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谁借、怎么贷呢?向富户借、借高利贷!高利贷是个可怕名词,从古至今从没消失过,如今我们身边仍有,且一直都保持着浓重的民间色彩。对!通常他们都是黑社会!
借时容易还时难,不是卖儿卖女、就是倾家荡产。俗话说得好“不怕欠债的精穷,就怕讨债的英雄”讨来讨去的,兼并就形成了,富的越来越富、穷的一无所有,沦为佃户,成了奴隶…
针对这问题,9月,王安石重拳推出青苗法!
首先,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就是全国各地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你们这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具体作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3路,分夏秋两季,夏指每年1月3日前、秋指5月30日前,把钱贷给青黄不接的农民…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后,加两成利钱,即120%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每年收回的是240%(其中200%是本金,40%是利息)其它还有很多细节规定,如城乡居民除游手好闲、没不动产的人外都可以贷。为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不必一一了解。只有一点需注意:明文规定不许硬摊派!
现在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就不说了。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相,当时宋朝民间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不要震惊!那是月息6分,即年息720%!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
于是,青苗法的本质出现。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向豪强地主们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广大农民的利益暂时的确无法考虑…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主意,排除万难。不顾一切要实行这法令!
但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提出来。史书记载:青苗法是王安石和吕惠卿2人议定的,议定后,给苏辙看。苏辙当时还没罢官,是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他说这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可是有2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钱谁都眼开。都会借,那到还时就难了,就算绳捆索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混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国情。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先帝送葬了,哪还有钱能白白拿出钱送给农民救急度命?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抓钱!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国家收入!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将近1个月时间,再没过“青苗法”三个字。只是改革车轮相当于历史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还在犹豫不决时,一偶然的事突然发生了…
京东转运司王广渊上了封奏章。建议在河北路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为本钱,在河北路试行青苗法。
这提议至少包含以下两个内幕:1青苗法己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争议、王安石本人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己走漏出去了。说实话,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2“度僧牒”这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瞬间收入和无穷的超级后患。先看怎样巨大的收入?几千个这种度牒,就能聚敛到50万贯钱。基本是宋朝每年给大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那可真是后患无穷。度僧牒就是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说来奇妙,自古以来,无论盛世还是乱世,佛教总能遍地开花、繁荣昌盛、一点都不受时局影响。为什么呢?求来世、求心安、求解脱等等都较虚幻,重要的是有实利,和尚们经营免税。一旦能得到“度僧牒”不管您从前是什么人,从此就日进斗金,两袖金风了。长此以往,请想像国家的税收是什么局面。所以在这里不得不说:王安石实在太急功近利了!
未来的圣人程颢批评:这不是王道之正,没持久性。对此王安石却不屑一顾,他说所谓王道有正也有“权”也就是变化。几千道度僧牒,能买45万石米,在荒年时能救活15万人。这样的事还要反对,根本就是拘泥不化!
对此,很想问问伟大的王相公:现在是荒年吗?是在谈救人吗?
再说王广渊又是怎么知道有青苗法这回事的,且迎合得这样及时?处身在这样纷乱复杂的局势里,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会冒出疑问——这两个姓王的什么关系?是不是王安石在上层建筑里吃不开,而发动下面的群众造势,把法令推上去?
所以:青苗法的实施本身应该说没错,而且必要。但王安石最初推行的做法就有不对。这在未来更造成了“王安石变法”里所有法令几乎都犯下的最严重、也是最一贯的错误——言行不一致!
不过我从来没想过要否认这场变法。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这概念,就和战争同级别。请问:这世上有没有不流血而成功的变法?有没有不死人造就的新世界?所以王广渊就算是被王安石暗中鼓动的,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算用的是卖度僧牒的钱,也没什么不对,至少没动用常平仓里的粮食储备…
而在真正实施时,新党就犯了言行不一致的错误。说是只在河北试行,结果扩大到了河北、京东、淮南3路。说是用度僧牒的钱,结果动用了1500万石常平仓、广惠仓的粮食。说是“青苗法”立足于农业,结果城镇居民也可借贷。说是不许硬摊派。结果为了政绩、升官、发财、搞垮王安石等等正反两方面原因,摊派的硬度比金刚石差不了太多…
在留存至今的史料里,已没法分得清这是王安石的主张,还是神宗皇帝本人的决定。但它既以大宋皇帝的名义发布了,这两个人就都脱不开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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