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猗卢宠爱幼子拓跋比延,用计让他拜了一下拓跋比延,就可以兴兵与其父作战,甚至直接把拓跋猗卢杀死;那么,如果拓跋六修知道这样一个消息,还不彻底和拓跋猗卢决裂,那就奇怪了。”
只是,这些年来,虽然拓跋猗卢和拓跋六修不和,但至少外人都觉得他们怎么也是亲生父子,不会兵戈相见,至少不会在这几年内开战。
也只有如卫雄这样的重臣才知道双方之间的矛盾已经势如水火、不可调和。随时都有可能爆发一场波及到整个草原的战『乱』。
也因此,拓跋猗卢对王烈他们提出这个要求,就是以为他们刚回到草原,不清楚其中关键,先引双方鏖战,再从中取利,将隐患提前消灭在萌芽之中。
当时,卫雄就觉得此计过于行险,但拓跋猗卢早就不是那个可以容人进谏的大单于,卫雄也觉得王烈他们很难看透其中关键,也就默认了下来。
哪想到,还没说上几句,王烈就喊破了这层关键,卫雄却是被问的有些无措。
不过卫雄到底也是心机聪慧之人,片刻就恢复过来:“王烈,你既然在近日叫我一声大哥,尊我为兄长,那我就说几句实话,代公的这个要求是不好满足,如果你采用这种方法,也的确可以让代公退却,可是这样一来,郁律可汗和代公间的关系将再也无法弥补,更何况代公若现在败亡,对刘师,对北地汉人都没有什么好处,毕竟他是亲近我们汉人的。”
王烈笑了:“这么说我们可以接受,郁律可汗也不想和和自己的伯父闹翻,那就换个要求,我们尽力满足。”
卫雄叹了口气:“代公没有给我其他条件,我这边实在更改不了,我能做的就是尽量帮你们回去调和。”
拓跋郁律看了王烈一眼,无奈的点点头:“如此就有劳辅相了,我们喝酒,良辰苦短,不能光谈这些无趣的东西。”
王烈也知道这件事情不能『操』之过急,而且卫雄既然已经松口,那么一会他自然会找机会让他为为拓跋郁律说话。
三人放下政事,开始饮酒,酒过三巡,拓跋郁律叹道:“有酒无歌,着实无趣。”
卫雄却笑道:“想来是郁律可汗在襄国时习惯,我却更喜一人独饮。”
王烈一撇嘴:“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郁律你不是和徐润学了吹埙么?你且吹一曲,我为诸君舞剑助兴。”
说完,王烈脱掉外传的赴宴的礼服,『露』出里面紧身的黑『色』武士短打。
卫雄点头:“两位即有兴致,那我也不能独闲,恩伯把我的竖笛拿来,我为你相和。”
拓跋郁律叫人从车上取来陶埙,卫雄这边也有恩伯拿来竖笛。
“今日重回盛乐,就吹一曲思归赋吧。”卫雄看向拓跋郁律。
拓跋郁律点点头。
卫雄一拱手,先行吹起竖笛,以向拓跋郁律致意。
卫雄气息一冲,带着几分幽怨、哀鸣的笛音瞬间声扬厅堂。
而夹在在这高亢声音中的却是一阵阵深沉的陶埙之音。
一高亢,一低沉,一婉转,一空灵,一如杜鹃啼血,一如老骥啸风。
因为要跪坐吃酒的关系,王烈身上并没有带着宝剑,拓跋郁律和卫雄也没有佩剑。
看了一眼四周,见墙壁上挂着几把宝剑,王烈看向卫雄,卫雄忙于吹奏,点点头示意他自便。
随着音乐的鸣响,王烈抽出挂在墙壁上的宝剑,寒光凛冽间,身形若惊龙,舞在当场。
王烈少年时虽未学过什么高深的武功,但却和父亲学过剑术,只是剑术适合单对单的决斗,并不适合千军万马的冲杀,而且宝剑的形状与重量都决定了它不能成为一般骑兵作战的主角。
也因此,王烈很少佩剑,也很少舞剑。
但他的剑术却真的要比刀法和枪术都更纯熟,毕竟是十几年的童子功。
这一套剑法却名出云十三剑,据王抗自己说并非王家祖传,而是得自前朝蜀汉大将,常山赵子龙之手。也是王抗来到常山郡后,偶然得到的。
王烈当然不信这种遥不可及的传言,不过这剑法十分精妙却是事实,正如其名一样,一旦舞动起来,舞剑之人颇有几分出云之姿,无论是动作和剑招潇洒异常。
而且这剑法杀伤力也十分可观,十三招虽不多,但每一招都没有多余的套路,洒脱之中藏着凌厉的杀意,一招一式几乎都是强攻的招数。
王抗曾言:“这剑法看似舞剑,但实则是战场上的杀人剑法,可是杀人剑法需要杀人之剑配合才好。”
只是王抗一直没有寻到可以发挥这剑法威力的长剑,根据王烈后来自己的推断,当有一把重量在四斤左右,长约四尺(汉尺,四尺约合现在的92厘米-93厘米左右),才能发挥出这剑法飘若惊龙,剑如霹雳一般的威力。
而且一定要锋利无匹,才能发挥着剑法的真正威力,因为大都是强攻之招,若宝剑不锋,敌人抵挡住后,使用这剑法的人必然要被反击,从而失去了锐气。
但即便如此,王烈用卫雄家中这把普通的三尺青锋,使出这出云十三剑,仍然让这满室都腾起寒光,仿佛中身穿一身黑『色』短打的王烈就如一条黑龙在剑光中穿梭;而那剑光却又如黑龙不断亮出的爪牙,凛然非常。
随着长剑舞动,王烈口中『吟』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倒海不复还;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拓跋汗,世远公,将进酒,杯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出将换美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随着最后一声发出,王烈手中青锋直接斩在厅堂的地板之上,木质的地板顿时裂开一道尺深的沟壑。
这一剑的威力却如斯之强。
而拓跋郁律的埙音与卫雄的笛声也在此刻戛然而止。
卫雄放下竖笛,击掌赞道:“好一首乐府狂歌,好一套剑法”
王烈摇摇头:“这剑法本是战阵厮杀所用,可惜没有一把好剑能发挥出它的威力,如今在我手中却是埋没了他。”
说完,却是有些怅然的将卫雄那把宝剑放回剑鞘,重悬在墙壁之上。
卫雄却是看着王烈,第一次,他觉得眼前的少年除了能言爱追逐商贾之利外,还有一种罕见的英雄气,也许是受了刚刚那一曲慷慨激昂的乐府诗的影响,卫雄只觉得少年此刻的落寞却好像当年的自己。
在叔父卫『操』去后,一个人面对是留在代地鲜卑还是返回已经面目全非家乡的困『惑』,那时候是好友和恩伯帮助了他,让他最终决定留在鲜卑,为这里求生的汉人做一些什么。
那么现在,他即为刘琨的子弟,这已经是一个不可更改的事实,自己是否应该更大度一些?
而且自己似乎误解了这个少年,能歌出如此豪迈乐府的少年,一定也是胸怀天下,而单凭这份胸怀,自己是不是该扶持他一把呢?
想到这里,卫雄抬起头笑道:“小郎君,我这里有一把宝剑,可能会适合你这套剑法。”
说完,叫过一只侯在旁边的卫恩:“恩伯,去把后堂那把宝剑取来。”
卫恩却是有些惊讶:“公子,那是老爷留下来的。”
“拿出来嘛,那剑太沉,我根本用不了,而且我于剑法一道也不精研,到是这个小郎君却是剑道高手,你先拿来,给他用用也无妨。”
恩伯无奈,去了后院。
片刻,郑重的捧着一个狭长的盒子走了出来。
他却径直走到王烈身边,语带些怨气:“小郎君,这把剑可是我家德元公(卫『操』字德元)的至爱,乃是猗迤可汗亲赐给德元公的,你可要小心拿着。”
王烈自然不会与老人家计较,结果那盒子,小心放在几案上,又拜了一拜。
你卫恩见王烈如此,面『色』稍缓,点点头。
王烈打开盒子,只见盒子里是一柄带着鲨鱼皮皮鞘的宝剑,看长度怕不下四尺。
拿起长剑,顿觉手部一沉,看似狭长的宝剑重量不下五斤,竟然比晋军骑军的环首刀还要重上许多。
王烈一按绷簧,宝剑抽出,只觉得眼前一阵耀眼光芒,如盈盈秋水一般映入眼帘。
再打量剑身,只见此剑下宽上窄,整体成流畅的倒三角行,两侧开刃,中部有脊,圆柱形的剑茎(即剑柄)上缠着上好的牛筋,上有两道箍棱适合固定手掌,剑茎上的剑格(即护手)成一龙头吞口,龙口中吐出寒光闪烁,长达三尺三寸的剑刃。
而这把剑全长在四尺三寸,剑柄长约一尺有余,剑刃在三尺三寸开外,可单手,也可双手。
“好剑”王烈甩动手腕舞动几下,顿觉出这把剑的趁手。
再顺手劈出,空气中竟然响起一阵撕裂之音,斩风破浪不外如是。
卫雄笑眯眯道:“小郎君可看出此剑的来历?”
王烈看了卫雄一眼,这家伙开始对自己不假颜『色』,可是喝过这么多酒,看自己舞了剑,似乎突然之间转了『性』子,难道是想把这宝剑赠给自己不成么?
不过,这等“无功却受禄”的事情,王烈很喜欢,拿起宝剑对着烛光细细看起来。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