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一楼的大厅,下面的人早就知道了楼上的这一场大战。对着几个人都投来异样的眼光。一些胆小的女服务员看到陈朗胸襟上血迹斑斑,吓的便不自觉的后退了几步。领班张嘴刚要说话,林翰用手势制止住了他。大声道:“楼上有一位费先生,他会负责我们的桌费,还有卫生间那些损失的赔偿。如果不相信,你可以现在叫楼上的服务员去问问他,我们在门口打车,一时半会也走不掉的。”
林翰现在有点沉不住气了,只想越早脱身越好。一是怕歌厅的人报警,要是警察赶到了自己这些人还没走掉,交涉起来就会很麻烦;二是怕陆炯去而复返,看那小子临走那副表情,也是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不排除他纠集了更多的人手杀个回马枪,那样一来情势就大大的不妙。己方这面三个女子手无缚鸡之力,陈朗就算是能打能拼,可是他一个人的战斗力终究有限,再加上这小子那种不要命的劲,一旦有点闪失的话后悔可就来不及了。而自己或者是有能力一战的,但是在既没有多少实战经验的情况下对敌数人;又要分心照顾这三女一男,他实在没把握保证大家能全身而退。
为今之计,最好的选择就是三十六计选最后一个。领班看着他们一行人走出店门,并没有开口说话。用眼神示意手下马上和三楼的人取得联系,验证一下林翰的话,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门口。他久在娱乐场所工作,要说打架斗殴的事情早已经见怪不怪。往往俩个人或者俩帮人没有什么嫌隙,就因为一句口角,在酒精的作用下便会挥拳相向,有时候甚至造成大规模的群殴。
今天这事就是个例子,不同的是“战胜方”这个团队很叫大家意外。清一色的帅男靓女不说,动手的俩个男子气宇轩昂、自信满满兼且战斗力超强,眨眼的功夫就撂倒了五六个人高马大的壮汉,给人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怎么看这群人也不像是混迹江湖的太保太妹,或者是蛮不讲理胡搅蛮缠的主。这也是这个领班没有强行留住他们的原因之一。
以往打架斗殴的人都是歌厅老板非常不喜的角色。影响生意不说,有的还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老板是轻易不会放走当事人任意一方的,必须等派出所的民警或者110警察来到处理。在这其间,控制住闹事人的情绪、调节矛盾、医治伤者,甚至还有可能和当事人发生二次冲突。陪着时间,搭着精力,费着唇舌,还要承受着生意的损失。所谓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在这方面就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了。都说做买卖容易,不亲身经历这里面的苦楚,是很难懂得为商之道的。
好运气没有一直陪伴着林翰、陈朗等人。等了半天,打不到车。看到歌厅里的人似乎是认证了林翰的话,并没有追出来说事,林翰就建议大家走快一些。在街口苦苦候了十分钟,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林翰四下观察了一下,辨清方向,低声道:“有一条近路,咱们先步行穿过这条巷口再说,走。”当先带路,走向了街口外靠南的一条小路。弓语嘻嘻笑道:“跟着翰哥,他是活地图,保准走不丢。”
穿过这条小巷,转而向西,一条宽敞的大马路出现了眼前,延伸下去,就是一架宏伟的三层立交桥。桥下灯火通明,人群熙攘,正是市里有名的“发顺”夜市。各色小吃排挡、杂货店铺一字并排铺开,好不热闹。陈朗眼睛一亮,意气风发,笑道:“林翰要带着咱们‘大隐隐于市’,果然是运筹帷幄,大才风范。”他这一句话逗的众人笑了起来,再加上看到了这么多人流涌动,火爆繁华的夜市,安全感倍增。大伙比较紧张,一直悬着的心慢慢落地,气氛轻松了起来。
宋若晴紧紧地圈住陈朗的胳膊,身体靠着他,柔声问道:“怎么样了,鼻子还痛么?”陈朗眨了眨眼睛,说道:“鼻子没事了,肚子有事。”宋若晴就有些着急,问道:“怎么不早说,伤到肚子哪里了?”陈朗笑道:“打了这一架,把肚子打饿了,宋医生能给治一下吗?哈哈。”林翰等人跟着哈哈大笑,宋若晴的小拳头已经捶在了陈朗的肩头,啐道:“惹了祸还这么没正行,真是的。”
林翰看了看前方,说道:“陈医生并非是信口开河,我也有同感。咱们一起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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