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禁律: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
汝今为吾贴身侍卫,当守禁律十七条。若有犯者,吾怜今时移世易,虽不以军规处之,然必将严惩。望汝自爱之!”
“什么禁律,这小混混真是走火入魔了。”陈优把手中的a4白纸随手一扔,这白纸是陈育远放他离开前给他的,让他务必熟读谨记。看那小混混一脸严肃的样子,他还以为是什么不得了的东西呢,原来是不知从哪里抄来的古代军规。他可不管那小混混耍什么花招,反正他是不会陪他玩的,要当神经病那小混混自己当就行了。
折腾了大半夜,陈优也困的不行了,拉过被子躺下睡觉。静静地躺了几分钟,又猛地坐了起来,下床把地上的那张白纸捡了起来。撇开内容不谈,陈育远的字写的还是非常好看的,笔走龙蛇,刚劲有力,大气磅礴,实在想象不到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写的。陈优读大学时曾经加入过书法社,习过几年书法。虽然毕业后就把书法放下了,但是经过几年熏陶,品味还是有一些的。陈育远的这手字写的比青田镇的那个卖对联的老头还要好,这么扔掉也实在太可惜了。
人归人,字归字,他不能把对陈育远的不满迁怒到这幅好字上。陈优说服了自己,把这张a4纸夹到了自己的字帖里,这才满意地去睡觉了。
天刚朦朦亮,屈远的身影就出现在了院子里,脚上绑着两个沙包,绕着院子一圈圈地跑了起来。跑了三十圈后,才气喘吁吁地停了下来,眉头紧蹙,显然是对这个成绩十分不满。待气息喘匀后,屈远稍微活动活动了身子,便在院子中央打起了拳术。隔壁一双浑浊的眼睛默默地注视着这一切,眼里闪过沉思。
一套拳打完,屈远回屋洗了澡,裸着身走到衣柜前,一大叠红的绿的衣裳,看的屈远皱起了眉头。这个陈育远的衣服都相当的花哨,屈远左挑右挑,总算挑了件稍微朴素点的衣服换上,出了门,往村尾的方向走去。心里寻思着待会得叫陈优带他去衣铺重新置几套衣裳,他实在无法再忍受这些花哨的衣裳。
来到陈优的院子,大黄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扑咬上来,而是远远地躲着屈远,又悄悄地探头探脑注意着屈远的一举一动,模样颇是好笑。
这只狗倒是识时务。屈远满意地笑了笑,大踏步走进了屋里。
几个刚巧路过的村民瞧见陈育远进了陈优的家里,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了:陈育远这个小混混怎么大清早的跑到陈优家里去了,平时可没见他们来往过呀?莫非天要下红雨了?还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儿他们没有收到消息?
村民们的八卦之心熊熊地燃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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