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鞘略慢了慢,胳膊被一只跃起扑来的狼一口咬上,好在是左手不是右手,她痛且慌,却终于激出了骨子里的一股子狠劲,右手一震,白练柔软,横卷过来,一剑刺穿了狼心。
再之后,就没她的事了,凉氏部曲们不可能看着她遇险,剩下的几十只狼,还不够小厮们几刀砍的。
齐纨伤得不重,那只狼还没有来得及撕咬下她的肉就让她刺穿眼睛,只是胳膊上难免留下几个血洞,好在骨头没事,但还是看得金兰哇的一声就哭了。
莫邪擅毒,毒术与医术有相通之处,至少治疗一点皮肉伤不在话下,齐纨的胳膊被她敷上了一种黑漆漆的药膏,当时就止血了,过了三天就结疤收口,七天后已经全然不影响动作,但留下疤痕已是难免。
于是齐纨继续杀狼,这回她学聪明了,再不笨笨的直接冲向狼群,而是让小厮们结阵,将狼群围赶在一处,只露一个缺口,每次只有一两只狼能从缺口处冲出来,她就守在缺口处,来一只杀一只,来两只杀一双,如此反复杀了几十只狼后,就觉得白练剑挥舞起来越来越顺手,杀狼也越来越利索。当然,身上难免又添了几处伤痕,每一处伤痕都是一次教训,同样的教训,她不会犯第二次。
为了磨剑,她甚至故意放缓行程,一座山一座山的清过去,几乎杀得这些山狼断子绝孙。当伏龙山近在眼前时,已是半年后,齐纨杀了不下七、八百只狼,到现在只要遇上的狼群不超过二十只,她一个人就能应付下来,甚至她还斗过一头黑熊,要不是可怜黑熊还带着熊崽儿,她大概就能贡献琼花道人一双熊掌做珍肴了。
此时,春已将逝,伏龙山上一片葱翠,站在山脚下仰望,不见其高,只见云层漫过山腰,林密草深,隐隐约约传出不明怪吼,若怪兽潜伏,令人心中发毛。
“师父,这就是伏龙山啊……”
齐纨收回目光,揉揉因仰得太久而有些发酸的脖颈,又回过头,叹道:“这就是黄龙江啊……”
黄龙江就在她的身后,江面宽阔不见对岸,此时正风高浪急,惊涛拍岸,卷起阵阵水花,声响若雷声轰鸣。她往扔江面上扔了一根捡来的鸟毛,只见浪花一卷,那鸟毛就无影无踪。
穷山,恶水,果然和书中记载的一般无二。
齐纨已经满了十一岁,大半年的行程,少女不但个子又高了些,整个人的气质也有了改变,稚气褪去,英气勃发,眼中仿佛燃烧着一团火,明亮得惊人,她的五官不会再让人觉得清淡,恰相反,眉宇间,有一份隐约的杀气,令她变得凌厉如剑。这是杀狼太多杀出来的后遗症,琼花道人对此很不满意,于是给她加了一门功课,每日诵清心养性经十遍,以平复她心中的杀性。
梦中两世,皆为深宅弱质,齐纨从来都不知道自己身体里隐藏了这样浓重的杀性,这大半年,于他人而言只是一段旅程,而对她来说,却是脱胎换骨,尤其是杀狼的这半年,不但越女剑在她的手中杀伤力越发强大,她自身的心性、胆略、见识、眼光都大有长进。
在她感慨过后,琼花道人就带她走进伏龙山南麓,在那里,齐纨看到了一座隐于深林的石碑,碑身斑驳,藤蔓环绕,若不是琼花道人让李献带着小厮将藤蔓都清理了,根本就看不到碑身。
粗略观之,这石碑残破不堪,只怕伫立此地已有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