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我要打仗,我要到前面去,你们想活命,就跟在我后面,等仗打完了,我再回来,你们再把我绑起来,怎么样?还能怎么样?你是姑奶奶,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了,只要不让总帅知道,你就是上天我们也只好舍命相陪。
罗思南直接找到了杜山。杜山也就十八九岁,是罗青汉捡回来的孤儿,两人一起长大,算是青梅竹马。这妹子找来了,做哥哥的也只好答应,你把兜鍪戴好,把面罩放下来,千万不要惹事,更不能让总帅看到。
他越是怕总帅,总帅来得越快。李虎呼啸而来,冲着他大声叫道:“杜山,带着虎烈骑,在我右翼冲阵。”
杜山急忙致礼,扯着嗓子叫道:“跟随总帅,血战到底。”
李虎拨马就走,目光扫过人群的时候,忽然看到了罗思南,虽然罗思南躲在骑卒中间,但她那副亮银色的铠甲太显眼了。
李虎得意啊,嘴都笑咧开了,小样,和我斗,看我不整死你,现在知道我厉害了吧?过去老子任你打骂,喝酒赌博,那就韬光隐晦,懂不?不过,我能带着虎烈军离开龙化,还得感谢你,如果没有你,你老爹和张阎王那帮人怎会让我大摇大摆的离开?他们以为我被你捏在手心里,玩不出什么名堂,正好趁着我离开的时候,趴在一起好分赃,哈哈,一帮土贼,就你们那帮鸟人的破脑袋也能和我斗?也不想想,像我这种人若想活着,每时每刻都要动脑子,我如果一直做个傀儡,我能活多久?我当然要日夜算计了。罗思南,你虽然长着一张漂亮脸蛋,但怎么就没脑子呢?你把眼睛睁大看着,等这一仗打完,我翻身了,你老爹和张阎王那帮人咬牙切齿的时候,你就明白,这世道根本没有便宜饭可吃,更没人因为你有一个声名显赫的老爹就拜倒在你脚下,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否则你一辈子都是可怜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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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回到阵中,左右看看。
王曜、罗中原和谭弘毅心里都很紧张,不知道李虎接下来要干什么。
“我要带着虎烈骑冲阵。”李虎笑眯眯地问道,“三位哥哥是否有兴趣走一趟?”
三个人互相看看,很诧异。这个猪头要亲自上阵厮杀?他行吗?能杀死人吗?奇怪了,他平常不是很怕死嘛,怎么今天一反常态,胆子贼大?
“不去吗?”李虎脸上的笑容有些难看了。
“愿随总帅杀敌。”三个人异口同声,张开嘴巴就喊了起来。
今天猪头发飙了,象疯子一般杀人,拿掉罗思南还能理解,借着违令的由头在阵前诛杀逃兵就太可怕了,虽然可以理解为杀鸡儆猴,但这鸡杀得也太多了。我们三人现在要是把头一摇,估计这脑袋也保不住了,他是总帅啊,他要杀谁都行,尤其这里都是虎烈军的人马,我们三个势单力孤,如果和他对着干,纯粹是自寻死路。
这人有了实力就是不一样,把眼一瞪都能让人汗毛倒竖,不过李虎好象有些头脑发热,高兴的过头了,或许是山城拿的太容易,他把自己真的当成了神仙,不知道东南西北了,非要陪着金人打耶律马哥,如果是我,我才不会干,就凭着目前的实力,也能在义军里横着走,和几个老大平起平坐,这已经是彻底翻身了,有必要打这一仗吗?李虎说到底还是少年心性,好冲动,赌上瘾了,左手进右手出,习惯了。这一仗能打赢吗?你这赌局未免也太奢华了吧?如果打不赢,你再次被打回原形,一无所有,最后也只能在义军里做个好看的摆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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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虎拨马冲向阵后,大悲奴和蕃骑看到总帅来了,急忙行礼。
大伙儿都害怕啊,自己是蕃人,打仗肯定第一个冲上去送死,但出乎预料,天都要黑了,这种倒霉的事也没轮到自己,现在总帅亲自来传令,是不是要让我们第一个去冲阵?
“想不想发大财?”李虎笑着问道。
当然想,不想是孬子。当兵这么多年了,大大小小立了不少战功,结果几年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钱,还没有总帅一次赏赐得多,这时才恍然大悟,像我们这种人想发财,只有做土匪,做反贼,这是个赚钱的好行当,过去不知道,白白耽误了大好时光。
总帅豪爽大方,不像辽军里的那些军官,连那点可怜的俸薪都要克扣,根本不是人啊。相比起来,这几天的日子太好了,有酒有肉,总帅还天天打赏,腰包都鼓囊囊的了,感觉总帅比天上的神仙还要好,这辈子跟他混,发财肯定没有问题。
“想不想讨个女人安个家?”李虎又问。
当然想,人生在世,发财干什么?不就是为了过好日子嘛,什么叫好日子,就是有女人有孩子有帐篷有驼马牛羊啊。
“等下听我的号令,我就你们冲,你们就冲,我叫你们撤,你们就撤。”李虎突然把脸一黑,非常严肃,“如果违抗军令,我就砍了你们的脑袋。”
这话不要李虎说,大家都看到了,李虎杀起人来眼睛都不眨,一口气把几十个逃卒全部砍了,血腥恐怖,好可怕。
“只要遵从我的号令,那这一仗打完后,一人赏头牛。”
一头牛?大悲奴和蕃兵们的眼睛顿时一亮,赏一头牛,那就发了。这次算是走对路,跟对人了,总帅啊,从今往后,我们就是你的人了,你叫我们站着,我们绝不躺着,你叫我们往东,我们绝不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