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我接受她的建议,因为根本就没有别的选择嘛。
挂断了林小妖的电话后我就急着往宿舍走,但在转角的地方却是遇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
此时阳光明媚,刺得人眼睛睁不开,而马路上的车辆也是不停的穿梭着,犹如一个永远都停不下来的机器一样。而悲剧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发生着,似乎来的永远都是那样的自然。
通常来说马路转角这个地方是阴气最生的地方,因为这个地方是发生车祸死人最多的地方了。所以说,平时大家在晚上压马路的时候尽量不要在马路的十字路口处停留。不然的话,保不齐你的眼前就会出现什么奇怪的东西。
为什么我会提到十字路口,因为接下来的事情就发生在了十字路口。
我和往常一样的过马路,却不曾想这次还没走到一半就被人一把给拉了回来。
“你干嘛?”我有些气急败坏的质问刚才拉我的那个小伙子。
这小子明显也是没想到我会是这种态度,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指着前方对我说道:“你看那里——”
他这么指着前方说,而此刻的十字路口已经被围了上百号人,也不知道又发生什么了,不会是出车祸了吧?
在很多时候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最好不要说些不吉利的话,而我现在就已经尝到了报应。
“出车祸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和一个开宝马的撞在了一起!”这小子向我解释,他倒是看得挺清楚啊。
我走过去挤开围观的人群后看到中间躺了一个十几岁的学生模样的小姑娘,估计是附近的学生。
至于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画面我就不在这里描述了。总之是十分的血腥,如果写出来估计也是被和谐掉吧。
我看着这凄惨的画面忍不住的笑了。倒不是我有多么的冷血,而是我对这些骑自行车的一向都没什么好感。
就这些人,过马路时从来不看红路,你要是一个不小心挡了他们的道的话他们还会用一种特鄙视的眼神看你,就跟你欠了他们多少钱或者是做了什么十分不应该做的事一样。
总的来说就是一点,那就是他们不遵守交通法规死有余辜啊。
出人意外的是,这次的违规都明显是那个开宝马的女人。因为人家是直行,而她却是右向拐弯,没有给人家让路。
众所周知的一件事,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而且,就算是讲人情的话也应该是车给人让路,还从没说过要人给车让路的。
当然了,至于个别的那些毫无素质可言的我们就没法去说他们了。
我私下想了想,既然这件事和我无关那就不要理会的好,以免招致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带回家。
回到宿舍里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而此刻的祝烨这小子正在继续着他的网络游戏,还真是死性不改啊。
到了晚上的时候一切的计划就进行得比较自然,先是林小妖那货把苏雨昕约到附近的一个小咖啡店喝咖啡,再然后就是林小妖借故出来和我们会合,再由祝烨那小子假装路过和苏雨昕说话。
“剩下的就交给你了!”我和林小妖一本正经的对祝烨这小子说。
这小子也像是临别赠言一样对我们说道:“没问题,交给我了!”
“一路走好!”林小妖这货一脸悲伤的说,差点没把我给逗乐了。
“你觉得他会成功吗?”祝烨这小子一走,我就小声的向林小妖问道。
林小妖看着远方,根本就听不到我话的样子说道:“雨昕,你说话要委婉一点哦!”
好吧!我明白了,她是对祝烨那小子没有半点的信心啊。
由于我和林小妖是在外面,而祝烨和苏雨昕那两个家伙是在咖啡馆里面,所以我和林小妖是什么都没看到。只是,看到两个人在里面不停的说着。
最后的最后,画面停留在了祝烨这小子一脸悲伤的从咖啡馆里面走了出来。
路过我身边的时候,苏雨昕这货一脸严肃的对我说道:“小妖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儿,居然被你带的这么坏!”
“她这是什么意思啊?”我一脸尴尬的笑了笑,然后看着祝烨这小子问道。
祝烨这小子头也不转的看着苏雨昕离去的背景,然后傻傻的对我说道:“我不知道,反正她是没有错的!”
我了个去,这小子实在是有些过分了。再怎么说我也是帮助他的好兄弟,还真没想到这小子居然不帮我,反而帮苏雨昕说话。
不过,事情如果反过想的话换作是我和林小妖的话,我也会帮林小妖说话的。就算我不喜欢林小妖,但看在林小妖是个漂亮的妹子的份上我也会帮她的。更何况说,我还是挺喜欢林小妖的嘛!
当然了,喜欢归喜欢,却不是某些人那种只为达到某种不良目的的那种喜欢。
他们那种喜欢说的不文雅一些的话就是耍流氓,而我的这种喜欢应该是纯粹的喜欢,是那种建立在爱情之上的喜欢吧。
当然了,你可以不相信,因为我也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