发布专题报道,地方各大媒体也迅速跟进,媒体的报道使微博打拐进一步扩大了在全社会的影响力,许多知名人士与网民一道加入到转发微博,救助儿童的行动中来。全国政协委员、知名演员韩红、濮存昕等人纷纷表示支持,并在2011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救助流浪儿童的提案。社会公益组织也主动响应,壹基金于2011年2月启动儿童救助项目,募集资金72万元。至此,微博打拐在全社会产生了巨大的联动效应,一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拯救被拐儿童的专项行动在全国范围内轰轰烈烈展开了。
二、政策网络运行机制:多元行动者的合作治理
微博打拐由知名媒体人和著名学者率先发起,得到了广大网民的积极响应和知名人士、社会组织的支持,与公安、民政、教育等政府部门一道共同解救被拐未成年人,打击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2009年7月31日,公安部等5部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和2010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是政府和公民进行微博打拐的政策依据。这场引发全社会关注的全民解救行动是公民网络参与公共政策执行的经典案例。政府与公民通过合作实现了解救被拐儿童的共同目标。社会知名人士、网民、政府部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等多元行动者参与了微博打拐过程,形成了公民网络参与政策执行的政策网络。
(一)政策网络中的行动者:目标、资源与策略
微博打拐所形成的政策网络由多元行动者组成,不同行动者凭借自身拥有的资源为了拯救被拐儿童这一共同目标展开了一系列行动。
1.社会知名人士
微博打拐案中邓飞和于建嵘两位社会知名人士是政策网络中重要的行动者,推动了整个网络的建立和运行。邓飞是一位知名媒体人,同时也是一位爱心人士。当他无意中发现彭家走失幼子后,持续两年为其打探消息。邓飞的行动目标是引发社会关注,帮助彭家找回幼子。为了让更多的网友看到寻子的消息他发布了微博,试图通过大量转发微博找到线索。作为资深媒体人的邓飞拥有的资源是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借此他为彭家寻子的微博在互联网上被转发6000多次。最终通过微博找到了彭家失散三年多的亲生儿子,成为微博打拐的第一个成功案例。邓飞为彭家寻子的行动目标也成功达到。
著名学者于建嵘教授是本案中的另一重要的行动者,也是微博打拐的正式发起人。作为学者的于教授收到一位被拐孩子母亲的信后萌发了通过微博解救被拐儿童的想法。于教授的行动目标是通过微博引发社会关注,解救被拐儿童。于建嵘是著名教授,他拥有的资源是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当他发起微博打拐后能立刻引发社会各方积极响应。于教授开通了“随手拍照解救被拐儿童”的微博,并安排志愿者管理。一个多月的时间,通过网民和公安机关的积极努力成功解救被拐儿童数名,于建嵘教授的行动目标成功实现。
2.网民
微博打拐之所以能够成功,最重要的原因是依靠大量网民转发微博,寻找线索,因此网民是微博打拐政策网络中的主要行动者之一。从微博打拐案可以看到我国网民越发热心公益慈善事业,他们的行动目标是通过转发微博解救被拐儿童,让破碎的家庭重圆。作为个体的网民资源和能力有限,但是互联网产生的规模效应使网民作为一个集体具有了一种强大的资源:大规模的信息传递。网民展开的解救行动就是简单的转发微博,但是随着转发人数几何级的增长,人与人形成了自发的信息接力,一幅幅照片在互联网上传递,穿越了时空的距离,在茫茫人海中编制出了一张解救被拐儿童的大网。为了成功解救乞讨儿童,有网友还专门列出人贩子的典型特征。网友“作业本”在新浪微博中表示:“请留意人贩子特征:1对孩子哭闹不管不顾,不喂奶也不喂水;2男人抱小孩,没女性陪同,神情可疑;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4儿童一直哭闹要找爸妈;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符合其一,迅速报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通过热心网民的不懈努力诸多被拐儿童被成功解救,网民的行动目标达成。
3.政府部门
作为打击拐卖儿童政策的执行主体,政府相关部门也是政策网络中重要的行动者。他们的行动目标是依法执行打击拐卖儿童的公共政策,解救被拐儿童,打击拐卖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政府相关部门拥有的资源是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等政治权威,无论是被拐儿童的解救还是打击犯罪分子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依照法定权限执行,这是由政府拥有公权力所决定的。为了达到行动目标,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五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行动。在微博打拐事件出现后,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第一事件做出回应,支持微博打拐行动,希望全社会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的违法行为。微博打拐也引起了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的注意,他对此表示支持。2011年2月3日,他在微博上写道:“反对拐卖,人人有责”,“禁绝拐卖、禁绝利用儿童乞讨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表示:“反拐工作任务繁重艰巨,需要大家的支持和帮助……欢迎提供拐卖犯罪线索,对每一条线索,公安部打拐办都会部署核查。”各地公安部门也对网民们的打拐热情予以积极回应。广东中山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称,中山警方将马上联合城管、民政等部门对全市乞讨儿童进行清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办主任姚志宏表示:“昆明警方在行动,关注解救乞讨儿童在行动上一定给力。”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铭说,“微博打拐”将传统的“群防群治”与现代科技手段有机结合,不仅给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震慑,更将明显提高警方的打击效果。深圳警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离不开广大市民、网友的支持和配合。常州市公安局发布微博:“平安常州微博不微薄,您一旦发现被拐儿童、妇女线索,立即拨打110报警。常州警方将加大打击力度。”河北省公安厅联合《河北青年报》于2011年2月14日正式启动“微博打拐”,如发现河北境内疑似被拐或被强制乞讨儿童可举报至河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同常州、河北警方一样,“平安北京”、“西安公安”、“安徽公安”、“平安太原”、“刑警在线”等多个公安微博也参与其中,明确表示支持微博打拐行动。公安部门的打拐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2011年12月,全国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6137起,拐卖儿童案件11777起,共打掉7025个犯罪团伙,刑事拘留49007人;解救被拐儿童18518人,妇女34813人。通过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比对,为1040名被解救儿童找到亲生父母。政府部门打击犯罪,解救被拐儿童的行动目标基本实现。
4.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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