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娘。李锋听了刘若诗要跟自己一起回去取灵草,心里暗暗叫苦。
尼玛,自己有个屁灵草,不过现在人家都既然这样了,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不过,明天就回去可不行,李锋的老家距离秦城并不遥远,也就两百来公里,如果自己有车的话,一天时间就能来回了。
这么短时间,恐怕自己还未必真能凑集到十万血精,必须要拖拖时间。
况且,刚才自己得到的三十万全都包地了,现在哥可现在可算是比当初离开秦校时还穷啊,这怎么可以回老家呢。
不行,必须要搞到一笔小钱钱,总不能屁股光光跑回去吧,心中有了想法,李锋连忙作出一股难状道:“若诗美女,后天再去如何?最快后天,因为我还有点事要处理。”
“好,后天就后天,但不能推迟了,好不好。”刘若诗望着李锋好一阵,脸上诚恳道:“李锋,阿黄对我来说有着特殊感情,我一直视它为亲人,所以,请你原谅我的焦急。”
“我明白。”李锋点点头。
包下了厂房地皮,李锋心情大好,接着下来,两人就在附近找了家小食馆,李锋“大出血”请美女总裁吃了顿,待得到两人分别。
这时候,李锋才欲哭无泪掏出自己的钱包,尼玛,交了房租,又因前几天有了几十万,大手脚花钱了一把,现在他原有的两千块钱,现在只剩下一千几十块了。
“我擦,不行,哥必须要搞点钱。”
想要搞钱,苦思良久,李锋最后还是只能把主意打在蟋蟀上。
没有办法,恐怕除了治疗宠物,目前搞钱最快的事情就是卖斗蟀了。
不过这次与上次不同的是,此次李锋明显是不打算直接卖自己饲养过的虫子了。
再次回到了家,李锋发现两位师姐此时都已不在,心中大呼正好,连忙给五阶胡蜂王使魔下达了命令,命其迅速捕捉一只蟋蟀给自己。
约摸十几分钟后,他便听到一阵嗡嗡声传过来,胡蜂王果然把一只蟋蟀抓过来了。
这只蟋蟀体型并不大,在成年蟋蟀当中,也只能说极小,李锋甚至怀疑它到底成年了没有?不过李锋不理会这些,现在毕竟赶时间,他抓起蟋蟀,便一连施展了血精饲养了三次。
使这只蟋蟀从亲密度满值,达到了忠诚,由于蟋蟀本身的个子并不大,因些饲养三次的蟋蟀,才堪堪成长到金头大将军那么壮硕。
“嗯,以后就叫你小成了。”李锋满意看了眼小成点点头,3cm的体型刚刚好,没有超出斗蟀的生长极限,也不会过于显眼。
想到这家伙被抓来之前还未成年,李锋干脆给它命名为小成。
3cm的斗蟀,已经可以算得上很少见了,最重要的那就是这可不是寻常的大个头斗蟀,而是经过李锋饲养过三次的蟀王。
做完了这一切,李锋便直接找来一个小盒子,把小成装在里面,再度急冲冲出门。
一个小时后,他来到了秦市有名的古董街,虽然这条街被称为古董街,可是里面卖的却不是古董,而是全都是假货。
当然,世事也无绝对,至起码,整条古董街,如果真有识货幸运者,估计也能从中淘到一两件真品的。
李锋来到古董街,自然不是买古董,也不是卖古董,他在复杂的街巷中左穿右插,一顿好找,终于在一刻钟左右,找到也从网上搜刮出来的隐秘地址。
来到门前,看到店铺横扁上破破旧旧挂着的“明记典当”,他终于才松了口气。
“先生,你要当些什么。”
店铺坐落于古董街的偏辟杂角,显得破旧不堪,李锋迈步而入,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便直接问道。
“我不当什么。”李锋好奇打量着这小小的破旧店铺,犹豫了会才道。
“不当什么,来这里干堪。”女子接口。
&nb...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