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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铁臂逞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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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从东边冉冉升起,阳光刺破浓云,又是一个适宜杀伐的晴天。

    冀、幽两军的哨探骑着马在界桥附近逡巡,经过一日激战和夜间的巡逻,都显得十分疲惫,有的人干脆把身体与马鞍子绑在一起,然后抱着马脖子瞌睡。偶尔,敌我双方交错而过,但这些巡骑丝毫没有交手的意思,他们心照不宣地拉开距离。直到对手逐渐消失在视线里,彼此才如释重负地松口气。

    民夫在鞭子和长矛的驱使下,驾驭着敞篷牛车收敛尸。一辆辆牛车从晨雾中驶出,辗过绿草茵茵的原野,车轮在高低不平的地表滚动,出咕噜咕噜的声响。恶战之后的原野、谷地、山丘,无头尸身遍地皆是,有时车轮就从残肢断臂,甚至是小半个脑袋上辗过,车轱辘带起暗色的血沫和白色的脑浆。不少民夫初次见到这样血腥可怖的情景,无不骇然变色,更甚者扶着车辕干呕。

    磐河北岸,烟尘阵阵,显然有小队骑兵正捉对厮杀,不时有人从马背上落下,跌入尘埃。幽州骑兵意图找回昨日的场子,个个悍不畏死。他们自东向西冲阵,一边纵骑驰骋,一边开弓放箭,五十步的距离上,就一连射了三箭,接敌错马时,立即收弓拔刀挺矛击刺,中者纷纷落马。

    相比幽州铁骑,冀州军战马既少,弓马娴熟与骑战也大为不如,单兵作战,屈居下风。全仗昨日大胜,士气高涨,此消彼长,才堪堪打平。

    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四面八方赶来,加入这敌我难分的战团中。激战了许久,双方骑兵不约而同地罢手,他们各自退出百余步,然后让徒手步卒和民夫入阵收敛死者和救治伤者。待场地清理干净,他们又纷纷驭马冲杀。不时有战至脱力的骑士退下来,他们一边拉风箱般喘气,一边扯着嗓子大叫,为自己一方助威。

    东北侧一处低矮的山坡上,一队新到的骑兵飞驰登坡,勒马驻蹄,背旗飘扬,数十骑兵依山坡轮廓错落排列,紧紧盯住平野上的胶着战。

    从背旗上看,这是属于公孙瓒一方的幽州军,骑兵最高指挥官只是一名百将,还有一名队率,而骑兵人数,也只有五、六十人。汉军军制,百人为一屯,设屯长,又称百人将或百将,其下为队率,再次为什长、伍长。虽然百人为一屯,但除去辅兵、役夫,一屯中真正能出战的士兵,能有个五、六十就算不错了,所以这算得上是“满员”屯了。

    这一队骑兵,便是幽州军与黑山军联合巡哨骑兵中的一队,主官为黑山军百将邓通,次官则是刚走马上任的幽州军斥侯曲队率马悍。

    “难分难解啊!”邓通举鞭虚点战场,扭头对马悍道,“马兄弟,你可是能在千军之中取敌上将头颅的猛士,何不上前展示一番武勇,以振我军军心?”

    邓通三十出头,黄面黑须,身材略瘦,筋骨却很结实,一看便知是那种轻捷有力者。尽管他是百将,职务比马悍高出一级,但黑山军的地位远不能与如日中天的幽州军相比。黑山军的百将,其实也就与幽州军队率平级而已,故此言辞相当客气。

    马悍没有从邓通眼中看出什么异样,只道邓通是真想看看自家本领,但自家事自家知,马悍知道,自己还真玩不了骑射这种高技术的活。

    事实上,马悍能够在奔驰的马背上坐得稳当,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完全得益于他当帮会头目时,对骑马的喜好,那会他的私人庄园马厩里就拥有两匹英国纯**。按理说,以他业余马术师的水平,骑马原本不在话下,坏就坏在配给他的马,没有马镫。而且不光他的马没有马镫,所有人的马都没有。

    在马身的一侧,有一个木制的上马垫,没有固定双足的功能,只能用来垫脚上马。骑兵上马之后,脚掌会伸套进马肚带附着的两条皮圈套或绳圈内,以此为着力点,加上马鞍的纵向固定,可挥刃相击及左右驰射而不至于掉下马,但无法做转身回射这种高难动作。

    马悍一眼就看出,这其实就是萌芽状态的马镫,具备了一点初始功能,当然,还很不完善。踏在这种根本不能称之为马镫的“绳镫”之上,马悍那个捌扭难受啊!十成骑术顶多只能挥出五成。

    骑射,马悍以前骑马时也玩过,说实话,很糟糕,基本上是五矢一中,或十矢三中。不过,他在危地马拉丛林这几年,最常用的就是弩而不是枪。在当地,你可以背一把弩弓到处走,却不能带枪支招摇过市,而他要拜访当地各部落,就更不能带武器了。但他又不能不携带防身武器,于是,弩成了最好的选择。

    做为一个曾经的帮派头目,马悍对自己手里武器的熟练程度要求很严格。他的座右铭是:在任何危险时刻,能够保护你的生命的最好伙伴,永远是你手里的武器。

    在帮派当低层打手时,能保护自己的,只有一双拳头,所以,他将自己锻炼成一具人形兵器;当升到头目时,再不需要出手,顶多就是玩玩枪,他又练成了神枪手;到了危地马拉丛林时,曾经凌厉无匹的拳头只剩下一个,枪也变成了弩,于是,他用了短短三年,成为神射手——一百码内飞碟靶,箭无虚,甚至能在五十码外,与飞碟靶做逆向运动,也能十全中。

    由于是独臂的缘故,马悍使用的弩是特制的大型军用连弩,拉杆上弦,很省力。而且还可以扣接弩匣,匣中一次可置十支箭,依次射击,只要操作熟练,独臂也不难使用,只是射程不及单弩。

    马悍骑术不差,弩射一流,但把骑马与射击结合起来,却从没试过。更令人无语的是,他鞍旁挂着的是一张弓,而不是一把弩。与弩相比,弓的使用难度更大,准确率更低。凭着弩射的基础,马悍估计用弓的话,可以站在八十码外(七十米)击中任何比飞碟大的正常移动物体,再远就没把握了。可若是骑马……能否射中三十米外的移动物体都成问题。

    看到邓通笑脸后面眼中闪掠过的一道寒光,马悍知道,身为上官,邓通完全有权利命令自己出击,对方没有这样做,自己也不能不知好歹。最重要的是,既然已加入幽州军,尤其是斥侯曲,骑射就是一项必须要掌握的活命升迁技能。好吧,既然老天让自己重生一回,又回到青年时代,他还有大把时间。只要有决心、有毅力,更重要的是有天赋,还有什么学不会?练不精?

    年轻,真好!

    马悍似乎又有一种回到刚当帮派小弟时拚命三郎的感觉,血脉渐沸,绰弓在手,举臂一振,吭声道:“谁与我同去?”

    立即有七名骑兵纵马而出,齐声呼应:“同去!同去!”

    蹄声如雷,八骑卷起一股尘烟,奔向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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