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到这个鬼地方真是忧桑至极,这是哪阿?江枫走了大半天的荒山野路,终于见到了饮烟,这让江枫差一点喜极而泣了。在他的记忆中,从小到大还从没走过这么远的路,更不要说这样崎岖不平的山路。更加上他现在穿在脚上的既不是运动鞋,也不是皮鞋,而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这种鞋穿在脚上有好处,也有不好。好处自然是比运动鞋和皮鞋都舒服也更合脚,不好的是因为它的底也是布的,最怕走湿的地方。偏偏山里新下了一场小雨,路上湿滑。没走多久,鞋底的湿气便透进了里面,搞的江枫好不难受。
但更让他难受的还是腹中的饥饿。江枫还是早上出发前,那位好心的渔娘送了他两张饼吃了。这眼见着已是晚边了,又艰难的走了这么远的山路,却一点东西也没进肚,实在是饿啊!
还好前面终于看到了饮烟,而且还不只是一道。这让江枫差一点就喜极而泣了,终于看到了希望啊!按他的判断,前面应该就是那渔娘口中所说的集镇了,再往前十里便是连江县城。
江枫一颗悬着的心到此时才算是暂时放下了,总算是不用担心会饿死在这荒山野林之中了。
其实,就在江枫看到饮烟前的不久,他还在心里犹豫着:要不要再回头,去找方才的那位渔娘呢!看的出来,那位渔娘是位好心人。她不但将自己从那个深水潭里救了上来,还将手头不多的大饼给了自己两张。听说他要去镇上,渔娘叮嘱他。镇上很远,如果路走不错的话,也要两个多时辰才能到。要是万一没找到,就赶紧回来,别在山里迷了路。
渔娘同时还提醒他,像他这样的书生,在这样的山间过夜是极危险的。因为这山林里时常会有野狼出没。虽然没有狼群,但就算是单头的狼也是极难对付的。所以,当江枫估摸着自己已经走了三四个时辰后,他开始动摇了。
“要不要回去再找那位好心的渔娘,再蹭几天饭呢?”江枫犹豫着。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决定。原因是:自己大概是长的太帅,他总感觉早上的那位渔浪看自己的眼神,隐约带着某种含义。
“不行,我还是先看清楚自己的样子保险些。这万一要是长的太帅,半道上被哪个女强盗给抢去做了押寨先生。那岂不是毁了我一世的名节!”江枫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找了个小水坑当作镜子。
可是,江枫才对着水坑看了一眼,便吓的连忙向后退。“谁呀!谁跟我开玩笑?”他一面叫着,一面向后看。可是,四下空旷,实在不太可能有人能走到他的身后而不被他发觉,除非此人有东邪黄药师一样的轻功,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但他还是有些不信,“不可能啊!自己看的那些穿越小说的主人公,哪一位不是长的玉树临风,怎么轮到我这儿,便成了个半疯子呢!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自己看错了。”江枫一面说着,一面又向水坑走近。
可是现在的他,已经早没有方才的自信。在犹豫了好一阵后,江枫把心一横,“算了,死就死吧!”
嘀咕了一句,江枫再次在小水坑前慢慢的蹲了下来,那心情,跟上刑场也差不多了!最后,他将心一横,张开了眼睛。
浮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不太清晰的影子。水中的人影,头发散乱的形同稻草,却偏偏长的披过了肩头。身上的这一身衣服也是破洞四五处,还沾了好多的泥。再看脸上,更是有黑有白,十足的一张大花脸。
看到这儿,江枫再也没有勇气看下去了。他完全的心灰意冷了。“老天,你怎么能这么不公平嘛!这也太没有天性了吧!凭什么人家一个个都长的是玉树,到了我这儿就变成歪脖树了!
我跟你说,你这样偷工减料可不行,那早晚是要出大事的!”
江枫斜靠在一棵老树上,对着老天爷喋喋不休起来。
就在这时,一只小花狗跑了过来,朝着他大叫起来。
江枫有些着恼。“干嘛?连你也嫌我丑吗!
唉!……
看来,我这个样子实在是没法活了。还不如趁早死了的好!”
这也可以理解,前世里,江枫虽然不能说是长的多帅,但到底还算能看的过去。而且他还是干化妆的化妆师,这个职业也决定了他对外表比旁人更要重视几分,也是他现在不能接受自己眼前这个形象的根本。
江枫话音未落,便听到一个略带着些稚嫩的童音道,“要死啊!要不要帮忙?”
接着,便见一个十一二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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