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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两对狗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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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更。收藏、推荐、各种票都需要,请各位不吝投下,谢谢)

    撒出去的人多,事情就好办,谢大华收集的资料很是很齐全的。几个人围成一团在毛强的大套房里,就近原则嘛,谁还傻乎乎跑去公安局会议室不成。

    孔招娣坐在一旁端着一杯毛强给她泡的菊花茶听着大家的讨论。别以为在房间里可以找出菊花来,这个是毛强专程让服务员去酒店的茶厅买回来的。

    女人很好哄的,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时间,并不需要花上多少钱的,没看孔招娣坐在那里痴笑吗?

    死者叫丁逢春,21岁,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死者家就在东云市,祖祖辈辈都是东云人,丁逢春高中毕业就自己打工,在这家超市干了也超过一年时间了。对于人员流动相当快捷的超市这种零售行业,丁逢春已经算是老员工了。

    谢大华派人调查了丁逢春在单位的情况,单位的反馈意见对丁逢春的评价很不错:勤快、态度好、和同事关系好。除了下班之后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甚或搞点奇装异服穿在身上之外,就是一个良好市民了。

    下班之后别人穿什么,超市也管不了,对吧!这还是超市几个主管曾经在酒吧碰到过被几个男孩子簇拥着疯狂跳舞的丁逢春之后才知道的。

    酒吧那边的情况派去的警察也了解到了。那是一间中等档次的酒吧,在市里名气还不错,环境算是比较好一些的,治安情况也还好,不是那种地下黑酒吧或者专供寂寞男女勾搭的地方。

    据酒吧老板提供的信息,常去的基本是一些学生和刚参加工作、走上社会的年轻人,酒吧老板自己很注重秩序方面的问题,所以像很多类似场合几乎每晚都会出现的打架、争风吃醋等等在他的酒吧就会立即被制止。

    丁逢春酒吧老板认识,她去那家酒吧好几年了,每次去玩上最多两个小时就会离开。而且,从眉眼看得出,丁逢春不是那种做皮肉生意的女人。

    说起丁逢春,中年的酒吧老板还唏嘘不已,在他看来,这是一个会安排自己生活的小女孩,懂得自律,长大了应该有一个好的归宿才是,现在怎么就这样被野兽吃了。传言到这里,已经变化成丁逢春是被野兽生吞了,酒吧老板恭敬的递上两包烟,神神秘秘的问去的两个警察:“听说是黑豹,是不是啊?我可听说被黑豹吃了的人是没有办法转世投胎的,你们知道吗?”

    丁逢春的父母也是老实人,就是普通的国营企业的职工,前两年下岗之后自家开了一个小吃店卖早餐。亲戚里面要么是农村的、要么也和丁逢春的父母状况相仿的,可以排除嫌疑。

    杨倩带着赵华没有回出租屋,直接就在临海大酒店开了一间房。赵华做在窗口晒着太阳,杨倩正在整理东西。

    她把赵华交出来的所有器具全部收拾进一口小皮箱,这是带锁的,皮箱也不是那么简单,是8局的标准装配,夹层都是防弹钢板,紧急时刻这个可以挡在身前抵御子弹射击的。

    赵华笑眯眯的看着窗外,任凭杨倩怎么设置锁的密码,根本不去偷窥一眼。杨倩弄好之后,随意的把箱子扔到墙边,拍拍其实很干净的手:“赵处,现在可以谈谈你准备的下一步计划的具体安排了吧?”

    王磊手里拿着一张不大的纸片,问道:“这个男人是谁?”众人抬眼望去,这是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般人习惯用a4的纸张复印身份证,复印店也是这么做的。不过为了手里这张明显是裁剪过的,就是一张身份证那么大一点点。

    纸张很陈旧,复印件很模糊,名字和人头像很不清晰,也怪不得王磊这样问了。谢大华看了一眼,想了想才反应过来:“哦,这是丁逢春的同学,和丁逢春关系一直很好。对了,他家就住在一环路这边,距离丁逢春死亡现场过去三个街口,大概不到一公里吧。”

    说着,谢大华又从茶几上那一堆资料里面翻出几张纸来,上面是详细的记录:“对了,他叫何志强。25岁,高中比丁逢春高两届。现在在一环路自己开了一家家具加工厂,生产一些欧美款式的仿制家具,在市里销售得还不错。”

    “嗨!”谢大华用力一拍自己的大腿:“你看我多糊涂,这里不是写着何志强的家具厂就养了一条苏格兰猎鹿犬,哇噢,这种狗我知道,站起来超过一米,很凶蛮的、速度很快,可以追上奔跑的鹿群并猎杀它们……”

    谢大华正说得起劲,突然发现以孔招娣为首,所有人都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他很不自在的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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