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怪他这样对你,全怪你自己无权无势,不要偏面的理解成你不能打架。如果,某一天,这个人因为你的事业小成,正面去面对你的诚实,羞涩与内敛时,建议你不要搭理他。因为如果你没有小成的事业,他同样会像以前那样对你,所以对这类人不存在原谅。
原谅是留给那些不小心做错事的人,而不是明知是错事还要故意去做的人。
反之再想,如果我没有和依依有过瓜葛的话,今天这件事我是占理的,和一个小姐走在一起就注定会失去现实中许多正能量的东西,情义,信任,平等,友善……
回到家后我立马打开电脑,把qq里《上邪》这篇日志与说说里全部关于依依的心情删光了。
虽然我做了这样的急救措施,但是,那天之后,我与一个小姐有来往的事情还是在村子里传播开了。当时我便预感到,如果我继续和依依相处的话,还会有更大更可怕的打击与嘲笑等着我。
没有人愿意和一个与小姐处对象的男人交朋友的,如果皮八是用这种方式和我划清界线的话,我能够理解。
走进了依依,雪姐,文丽她们这个圈子,我就不能再回到神棍,良玉,名正的朋友圈了吗?
依依,你去了哪里?
为什么要对我这么狠心,一个招呼也不打就这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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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篇)
“楠楠——”
“哎哟喂!叫得多亲呢!”
在一个懒得起床的春梦里,我这样自问自答式的拿自己的灵魂取笑自己的**。
其实楠楠走进我的心田,进入我的感情世界,比依依还要早。
从现在算起,我和依依是一年前认识的,而楠楠早在一万年以前就已经让我朝思暮想,辗转反侧了。
至于一万年的时差是多久,如果你是我,你也不好回答这个问题的。
103公交车上,当我不高兴地问名正这个女孩是谁时,其实,名正根本没有必要理我这个浑蛋的,因为,我是为了掩饰一些真相而明知故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交代吧,我真的踩上人家了,而且真是故意的。
但也不是狠狠地踩,只是脚尖与脚尖轻轻点一下而已。而且,也确实是两次。在她严词呵斥的情况下,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君子形象,为了给自己挽回一点虚荣的面子,才故意向大众宣传是她冤枉我的。
我这个人极能藏得住心事,这一点是有目共睹的吧!但是,到了该说的时候,我也会毫无保留地说出来的,这一点也没有疑问吧!所以,你和我在一起,不要害怕我会骗你。
五年前,我二十岁,她十六七岁。
我职中辍学,她初中就读。
在黄泉路边等公交时,看到成群结队的学生妹背着书包去学校,那个扎着马尾辫,走路娴静,惊鸿一瞥之后,脑子里依然残留的背影,就是楠楠。
四年前,我二十一岁,她十七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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