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太素出生的故乡属北莽之地,身量比常人较为高些,听说他在襁褓之中就被母狼叼去,虽然侥幸大难不死,但整个幼年时期都和狼群待在一处,骨子里的野性难以剔除,当朝国师称其有虎狼之势,可堪用之,却须慎用。
李锦麟的父亲正是当初路过北莽时将韩太素从狼群里解救出来的人,丝毫不懂人情世故的韩太素跟在李将军身边数年,从一个连筷子都不会拿的孩子长成内敛可靠的将士,所以他敬重李将军,一半是难以偿还的再造之恩,一半是关怀入心的慈爱之情,虽然他嘴上从来叫的都是将军,但心里却是把对方当做自己的父亲。
但李将军不可能做他真正的父亲,还在年少时的韩太素远远看着李将军那个年纪只比自己大上几岁的漂亮夫人,笑得既美又甜,幸福地偎依在将军身旁织着给将要出生的孩子穿的小棉袄时,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木然不动地守在李夫人旁边帮她扇风。
李夫人不似将军那么寡言,因为年纪只比韩太素大了几岁,对韩太素的态度就像大姐姐一样,经常拿着手上刚打好的花样问他,“小韩,你看这件衣服,宝宝会不会喜欢呀?”
韩太素幼年时都在狼群中度过,哪里有温柔的母亲给自己缝衣服,当李夫人把那件精致的小衣递到自己面前时不由愣了一下,有种不可思议的感觉。
这么小,能穿吗?将军以后的孩子,真的只有这么小?
何况,还不知道是男孩还是女孩呢,要当母亲的女子,都是这般心急麽?
李夫人开玩笑说,“要是这次生的是个男孩,以后要是长大了,就让他跟着小韩你去征战沙场,当一个不输父亲的大英雄,要是生的是个女孩嘛,恐怕难继父业了,倒不如,干脆当个将军夫人。”
韩太素怔了一下,问道:“夫人也想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位将军麽?”
李夫人笑了一下,点头道:“不过奴家喜欢的是美男子呀,所以以后的女婿自然也要挑清俊好看到极点的,最少——呃——最少也要像小韩你这样的。”
韩太素心中怦地一动,怔怔应道:“哦。”
李夫人把手里正缝着的小衣递到他手心里,捶了捶酸涩的肩膀道:“照顾孩子是件很麻烦的事情,不过,要是从小就开始培养感情的话,长大后就会变得省心许多。”
……从缝衣服的时候就要开始培养吗?
“啊,对了,女孩家喜欢漂亮的花花草草,如果从小时候起就每天送一朵花,印象也会变得很好呢。”
“哦。”
韩太素琢磨了半天女红,所幸脑子还算灵光,当晚笨手笨脚地把一件半成品交给了李夫人的丫鬟。
据说李夫人收到衣服后大为感动,第二天就决定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他去做。
女红研究了半个月,因为听到李夫人无意中提及女孩子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韩太素囫囵吞枣地去学了半年的各式技艺,因为学得实在太辛苦了,最后居然开始盼望着夫人赶快生个男孩子,以后就不用学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等宝宝生出来后,果然如他所希望的,是个可爱的男孩子,眉眼间有将军的影子,其他的地方秀气得像夫人,算命的说李家小公子命里带煞格,是个注定早夭的,韩太素听了,二话不说,当晚就跑到寺庙里,佛前三叩首,整整跪了六个月。
所以,李锦麟曾经敬重韩太素这个叔叔,不是没有理由的。
哪怕……韩太素后来在月色下趁着酒意跟他说了好多稀里糊涂的话,他看到韩太素的第一反应,也是嘴巴先动了两下,习惯性地想开口喊“韩叔叔”。
但他现在明面上的身份是惹了韩将军生气的小红菱,背地里的目的也不单纯,是想把韩太素负责押送的晏国公主劫走的不轨之徒,所以,他顿了两下,还是忍住了。
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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