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1年,三月十二日,温尼伯市银行劫案发生后两天。
晚七点,芝加哥。
一条不起眼的小街上,坐落着一家书店。
一个亚裔男子在这条街上走着,他留着马尾辫,戴一副小圆墨镜,走路时姿势略显伛偻,鬼鬼祟祟。
左道下飞机以后,找了个便宜的旅店下榻,然后便来到了电话中约定的这家书店。
到门口时,店里走出四名中年男子,其中一个穿皮夹克的正在往怀里揣东西,似乎是一个油布包裹。
“看什么看?”对方凶神恶煞般喝道。
左道一缩脖子:“抱歉抱歉……几位请……”他让开了道儿。
也不知这帮人哪儿来那么大的火气,不过他们也没为难左道,只是投来了不屑的眼神,接着就离开了。
左道长吁一口气,推门进了店里。
书店里杂乱无章,地上堆着书本,桌上堆着书本,书架也全是满的,无论哪个角落,看不出半点儿秩序和规律。这书店的俯视结构呈十字形,店主坐在中间靠内的一张办公桌后面,他身后的门里其实就是自己的起居室,平时那门都虚掩着。书桌边上放着台挺高档的咖啡机,这玩意儿恐怕是整家店里最值钱的东西了。
“嗯……天一先生?”左道看着老板,试探着问道。
天一刚打开一本书,喝上半口咖啡,听到左道的声音后,长叹一口气,放下手中的书和杯子,做了个请的动作:“坐。”
左道步履维艰地从书堆中趟过来,由于没有椅子,他只能坐在了一堆书上。
天一打开手边的抽屉,抬眼看着左道:“要披萨吗?”
“不,谢谢。”
天一又低头看了看抽屉:“野味呢?”
“嗯……你指什么?”
“啮齿动物,含丰富的蛋白质,吃起来像鸡肉。”天一的语气像个推销员:“我可以给你一盏酒精灯或者帮你放到微波炉里加热。”
虽然从对方的表情上看不出什么来,但左道仿佛闻到了某种**的气息,这让他产生很不好的预感,所以还是摆手拒绝了。
天一小声道了句:“切……”随手把抽屉合上了。
左道回头又望了眼书店的橱窗,然后用询问的眼神朝着天一道:“刚才出去的那些人……”
天一接道:“他们啊,烟土俱乐部。”
“哦……原来如此,吓我一跳,听说最近芝加哥这地方可不太平,那两个有名的卢切斯家族和杰诺维塞家族正在火拼,警察则是坐收渔翁之利,刚才那几个人,我还以为是黑手党呢。”
天一道:“他们就是黑手党。”
这句话差点没把左道噎死。
天一笑道:”不过这和你无关,你不用露出这种表情来,我找你来另有他事。以阁下之才,用来对付区区黑手党,太浪费了。“
左道连忙回道:“这位大哥,记得你说过,只要我帮你把录像带交给血枭,你就永远不会再联络我了吧?”
“我说的是‘如果我以后没有用得着你的地方,我们就永远不会再有联络了’,很显然,现在我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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