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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十字路口红灯处,刚拐出,殷以霆一抬眸,就见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抹熟悉的身影被一群人围在一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打了个方向盘,殷以霆还是停了车。
走近一看,还真是秦秀。
“怎么回事?”上前,看了看底下的电动车,殷以霆问道。
一番询问了解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她骑车急,自己摔了,还把人的摊子给撞了,人家现在要求赔钱,她又没钱,车子也摔坏了,价钱也没谈拢,直接僵住那儿了。
看了下,殷以霆便直接替她给了,本来就是她撞得人,人家要求也不高分。
付完账,见妇人手背有些擦伤,他还多抽了两百递了过去:
“不好意思,我朋友年纪小,不会说话,各位别建议,擦伤,还是去医院消下毒、巴扎下吧…”
“那谢谢了!算了,算了,没事了,走吧,都走吧…”
说着,一行人一哄而散,殷以霆弯身帮她把车子扶了起来:
“这种时候,怎么能跟人呛声呢?本来就是你有错在先…好在没出大事,你没事吧!”
“谢谢…殷总!我没事,我以后会小心的!钱,等我开了工资,再还给你吧!”
手一顿,殷以霆转而道:
“不用了,公司有保险,上下班路上,也算工伤!车子好像坏了…知道最近哪里有维修店吗?我送你过去吧——”
看她也可怜兮兮的,殷以霆不自觉地同情心就泛滥了,当然,这些,全都因为她这一张特别的脸。
有些不好意思,又看了看底下笨重的二手车,秦秀还是点了头。
两个人对附近的街道都不算数,这一转,开着导航,两人也费了不少的时间,将她放在维修店门前,殷以霆先付了款,才先行离去。
可因为这一趟,他抵达青槐路段的时候,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
拐出,他就见一抹孤零零的白色身影半瑟缩地蹲在路边,一路狂踩油门,殷以霆就赶了过去,跳了下来:
“千悦——”
一见她双手冰凉,嘴唇都冻得发青了,殷以霆赶紧脱下身上的大衣裹到了她身上:“怎么不找个避风的地方呆着?”
“阿嚏!”揉了揉鼻子,千悦也不免委屈:“我怎么知道你一个多小时还不到?”
早知道这么久,她早打车回去了!谁还在路边等?给他打电话,也不接!
“抱歉!路上遇到点事儿,耽搁了….”
抱着她,殷以霆也很是愧疚,没想到,她正停在半路中,还是个风口。揉着她的小手,殷以霆暖了暖她的手:
“饿了吧!我们去吃饭!”
一动,千悦不自觉地看了下他的手,随即才跟她上了车。
将暖气开到了最大,殷以霆刚一发动车子,千悦便出声道:“这么冷,我送你的手套呢?怎么不戴?”
垂眸,殷以霆明显怔了下:他明明记得他戴了啊!
可是他手上的确空了,车前也没有,猛地,他想起,可能是帮秦秀搬车、处理事情的时候,不知道放在哪儿,还是掉在哪儿了?
这会儿,他是打从心底里不敢说实话。
转而便道:“出来太急,可能忘在公司了,你不说,我都没注意…”
还以为他是着急出来接自己,千悦也便没再问。
见状,殷以霆心里也松了口气,暗道:‘明天,回去,一定得赶紧买双一模一样的!’
回去,两人先一起去吃了热腾腾的火锅,千悦又喝了暖暖一大碗汤,浑身暖暖的,两人才牵手一起回家,度过了一个平凡却又美丽的夜晚。
***
而后接连的几天,如同每一对平凡的夫妻,白天,各自的忙碌着,闲暇,就腻在一起,简单却又单纯地快乐着。
天气已经转暖,殷以霆的生日也近在眼前,因为是两人婚后第一个生日,并不确定他会不会庆祝,礼物,肯定是要准备的。
所以,早早地,千悦便开始琢磨,想要送他点特别的东西。
这天,外出回来,路过一间品牌的男装店,她便走了进去,转了一圈。
“小姐,有什么需要吗?是要买东西送男朋友、老公还是上辈,亲人?”
一旁,服务小姐很是热情,千悦却只是淡淡笑了笑:“老公!我看看…”
店里的衣服、配饰,虽然也是高档精品,可殷以霆的衣服,其实都是固定厂家定做的,虽然,他不算挑剔,这些,还是远不能比的!
而且,衣服鞋子腰带之类的,她也总觉得简单了点,平时看到喜欢的,她也都会买。生日,她还是想要送些特别的。
一路绕到了里侧,千悦刚想转回,突然一道熟悉的女声响了起来:“小姐,这条蓝黑色的,给我包起来!”
扭头,就见一旁,珠心站在一圈高档的领带柜旁,吆喝着点了一条。
这世界可真够小的!随便进个店,都能碰上?
千悦只觉得自己当真是倒霉透顶了!原本也没上眼的东西,这下,更是,看什么,什么不顺眼。
眸光一个停顿,珠心也明显愣了下,转而却是掏了金卡递出去,走下了台阶:“真是巧啊!来给老公挑礼物?”
有些不愿搭理她,千悦没接话,随手拿过一个男士装饰丝巾,看了看。
一旁,见状,珠心也没有不悦,径自笑着,状似自言自语地有心道:
“不用对我这么大的敌意…有些人,有些东西,属于谁的,不到最后一刻,谁又确定呢?就像是你手中的丝巾,就算你把玩的再久,没付钱,永远都不属于你!你…了解殷以霆吗?你知道他的过去吗?”
什么意思?
总觉得她似乎话里有话,口气也有些怪,不自觉地,千悦看向了她:谁没有过去?他的过去跟她有什么关系?
“呵呵…你知道殷以霆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吗?”
“你到底要说什么?”故弄玄虚,她嫌累吗?
“清纯!简单!素雅学识的…小家碧玉!他不喜欢脂粉气,更厌倦风尘味!或许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吧,所以男人,都更喜欢小龙女这般不食人烟烟火又孤芳自赏的女人,所以,大学的学生妹才变得格外吃香吧!是啊,又年轻又学识,再漂亮点,加点书卷傻气…当真是男人的命中情人了!”
这会儿,千悦算是听懂了,她是说,她身上没有一点殷以霆喜欢的地方。
单就外表,她是偏向妩媚风格的;她的年纪,跟简单清纯也决然挂不上钩;学识,她算沾点吧,也不是小家碧玉型的!她有自己的工作室,有自己的时尚风格,而且,工作以来,她都是化妆的,自然少不了脂粉气;穿着打扮上,她更是偏爱简约时尚,说穿了,高跟鞋才是她的最最爱,跟学生妹,那更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了。
回眸,千悦也上下打量了她一番:
除了长相,她的偏清丽风,又把自己标榜成‘玉女’,其她的,她也不合格吧!
她跟她说这些有的没的,干什么?
殷以霆喜欢什么样的?她怎么会知道?
可不自觉地,千悦的确又信了几分,毕竟殷以霆不爱吃胡萝卜这点,她还是从她的口里知道的!
所以,她的确不怀疑,她对殷以霆的了解,比自己多,或者,她做的研究工作,比自己多,对殷以霆,她肯定是下了功夫的!
似乎也看出了千悦的疑惑,珠心扣住美丽的水晶甲,笑得愉悦:
“呵呵…我只是好心提心你!不是每个女人都像我这么心直口快,有什么喜欢、厌恶都表现在脸上…再喜欢,好歹我也得顾忌自己的身份,也没那么多时间…有些人,可就不一样了,比如…近水楼台先得月!我说得这楼台,可不一定是你喔…据说雷霆集团可不是一般的大啊,总部的大楼也不止五十层吧!这来来去去的女员工…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了吧!”
点到即止,珠心眯起的眸子闪过一道狠戾的阴光:
“不要对自己太有信心!我见过的男人多了去了!天下乌鸦一般黑,不要把男人想得太好,免得哪天被人卖了,还在替人数钱!”
最后一句话,她说得也不免有几分真心的情绪渗透其中。
当年,若不是她太天真,怎么会出那种意外?
原本,她只是参加个公司最普通的聚会…她跟沈国奥是认识的,见过几面,公司做的项目又都跟地产有关,她原本跟他打个招呼只是熟人招呼,想着以后容易合作,办事?毕竟,沈氏当年也是颇有名望的大公司。
谁又会想到只是一个招呼,几杯酒水,她的人生就此彻底颠覆?
如果没有这场意外,她早就跟殷以霆结婚,连孩子都有了,她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受人羡慕的女人,他曾经对她…那么好!
转身,珠心拿了领带走了。
身后,千悦却傻愣了半天,丝丝怀疑的种子还是在她心头扎了根。
走出店铺,千悦的心情难免有些受到了影响,有些沉重。
她才不信,最近他们一直相处十分愉快,他也近乎每天都回家!她不兴风作浪,他几乎连绯闻都没有!他们感情不知道多好,她才不相信她挑拨离间的鬼话!
心里有个梗,千悦难免不舒服,一跺脚,怒道:“好!我现在就去查岗给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