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来挑去,李昂挑中的还是最便宜的那一个。
售价三个银刀币!
虽然东西便宜,店主兜售起来却是不遗余力,“小兄弟,你也去对面看过了,应该知道,我这炉鼎比起对面来可是丝毫都不差的!而且最关键的是,我卖的便宜呀!”
李昂掂了掂手里的物件,轻了至少一倍!
造型倒是跟刘氏丹房里最便宜的那个差不多,只是做工极为粗糙,而且一看就知道,对面的鼎炉即便最差的,都是精铜铸成,而这刘氏大丹房里的物件,则大多数都是铁做的。
“我只是来看看,长长见识的。”李昂笑着道。
店家看看李昂,一副大出血的表情,道:“小兄弟你要是真心想买,就给个实在价!”
李昂又笑笑,道:“真的,我都没带钱!”
店主眨眨眼睛,无奈地叹了口气,再看看李昂,犹自不甘心,便抱着最后一抹希望,道:“你要是真的想买,两个银刀币拿去!”
李昂闻言若有所得,放下东西反而转身出了门。
把这一片的丹药铺转了个遍,李昂这才转身离开。
虽然不是博闻强记的人,但不久前才刚看过的东西,印象还是很深的,“全自动炼药系统”给出的炼制虎力丹所需的那几味药的名字他都还记得,这一大圈走下来,连同丹炉在内,他已经大体圈定了自己的目标。
只是……没钱!
而且逛到现在,时已过午,李昂早已饿得饥肠辘辘。
平常时候,他都是在讲武堂里买一份最差的饭菜吃,这时候自然也是早就已经过了吃饭的时间,回去也没得吃了,于是他就干脆直接往北走,走到北边一条大街,又往西拐。
在距离他家大约七八条街的地方,是龙归岗,那里是一片相当大的林子,平时人迹罕至,却是李昂心里最喜欢的地方。
因为在那里,有一个喜欢爬到树顶看夕阳的女孩。
今天日光晴照,西天颇有残云,想必夕阳很好。
贴着城墙根绕过去,李昂很快就爬到岗上,找到了那棵最高大的龙榆树,拧身爬了上去。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饥肠辘辘的、沉默的等待。
寂寞的时光里,蝉唱如梵,聒噪不止。
红日渐渐西坠,叫已经在树上等了近两个时辰的李昂忍不住想她今天是不是还会过来,不过就在这时候,他却终于听到树下传来了熟悉的动静。低头看时,就见阚雉儿正轻手轻脚地爬上来。
看见她身手矫健浑不费力地三两下就到了树腰,李昂突然笑了。
他至今还记得那个九岁的小女孩从树上掉下来时的狼狈模样,而如今,她爬树的本事已经比自己还要出色了。
她抬起头来看李昂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大约还有丈余,这中间是六七个大的枝杈,但这个时候,她却炫耀一般的,突然单手一拍身侧大枝,然后整个身子便游鱼起雀一般凌空窜起,去势将尽时,她的身子已经堪堪地落在了李昂的身侧,等到李昂伸手要接她的时候,手才刚伸出,她已经稳稳地在一旁坐下来,因一路行来而略显酡红的脸蛋儿上满是小小的得意。
这一刻的她,笑靥如花。不管是随意的一次侧首,还是眉眼飞动间随手抿起一绺散落的发丝,十五六岁少女身上洋溢着的那股子水灵劲儿,鲜亮到叫人几乎不敢直视。
李昂冲她笑了笑,心中却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蓦地袭来。
她却丝毫都没有注意到李昂今天的些微异常,坐在树枝上,像是一只突然脱得樊笼的雀子,欢快之极,先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上其实并不存在的汗水,然后又献宝一般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纸包递过来,“喏,我临出门的时候特意到我娘屋里去了一趟,顺来的,快尝尝!”
这是两人之间早就已经延续了好几年的一种交流。
阚氏是龙归城中丝毫都不比李氏家族逊色的大世家,虽然李昂至今都不知道阚雉儿的父亲在家族中地位如何,但是至少他知道阚雉儿的家里比自己家有钱多了。早在几年前,每次过来,阚雉儿都会从家里带些好吃的东西过来,而对于家境日趋颓坏的李昂来说,这些零食既是他此前未曾品尝过的美味,又可以充饥,自然是来者不拒。
少年的交情,往往是可以忽视所谓贫富与高下的。
但今天也不知怎么了,下意识的伸手接过这一包点心之后,李昂的身子却僵在了那里。
第一次,至少在李昂的记忆里,他第一次很认真地扭头看了她一眼。
以李昂在李氏讲武堂里学到的那一点墨水,此时面对秀色逼人的阚雉儿,想了半天也想不到一句合适的话来形容,最后只能在心里感慨:“雉儿可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