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丈夫,你能做到吗。”
包头没有说话,他长久的陷入了沉默,陈皎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包头这么冷静倒是挺少见得,一直以来他都和少言寡语不挨边儿,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吵特别乱,他就是捧场王,可是因为明天他们要送走我这个肩负了巨大使命的卧底,所以这个夜晚注定特别紧张,陈皎没有注意到他,径直走进来对我说,“早点休息,明天一早我们把你送到大街上,按照你说的,我们会有便衣,穿绿色衬衣戴紫色边儿墨镜的男人,还有一个穿白色长裙戴蓝色大沿儿帽子的女人,是咱们从档案室借来的从来没在案子上露过脸的后勤刑警,你记得偷一下他们钱包,表现的有点技术,根据我的从警经验,黑狼那么谨慎的人,这两天都没找到你,明天一定会在街上派人出现,你最好让他们相信你的确是做扒手的。”
我点了点头,“我明白。”
“早点休息,养精蓄锐。”
这一夜我都在昏昏沉沉的梦中,醒了睡,睡了又醒,如此反复,特别累。
第二天早晨,我早早的出发了,在东莞最热闹的闹市区,全副武装,看上去就贼眉鼠眼的,我为了吸引黑狼手下的注意,让他们一眼就能从人群中看到我。
那个白裙子的女人出现了,她跨着一个红色的小皮包,拉锁没拉上,露出里面的新款手机和一沓钱,我草,这是群众演员我知道,但如果真的扒手在这里,一定乐疯了,哪有这么逛街的行人?这不是故意找挨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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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过去,四下看了看,然后两根手指朝着那沓钱捏了过去,从里面小心翼翼的抽出来,女人正装成在马路中间找什么东西的样子,特意背对着我,我余光瞥到不远处有两个拿着手机一身黑的男人,正往这边看,还互相说着什么,正在这个时候,一个烂番茄从我后脑勺擦着就飞过去了,我吓了一跳,本能的松开手,一沓钱就这么在半空中散开了。
周围群众爆发出一阵唏嘘的惊呼声,迅速的围拢起来,一个手上提着一袋子番茄的大妈迈着凌波微步朝我冲过来,“小偷!我看见你偷人钱包了!这个姑娘的包!”
那个女警显然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无知百姓给误会了,有些尴尬的愣了一秒,凭借刑警的敏锐嗅觉,她也察觉到了马路对面那两个始终没有走开的男人,反应相当敏捷的拿着包朝我抡过来,“那是我取出来给我儿子看病的钱!你有没有人性啊,挺高个子的男人做点什么不好,在街上偷鸡摸狗的!你还卖过大力丸是不是?一千多一盒,多少人上当受骗了!”
我去,这故事编的也忒离谱了吧……
但为了配合她,我还是特别顺从的拍了拍胸口,“姑娘,我没拿你钱包,我是看它掉出来了往里面塞塞,你说我要真那么有经验,我至于让人发现吗?至于大力丸我是卖过,但我那真是好东西,国外进口的,包治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