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中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城市,也是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上海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已经建立起由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构成的完整的教育体系。
近年来,上海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得到加强和不断完善,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日趋合理。基础教育实行 “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机制,充分调动了地方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开辟多渠道教育集资途径,确立教育投资的新机制。办学体制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多元化办学的新发展,上海出现了以国家办学为主和一批民办学校共同办学的新局面。民办学校在管理体制、筹资渠道、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均有自己的特色。上海教育正朝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迈进。
上海已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迄今本市共有小学686所,在校学生64万余人,6至11周岁适龄儿童入学率始终保持在99.9%。上海教师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层次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逐步提高,目前全市小学学历达标比例为98.99%,小学专任中专科以上学历达69.8%,初中本科以上学历达71.91%。上海现有华东师大和上海师大两所师范大学专门培养新教师,同时也承担在职教师学历提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以及教育科研工作,正在实施把小学教师和部分幼儿园教师的合格学历提高到大专,把初中教师的合格学历提高到本科的计划。
为适应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上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有了较大提高。主要体现如下:
一、加强硬件建设,为学生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近年来,上海小学的硬件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城区小学的条件已全部达标,郊区学校的条件也在优化。为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2004年市政府将“改善355所郊区初中、小学教学设施,均衡城乡义务教育水平”列入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截至2004年底,所有项目均已完成。全市实际完成设施设备改善的郊区学校共423所。其中小学223所,初中14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5所,超额完成68所,总投资15838万元。
为了实现区域内各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基本均衡,区域之间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均衡,小学、初中、高中学段之间发展的基本均衡。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义务教育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好新一轮教育结构和设点布局,实施2004年颁发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落实公建配套教学设施建设。
2.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全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别调整为320元和400元;调整财政支出中义务教育经费比例,全市建立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并随着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逐步提高。
3.提高农村教师待遇。落实《上海市实施〈教师法〉办法》中关于边远农村学校教师职务工资向上浮动一个档次的规定,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津贴补贴制度。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市、区县、学校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和进修活动,转变教师观念,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师德修养。逐步建立教师以及校长交流轮换制度,使辖区内师资水平合理均衡。加强教研和科研,改进教与学的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
5.加大对郊区支教力度。加大市区、近郊区与远郊区挂钩结对力度,市区选派优秀教师到远郊支教、讲学,远郊区选派校长、骨干教师到市区中小学挂职锻炼和跟岗培训。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成长,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这些措施主要是:
1.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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