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睛。他要是假神经病,或者不是他杀的,我保准能看出来。”
朝任酮伸出五个手指头,“我的命中率,高达百分之五十。”
任酮弯了下嘴角,说笑不笑,说怒不怒的,表情挺难以琢磨。
他说:“我看不用你审问了。”
我一听他这话,就知道问题出哪儿了,赶紧改正,“我说错了,我的命中率那是百分之一百的。除非有特别善于伪装的,否则绝对逃不过我这双眼睛。”
用力瞪大眼睛,我把眼睛瞪成牛眼,炯炯照射在任酮侧脸上。
“别让我失望。”任酮用一种大佬给属下下达命令的腔调,语重心长的送我一句。
我挺胸收腹,用力点了下脑袋。
不用他说,我也不会让他失望。
我现在处于追求他的初级阶段,自然怎么让他满意怎么来。
追求人都得这样。
很久之前,我就从八点档你死我活的爱情剧里面研究出了爱情的精髓,就是顺着贴着赖着。
以前我没有用过,那是我懒得用。但是,现在我决定要充分利用所学,将任酮在短期内拿下。
金仲在我们回到科里半个多小时后,才被送了进来。
送过来的人说,他们在半路遇上了堵车。车子一停下来,金仲就发疯了。
也不知道金仲哪根神经被刺激到了,突然像疯狗一样对着押他的两个警察乱咬,把其中一个的耳朵差点儿咬掉,另一个的腮帮子上被咬了好小且深的洞出来。
因为两个警察受伤了,所以车子半途转了弯,先把那两个警察送进了附近的医院。
押他进来的其中一位胖警察,一边可劲儿的抽面巾纸擦脸上的汗,一边愤怒的嚷着:“他简直就是个疯狗,差点儿连我也咬了。他就是个疯子,肯定是疯子,脑子根本不正常。正常人,不可能像那杂碎一样杀那么多人,更不可能还缝起来。我跟你说啊,你看见他的眼神了么?和他妈得了羊癫疯的蛇一样,又冷又癫。要我说,赶紧毙了他是正事儿。”
我嗯嗯哦哦的应和了几声,递给他一杯开水。
胖警察接过水后,乐了,“嘿,你能能耐的,竟然能进这里面来。”
他将西瓜一样圆的脑袋朝我面前凑,贼头贼脑的问我:“这里面待遇怎么样?听说休假特别多,工资也高。”
“我刚来,很多事儿不知道呢。”我敷衍他。
将金仲送进审讯室的三个大块头警察,朝我们走了过来。见胖警察在和我说话,这三个就像大猴子附体一样,朝着胖警察挤眉弄眼,还唔唔哦哦拖腔拉调儿的发出促狭声。
我简单的和他们问了好,就一股脑儿的扎进审讯室,想赶紧看看金仲的模样。
刚刚,他们押金仲进来的时候,在金仲嘴里捆了破布,脑袋上蒙了个黑色的塑料袋。
我唯一能看见的是金仲的两个鼻孔。因为他们在金仲鼻孔那地方撕了两个洞出来,供金仲呼吸。
看到金仲容貌的瞬间,我有种强烈的预感,金仲不是凶手。
凶手不可能是金仲这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