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偿失了。
好在她挎包里总是随身带着一个小本和一杆铅笔,她掏出来,就开始刷刷地往上面写。
家里众人看着她都不知道她这是干什么,庄宏哲已经忍不住伸头去看她写什么了,付春华也大方地让他看。
庄宏哲不由自主地念出声来:“做卤鸡爪子、卤鸭掌、卤鹅掌、卤鸭架子、卤鸭舌头。”
付春景叫道:“妹妹,你这人怎么这样啊,尽做点没肉的,这样的东西谁吃啊?”
哼,谁吃,到时候喜欢吃的人多着呢,你以为人人都是你这样,就知道傻吃肉的吃货啊!只是还是有个难题,这自己做的卤水做得不是很好。
猛然,付春华想到爸爸经常有人请他去家里吃饭,好似这机械厂里的职工家里他多半都去过,就抬头问道:“爸爸,你去过的人家里,这卤水做得最好的是哪家?”
付永德想了想,才开口说道:“其实啊,你唐叔叔家里的卤水做得不错,不过……我想想啊,好像馒头家的做得最好吃,有一次我就吃到过一次他家做的卤猪蹄,那个味道,我至今都难忘。”
馒头,是付永德三车间的一名普通工人,因为家里一个个都是长得大脑壳小身子,所以一家子都冠以面食的外号,男主人甘建雄绰号馒头,这个外号甚至已经代替了他的名字,很多人只知道馒头,却不知道甘建雄是谁了。
老家也是山区的,听说甘建雄家里七姊妹,他是老大,家里还有一大堆的弟弟妹妹,自己家又有三个孩子,所以他的负担很重。
而他除了会做卤水这个特点之外,还真的没有什么让付永德记得的,上班做事虽不捣乱,但是你想他做出个什么好来,那也是不可能的。
家里条件不好,做事又不突出,所以大家一般说起他家来都是一副瞧不起的口吻。
他老婆付春华都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只记得大家都喜欢叫她包子。大儿子是烧麦、大闺女是饺子,小闺女因为长得又黑又瘦,直接叫油条了。
只是付春华没想到这馒头还有这样一门好手艺,这样说来,如果跟他学怎么做卤水,或者等自己家的店子开起来了,她可以请馒头过来专门做卤水。
以他的配方,自己的空间水,付春华相信一定会比那个前世的什么鸭生意要好得多。而且,馒头家里以后肯定逃不脱下岗的命运,自己请他过来也算是能帮助他渡过难关了,也算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了。
想到这里,她又往本子上记了一笔,在配方后面添上了馒头两个字。
付春景手里还剩了几毛钱,就问付春华:“妹妹,给你和阿哲两个来两杯桔子汽水?”
付春华摇头,这种糖精加色素、香精的东西,她才不喜欢呢,还不如回去吃万老太太做的莲蓉绿豆沙呢,庄宏哲也连连摇头,表示自己也不喝。
付永德见家里人的汽水都喝得差不多了,就笑着说道:“那你们不喝,咱们就回去吧!”大家将杯中剩下的汽水一口喝完,呼啦啦地站起来鱼贯出了冷饮店。
又走了二十多分钟,一行人才回到了庄宏哲的小院。
琴婶已经把饭菜做得差不多,在后院的竹林里放了一张大桌子,只等着大家回来就开始上菜了。
付春华坐在竹林里的竹椅上的时候,不禁感叹琴婶挑的地方真是不错,虽然天气还是有些炎热,可在这小竹林里却不觉得了,风吹竹叶刷刷的响声,很是凉爽,这里既晒不着,又光线好,实在是太棒了!
琴婶的手脚很利落,等他们都上桌没多会儿,菜就上齐了。
付永德见琴婶和五叔都不过来,就叫家里人都挤一挤,让出地方来多添了两把竹椅,硬是把两人都叫了过来一起吃,说这样热闹。
付春华却是知道,这老爸是没人陪他喝酒就没意思,这不以他这个老酒鬼的眼光,一眼就能瞧出五叔那人是绝对能喝的。
所以,五叔的座位就给安排到了他的旁边,这样两个人慢慢喝着小酒,聊着小天,多恣意啊!
付春华却是记起自己带的鸡爪子还没拿出来,忙起身去客厅把那荷叶包拿了过来,她强烈地想让付永德试试,这份鸡爪子比起馒头卤的猪蹄来味道如何。
大家都坐定了,照例付永德又跟庄宏哲和五叔、琴婶客气了一番,才算是正式开席。(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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