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汪大人”!
年少得志,少不得性子乖戾,一双稚嫩手上不知染了多少内宫鲜血,翰林清流向来心中厌憎耻与为伍。
若是心思端正之人看见,也便招惹些许闲话。
若是诡秘小人见了,一个谄媚奸佞的脏名怕是就要兜头栽下来。
心中惊跳,秦儒面上却不含糊,笑道:“汪大人也在?”
汪直瞥了李寻欢一眼,凉凉勾了勾嘴角,一转身,竟是不搭理秦儒,抬脚就步出了书库。
秦儒等了半晌,方长长出了口气。
李寻欢见此,一笑。
“何必做如此样子?”
秦儒方放下心来,闻言忍不住道:“你怎么和他有交情?”
“相遇便是缘份,何人不能有交情?”
李寻欢道。
秦儒听来以为李寻欢今日方同汪直遇见,心中妥帖了些。
他一笑,酒窝浅浅,道:“你这性子做翰林编修到真不如做了江湖侠客,天南地北,荒漠沧海,有缘相聚,共饮美酒,缘尽一笑,扬鞭陌路,何不快哉?”
“何等快哉。”
李寻欢闻言笑道:“你倒似知我,我却知,我若是策马江湖,你必是不肯同我去的。”
“你是恨不在这朝堂之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天下若不清平和乐,你是万万不肯让自己懈怠一分。”
“心之所向,唯死而已。”
秦儒笑道。
李寻欢站起来,合上手中旧书,随手放入书架。
“死之前,先同我喝上一席。”
“如此甚好。”
待翰林编修公事一了,方散值,李寻欢便寻了秦儒,二人一道出了翰林院。
二人初见之时那赶车的俊俏童子早已遥遥的候着了。
不紧不慢的行上几步,二人一同踏上马车。
“去朝阳楼。”
那童子脆生生的应了一声,手起鞭落,不过多时,便到了酒家。
楼非楼,只一层。
更非雕梁画柱,只寻常人家。
李寻欢方踏下马车,里面便有人清笑一声:“便知今日这探花郎必忍不住腹中馋虫,来我这朝阳楼。”
酒家里步出来一位美貌女子来,眉目如画,身姿如柳,粗衣布衫也掩不住肌肤光辉。
她很美。
尤其当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眸看着你的时候,更加美。
因为她看着你,就像是看着这世间的一切。
她看着李寻欢,李寻欢就是活似她世间的一切。
下一刻,她看着秦儒,秦儒也活似她世间的一切。
她年纪已经不轻,却并未婚嫁,抛头露面,当炉卖酒,虽追求侠客众多,未曾有一人入眼。
只因她已经嫁给了这天下间最吸引人的东西,
银子。
她的眼睛看谁,谁在她的眼里便是银子。
甚至连名字,她都让人唤她公孙银子。
她的眼里已没有男人女人,又何必谈婚论嫁?
李寻欢笑道:“公孙姑娘果然聪敏过人,不出门已知天下事,我却是已经等不及吃一碗苦酒了。”
三人谈笑间踏入门内。
酒家内并不大,但是向来很干净,空气中甚至弥漫着淡淡的花香,混合着浓郁的酒香,未饮,人已醉。
堂上坐了十之七八的客人,带刀侠客,折扇公子,在这无一不是雅客。
无呼朋,无唤友,只静静的品尝桌前一碗苦酒。
滋味难明。
李寻欢二人径自寻了空位坐下,公孙银子取了一小坛老酒,轻轻的放在桌子上。
进了屋子里,她似乎也自然而然的生出一种神秘之感来,走路的样子既轻盈又小心,姿态曼妙的浑似跳舞。
她不言不语,复又去迎接新客。
李寻欢除了封泥,琥珀般澄清的酒液缓缓倾入粗瓷碗中。
朝阳楼从不用杯,无论来者何人,粗瓷碗一只,再公平不过。
秦儒同李寻欢相视一笑,对坐喝酒。
酒要品。
若是塞北的烧刀子,那必要一口气灌下去,烈火燎原红烧烧火辣辣才够滋味。
若是上好的竹叶青,那必是要对着满园的傲雪寒梅,取红泥小灶温上一温,才不失韵味。
若是二十年以上的女儿红,那便要有一双红酥手袅袅娜娜的倒入杯中,方最美。
蒲萄美酒配夜光杯,雄黄酒配毒蛇儿胆,最妙。
苦酒却不必品,也不能品。
酒方入口,不管雪夜孤独人还是堂上富贵客,不管是江湖豪侠浪子还是闺中娇柔女儿,个个都觉苦。
苦到深处,已然忘了品。
又愁。
愁断了肠。
酒入断肠,反生出甜来。
甜得心肺都像是蜜糖里滚了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