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嘻嘻一笑:“果然是哥哥口中的聪慧之人,竟然一下就猜中了!”她转而对自己的婢女说:“元宝,快将罩子打开,给若离小姐瞧瞧。”
若离还没看见礼物,倒是先被‘元宝’这名字逗乐了。林氏丝毫不避讳自己的商女身份,连贴身的婢女,都起了这样一个名字。若离倒是挺欣赏这种‘敢作敢当’的气概的。
元宝不一脸认真,并不像她主子那样爱笑。她听了林氏的吩咐,这才将那巨大的笼子,轻轻放在地下。然后小心地,将上面所覆盖的那层玄黑绒布掀起。
饶是若离早有心理准备,看见绒布下的东西,还是狠狠地惊艳了一番。
只见那一只近半人高的笼中,养着一只五彩斑斓的大鹦鹉。
那鹦鹉忽见光亮,蒲扇了两下翅膀,发出‘嘎’的一声嘶哑的尖叫。两颗黑豆一样的眼珠,看见一屋子的人都在看它,骄傲地张着翅膀在笼中走来走去。
“小姐快瞧,这是什么神鸟?怎么像只七彩颜色的鹰?”那鹦鹉展翅之后体型极大,踏歌和问月纷纷称奇。
“是鹦鹉。”若离微笑道,“你们见过绯胸鹦鹉与玄凤鹦鹉。怎么见到这个就认不出来了?”
踏歌听闻,在仔细看去。她惊讶地捂住了嘴,“还真是呢!可这鹦鹉的体型也太大了!足有绯胸的的两倍大呢。”
“还有这毛色,比小姐绘画所用的丹青朱砂还要鲜艳,这当真不是染的!”踏歌围着笼子绕了一圈,很喜欢的样子。
那鹦鹉一尺多长,彩羽彩冠。脚爪和面喙都有极锋利的硬壳。一根手指粗银白的铁链,将它牢牢栓在笼子里。而在那巨大的铁笼的底部,还专程铺了一层泥土,土中植了蜿蜒嶙峋的半棵梅树。那鹦鹉虽一爪拖着细链,却昂首阔步。威武得很!
林氏十分随和,见踏歌稀罕,她也跟着笑:“没想到我这压箱底的宝贝,也就只能合了若离小姐丫头的眼缘呢!”
要说最知道这鹦鹉的价值。其实反而是若离。建元国可是和风细雨的烟雨南国,一看就不会出产这样的猛禽。这鹦鹉毛色又是难得的鲜艳漂亮,这样的一份厚礼,就算是送去汝国公府,也算是能拿得出手的气派了。林氏这一回,还真是很下本钱啊!
“二娘取笑了!难道要我也像踏歌那样,扑上去围着鹦鹉转圈。这才算眼缘吗?”若离笑道:“这样的好东西谁会不爱。若离只是好奇,二娘从何处得来的?”
要是从前,说起这鹦鹉的来历,连林氏都难免有些自豪。此鸟乃是他父兄从异域黑市商人手中重金淘换来的。想当时自己初见此鸟。也是像婢女踏歌这样惊为神鸟。这哪里是一般闺房千金能得见的?
可若离眼中,只有浓浓的喜爱,可却并不像是初见了。林氏心里暗暗奇怪,但也绝不相信若离见过!她只当若离是个沉得住气的:“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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