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等过敏史;5除外其他引起喘息的疾病。凡具有1、2和5者可确诊。如喘息发作2次,并具有2和5者为可疑哮喘或喘息性支气管炎;如具有3和(或)4者可给予治疗性诊断。
2.儿童哮喘 1年龄≥3岁,喘息呈反复发作者(或可追溯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因素有关);2发作时双肺闻及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支气管舒张剂有明显疗效;4除外其他引起喘息、胸闷和咳嗽的疾病。可疑病例应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1α2受体激动药气雾吸入;20.1%肾上腺素0.01ml/kg皮下注射,15分钟后喘息明显缓解,肺部哮鸣音明显减少,fev1上升>15%,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者,可作出哮喘诊断。
3.咳嗽变异性哮喘 1咳嗽持续或反复发作>1个月,有效抗生素治疗无效;2气管扩张剂可缓解咳嗽发作(基本诊断条件);3过敏史或过敏性家族史;4气道呈高反应性,支气管激发试验阳性;5除外其他引起慢性咳嗽的疾病。
【鉴别诊断】
应与其他喘息和慢性咳嗽性疾病相鉴别,包括毛细支气管炎、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综合征、先天性心脏病、异物吸入、各种可引起下呼吸道压迫性阻塞的情况等。
【治疗】
1.治疗目的 尽可能减轻哮喘发作症状、减少发作次数,预防不可逆性气道阻塞的发生,维持正常或接近正常的肺功能,保证并鼓励患儿参与正常的学习和体育活动。
2.治疗原则 为长期、持续、规范和个体化治疗。发作期治疗重点为抗感染、平喘,以便快速缓解症状;缓解期应坚持长期抗炎,降低气道反应性,防止气道重塑,避免触发因素和自我保健。在药物使用方面,以抗炎药物为主导,尽可能少用或不用α2受体激动药。
3.药物治疗
(1)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是治疗哮喘的首选药物。其抗炎机制为抑制th2类细胞因子合成和炎症细胞向气道黏膜迁移,诱导嗜酸性粒细胞凋亡,阻止白三烯、前列腺素、血栓素和内皮素等炎症因子的释放。
1)吸入用药:1一旦确诊哮喘即应使用糖皮质激素吸入剂,常用的吸入剂有倍氯米松(必可酮)、布地奈德(普米克),剂量为重度患儿每日300~600μg、中度患儿每日200~400μg、轻度患儿每日200~300μg、间歇发作患儿每日100~200μg,分3次吸入;2吸入治疗时间:应持续至少6个月,每1~3个月评估疗效,以最小而又有效、且随病情而变化的剂量进行长期性治疗;3不良反应:糖皮质激素吸入治疗的局部不良反应多为口咽部假丝酵母菌感染、声音嘶哑、上呼吸道不适。
2)口服用药:病情较重的急性病例应给予泼尼松短程治疗(1~7日),每日1~2mg/kg,分2~3次口服。一般不主张长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小儿哮喘。
3)静脉用药:严重哮喘发作时应静脉给予琥珀酸氢化可的松或氢化可的松,每次5~10mg/kg,或甲基泼尼松龙每日2~6mg/kg,分2~3次输注,必要时可加大剂量。一般静脉糖皮质激素使用1~7日,症状缓解后即停止静脉用药,若需持续使用糖皮质激素者,可改为口服泼尼松。
(2)α2受体激动药 可舒张气道平滑肌,增加黏液纤毛清除功能,调节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介质的释放。短效α2受体激动药的作用时间为4~6小时,是缓解哮喘症状的首选药物,严重哮喘发作时第1小时每20分钟吸入1次,以后每2~4小时可重复吸入。常用的有沙丁胺醇2.5~5mg/次或特布他林2.5~5mg/次吸入。长效α2受体激动药的作用时间为8~12小时,常用药物有美喘清和施力稳。长期使用α2受体激动药,可致α2受体功能下调,效应降低,甚至加重气道炎症和气道高反应性。因此,不主张长期规律用药,而采用间断使用。
(3)茶碱类药物 具有舒张支气管平滑肌、强心、利尿、扩张冠状动脉、抗炎和免疫调节等作用,还可兴奋呼吸中枢和呼吸肌,为常用的平喘药。其中,舒氟美和优喘平的作用时间可达12小时,用于慢性和夜间发作者。茶碱类药物与糖皮质激素合用具有协同作用,但是需慎与α2受体激动剂联合应用(因易诱发心律失常)。
(4)免疫调节剂 因反复呼吸道感染诱发喘息发作者可据情加用。
(5)中药 急性发作期需辩证施治,缓解期主要用健脾、补肾等扶正治疗。
4.哮喘持续状态的治疗 保持患儿安静,必要时可用水合氯醛灌肠,给予吸氧,补充液体和纠正酸中毒。静脉注射甲基泼尼松龙,可在2~3日内控制气道炎症;亦可静脉滴注氨茶碱、α2受体激动药吸入或肾上腺素皮下注射,以缓解支气管痉挛。出现严重持续性呼吸困难者,应行机械呼吸。
5.预防复发 应避免接触过敏原,积极治疗和清除感染灶,去除各种诱发因素(被动吸烟、呼吸道感染和气候变化等)。长期正确使用糖皮质激素气雾治疗是预防复发的关键,其剂量应个体化,采用阶梯治疗方案。特异性免疫治疗(脱敏疗法)是将皮试阳性的过敏原以小剂量反复皮内注射,达到免疫耐受。脱敏疗法的效果尚待进一步观察。
【预后】
儿童哮喘的预后较成人好,30%~60%的患儿可完全治愈,70%~80%年长后症状不再反复(仍可能存在不同程度气道炎症和高反应性),病死率为(2~4)/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