夙沙绯胭读着这些繁冗艰涩的文字,竟比幼年时陪同主人读圣经还要头疼。说起来真是好笑,她那个主人,作为一个杀手组织的头领,竟然是一个笃信上帝的忠实教徒。
这大概是没有人会相信的,但是她却一直都知道,每次杀人之后,她的主人就会跪在静室里默默祷告,祈求上帝的宽恕。幼年时候她不懂,只是觉得分外神圣,便也一直跟着。
长大后每每想起都觉得可笑,一个杀人如麻的魔鬼,他怎么可以信奉耶和华呢?就算是真要找一个信仰来寄托漂泊无依的灵魂,那也应该找撒旦啊!
时隔多年后,当她坐在古老幽静的藏书阁,身边满是高大古朴泛着淡淡霉味的暑假时,却不由得想起了幼年时陪伴在主人身畔都圣经的情景。
那些怪力乱神的历史她都是匆匆翻过的,真正记载的比较客观的家史其实是从千年前神寂之后开始的!
夙沙家族信奉的是灵兽火凤,而家族的图腾便是火焰中腾起的凤鸟。据说诸神寂灭之时,火凤也随之遁去,只是离开之时留下了两滴神血,一滴融入当代家主的血脉中。这一点和父亲说的别无二致。
不过据记载,另一滴神血则化成了凤魂血玉,代表火凤接受夙沙家族的香火和供奉。书中并没有记载这个传说中的凤魂血玉在何处,不过以此推测,应该是在祭坛之类比较神圣的地方,由族中长老守护的吧!
绯胭对于过去了的辉煌和历史并不怎么在意,她看中的是现在。
毕竟,无论过去多么辉煌多么耀目,但是也都已经成为了曾经,对于现在是一点儿帮助也没有的。
于是她便去翻找近几百年来的东西看,终于在浩如烟海的书卷中找到了熙华王朝的卷宗。
三百多年前,由于天灾和战乱导致烽烟迭起,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作为前朝没落贵族的夏家揭竿而起,汇集各路诸侯,祭旗宣誓,要结束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盛世。
那时候,群雄纷纷响应,作为古老氏族的夙沙家也受到了夏家的邀请。当代家主夙沙呈邀请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老们占卜,得到天意的指示,那就是前朝气数已尽,夏家将取代其成为正统。本着天下为重的慈悲心,夙沙家便接受了邀请,阻止族人以及子弟兵与夏家结盟,从此并肩作战,逐鹿天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即使盟军已经小有气候了,但是终究不能与正统的王朝铁骑相提并论,那之后,征战与对峙持续了十三年。
熙华王朝初期,民生凋敝,国库空虚,一度入不敷出。俗话道,守业更比创业难。为了熙华王朝的繁荣和鼎盛,夙沙家族投入了打量人力物力,出谋划策。,鼎力支持,耗时三十年,终于让熙华王朝出现了勃勃生机。
而作为相应的报酬,夙沙家族也一时成为朝中显贵,不仅位列三公,就连文武百官中已经有大半人投入了门下。而夙沙子弟更是遍布天下,几乎渗透了王朝的各个组织。、
妆容还算细致,其实素和也知道在这样类似于家宴的场合,还是打扮的低调一些好,不然的话很容易成为众矢之的。何况如今她身份特殊,才算是认亲宴。肯定会受到各方面的探究和挑剔,所以打扮上万万不可以马虎的。
仿佛看出了她的担心,一边一直默默站着的榆梅开口道:“小姐您放心吧,今晚的发式和妆容都挑不出毛病。来,把衣服换上!”
素和站起身,只着轻薄的中衣和纱裤,曼香打开那袭崭新的素锦月白襦裙给她换上,用同色的丝带扎好腰。曼影已经抖开了粉色流光雪舞的广袖衫,素和张开手臂套上,榆梅早就拿起了两寸宽的粉底绣金牡丹的束腰,然后用米黄色的丝绦束好,又将今天沐浴的时候府里给准备好的青玉双凤玉佩系上。再配上雪青色如意云纹翘头鞋,总算是打扮好了。
素和揽镜自照,总觉得有些不满意。今生长了一张过于素净的脸,不敢随意装扮,生怕和宋薇一样弄巧成拙,显示出小家碧玉的本色。所以只能尽量往素淡的方向走,这样才不至于显得太违和。
唉,看来长了这样清秀乖巧的脸容,那就只能装傻装可怜了。素和捏了捏脸颊,发现这桃花粉果然与众不同,不像那些粗制滥造的水粉,涂得多了不是太干就是白的吓人,而是异常轻薄服帖,最重要的是它显示出来的不仅仅是白,而且还透出一股子淡淡的粉色,尤其是脸颊处,显得整个人气色都好了许多。
“那,时辰也差不多了吧?”素和深吸了口气,回头问道。
榆梅走过去往窗外看,此刻天色已经越发暗了,只是因为这边地界宽广,没有什么阻碍,所以屋子里并不是很黑,但是极目远眺,府中已经灯火通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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