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莫云轩的到来,李峰七人与对面五万大军已经接近,看着气势昂昂的大军,一不怵,那是假的。
李峰转头看着莫云轩;“你怎么来了,唐国还需要你。”
莫云轩摇摇头;“现在的唐国是胜还是败,都看这一战了,所以我来了。”
李峰一听,调笑道;“那就是要是这一战关系不到是胜是败,你不会来了?”
莫云轩笑着摇摇头,很是无奈;“怎么呢,相比的话,你肯定希望我留在唐国指挥,而不是在这里。”
李峰顿时拍拍莫云轩的肩膀;“幸苦你了。”
要是这一战不关于胜败,那么不会来的莫云轩是最受伤的一个人。
所以,金鹰五人都深感的头,看着那美丽的真男人。
这时,对面五万强兵的首领完颜,身高马大,大约三十左右,修为在玄灵低阶,一看七人挡在行军路上;“给你们三秒,是离开活着,还是留下去死。”
李峰望着他,道;“我选择………………”
“死”
七人同时喝道,又在话落时握着武器朝着敌军中冲去!
血液在这一刻喷出!
血斧在蛮虎的手中砍翻一片片士兵,又被一片片士兵包围住,在身边无穷无尽的敌军中,蛮虎掀起了混战。
他本来就是混战之王,出笼的老虎,只有混战才能让他发挥出全部的实力!
士兵们在恐惧,在兴奋,围着蛮虎攻去。
剑,在阿风的手中变成了一抹长长的锋芒,他的身体在转动,在躲闪,好似在敌人中跳起了华尔兹!
他是一个刺客,每一剑都带走一个敌人的生命。
他是一个优雅的舞者,他的攻击是那般的好看,美丽,却透露出死亡。
刀,是超级黑刀,在金鹰的双手中握着,不用一丝武技,朝着敌人攻去。
每一刀都带走了一片士兵的生命,可是眼前的士兵却丝毫没有减少。
他继续的冲着,身体上在冒着震撼人心的霸道之气!
箭,在魔的手中变成了夺命之箭,快、准、狠、他时而在翻起身体,时而在敌军中扭转身体躲过一次次的攻击,又射出一支支夺命的箭。
他就像那森林中的精灵,运用自己灵活的身体,夺命的箭,猎杀着猎物。
锤,双锤在雷刑的手中冒着雷火电光,一砸、一挥、一撩、掀翻一片片的敌人。
他的攻击永远是这样的威猛,其实来,他才是混战之王!
因为他的攻击本就为了混战而生。
傀儡,密密麻麻的傀儡,大约有一百只左右,它们的身体上连着无形的灵魂线。只见莫云轩每一次手指的抖动,它们就发出一次次的攻击。
他的手指比任何钢琴家在弹琴的时候还要优雅,虽然他弹的琴是一首夺命之曲。
刀与剑,一个灵活,一个直来直往,从一个个士兵的咽喉中滑落,带起一片片血液洒落于地面。
他的双眼是天下看得最准最灵活的双眼,几乎在每一次的攻击,都是从敌人咽喉中划过,让刀与剑变得锋利无比。
可是,他们的敌人是五万人!
那怕是剑问天、白花少主、酒候、贪狼几人联手,也只有被累死的结局。
他们不知道吗?不明白吗?
他们明白,他们就如那古时的赵云龙一样,统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他们比赵云龙多了一个任务,他们不能退!
赵云龙可以在救回阿斗时选择撤退,但他们却只能苦战到死!
“给我杀。”完颜看到这样一边倒的局面,虽然震惊七人的勇气与实力,但却明白这七人是在送死!
他冲了上去,以玄灵阶的修为瞄上了蛮虎!
他一冲,那些低阶军官,以玄丹玄法的修为瞄上了李峰、金鹰、阿风、魔、莫云轩、雷刑!
一瞬间,七人好似感到站在了巨浪之前,那冲来的压力好似要把自己掀翻!
“破地五斧;第四斧;星沉地动。”
“剑十四章;第三剑;剑破九天。”
“万狼箭法。”
“傀儡技;三千青丝!”
蛮虎在地面的晃动下挥动起了血斧。魔一瞬间射出密密麻麻的箭矢。阿风的剑带着惊天的剑气。莫云轩的头发射出一道道灵魂线,连接着三千只傀儡。
“嗜血杀气诀。横扫千军第一试!”
好似奔跑中的豹子的影子,李峰跑在一个个敌人群中,用完了一套套连招后,从天而降,使出那天外一剑!
轰隆一声巨响!
在大量士兵的惨叫下,地面出现一个圆形大坑。
然后李峰气也不喘,握着刀剑继续朝着敌人冲去。
死亡的血液又一次喷出,渐渐的,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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