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这儿休息下的。”
“你们的老板现在在哪儿?我要谢谢他,然后我想我要回家了。”
“呵,我们的老板已经去上学了。”
“上学?你们的老板还要去上学?啊,难道你的老板是……”
“咦?!老板没有告诉你吗?他是你的学生啊。”
“他是这儿的老板?我……我还以为他是经常留恋于酒吧夜生活的坏学生呢!”想到之前对我的不良印象,瑞秋的脸红了起来。这时候早已心烦意乱的瑞秋哪还会注意到一个普通的大学生怎么会成为这个豪华酒吧的老板这个小问题。
“我也不能在这里久留了,麻烦你代我谢谢你的老板,我现在要回家去了,彻夜没有回家,我想我的家人会担心的。”提到‘家人’这两个字,瑞秋的心又痛了起来,自己的家人会担心自己的安危吗?他们只是担心自己的前途吧。
五天的时间一晃而过。
老弗雷今天格外开心,自己的儿子又要结婚了。虽然自己的儿子之前结过三次婚,可愣是没给自己添个一男半女的,自己可不想家族到自己儿子这辈就绝了后,为了不让家族后继无人,老弗雷对自己儿子的多情也没有多做阻拦,可就是这样,老弗雷还是没有抱上孙子。自己儿子的身体也很健康,并没有那方面的缺陷,可就是没孩子这点这让老弗雷百思不得其解。
他的儿子弗雷虽然是个花花公子,但做事却很小心,安全工作做得很好,他并不想让一点小错误就断送了自己的香艳生活。俗话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而我们的弗雷公子将这句话是彻彻底底地给演译了出来,他花在自己妻子身上的时间连花在情人身上时间的十分之一都没有,所以他到现在还有孩子也是有原因的。
不过这次的婚姻弗雷自己也很满意,新娘和他之前所见过的女人都不同。之前围在他身边的女人无不是风骚露骨,爱慕虚荣。而现在的新娘和她们比起来清纯地多的多,身上的气质更不是以前那些女人可以比拟的。对于喜欢新鲜的弗雷来说,娶到这样的新娘也不是件坏事,顶多到时候玩腻了再离次婚,反正已经有之前的三次做铺垫了,再多次也无所谓了。
婚礼被安排在了洛杉矶附近的水晶大教堂内举行,再过几个小时,婚礼就要开始。嘉宾们陆续地进入大教堂,洛杉矶的各界人士都来到了这里为新人们祝福。其中就包括最近春风得意的隆多尔和恩格,还有好莱坞几位著名的影星,当然这里也少不了恒星的会员,爱德华就名列其中,我从爱德华的口里也打听到了婚礼在这座著名的大教堂里举行。
婚礼现场早已被弗雷家族的佣人们打理得井井有条,怎么说他们在之前也已经有过三次同样的经历,对于办起婚礼来他们可以说是熟门熟路。再加水晶大教堂那全玻璃的结构,更是将这婚礼现场映衬得美仑美焕。
弗雷和他的父亲老弗雷以及自己的将来的岳父大人奥多姆站在门口迎客,而婚礼的另位主角瑞来则在化妆间里麻木地任凭化妆师摆弄,再过几个小时自己就将嫁给那个混蛋了,而到了这时候谁又会来救自己呢?瑞秋已经不指望上帝了,在她的心中,上帝也早已变成了一个混蛋,不过想想也是,如果上帝有用那还要警察干什么。
别了,我的幸福!瑞秋悲观地想着。但是她忘了英雄往往是到关键时刻才以振奋人心的方式出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