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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第144章 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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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连沈邱雷也常常开她的玩笑:“哈哈,晓苏,你这么努力,不会是想成为湖南媳妇吧?要不要哥给你介绍几个?”

    成文玲也会玩笑着挡回去:“好呀好呀,我先声明不符合条件的我可不要哦。你听好了,我的择偶条件是:英俊多金、气宇不凡,事业有成、专情善良,博学多才、宽容忍让,温柔体贴……哎!哎!我还没说完呢,邱雷哥你别走呀!”

    望着沈邱雷匆匆而去的背影,刘晓苏笑得弯下腰去。胡言乱语一通,居然也能把人给吓跑,刘晓苏,你真是太有才了!

    她之所以这么努力,是因为她放弃了奢望,长大了。

    是真的放弃了,人长大后才明白,有些事、有些人是你不得不放弃的。

    20岁的时候,我们可以一往无前、不求回报地爱着一个人,为他默默守候,觉得那样的情愫也是一种美。可是25岁以后呢,如果不能得到对方及时、足够的回应,那么就只能割舍和放弃。

    所以,再也不会存有奢望,不再奢望会有谁来将满是辣椒的碗碟夺走,为她炒一盘清翠爽嫩的上汤油菜,不再奢望午夜时分会接到来电,也不再奢望在茫茫人海里能和那个熟悉的身影相遇。

    不再奢望被爱,所以才更坚强、更勇敢,却同样失去了爱人的勇气和力量,不愿再谈论任何和爱情有关的话题。

    却不想会遇见金铭俊。

    又是一季春来到,刘晓苏到“懿美”的第三年,她又从市场回到了公司,任客服部经理。业余时间在大学里报读了本科,这天放学后心情很好,就骑了车子在校园里悠然而行。

    双休日的午后,校园里行人稀少,到处都是春天缤纷的色彩:大片大片绿色的草地铺陈着,五颜六色的花朵摇曳生姿,四季常青的松柏和乔木随处可见,挺拔的杨树上长出了嫩绿色的叶子,看上去生机勃勃,各种花草的清香混合着泥土的芳香扑鼻而来。

    看!前面的那棵樱花树,才几天不见而已,就已经花满枝头,开得如此繁茂了。

    远远地看见那些淡粉色的花朵,刘晓苏就满心的欢喜,待骑近些将车速放慢后,不禁脚蹬踏板直立而起,仰头尽力凑近去嗅花朵的芳香。

    呵,真香!快要醉了!刘晓苏微闭着眼,贪婪地呼吸着,一脸的陶醉与满足。

    “哈哈!”斜刺里飞出几声轻笑,惊破了四下里的幽静,刘晓苏的惬意一扫而光。她恼怒地睁开眼睛,瞧见前面不远处的柳树下坐着个白衣男子,正满脸笑容地看着她。

    简简单单的白衣黑裤,男子却穿出了一种闲静和优雅,剑眉朗目,英气逼人,笑的时候却仿佛象个孩童,那样纯净无邪和灿烂,满园的*都为之失色。

    居然是个帅哥!

    成文玲双颊飞过两朵红云,突然记起刚才就是这个男人出声搅了自己的好事,顿时恼意横生:哼!长得帅就了不起吗?无礼又轻浮的家伙!

    “看什么看,讨厌鬼!”刘晓苏吐吐舌头,恶狠狠地瞪回去。

    却不想这一闪神,车子已从樱花树下穿过,顺着斜坡滴溜溜地急速而下。

    成文玲赶紧手忙脚乱地去捏刹车,才发现人还没坐回车位上呢,一个站立不稳,天旋地转,连人带车摔了出去,四仰八叉地摔入了路旁的草坪里。

    好半天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大脑混沌一片,耳朵里嗡嗡作响,背上感到灼热麻木的疼痛,膝盖和手肘部位传来刺骨的疼。

    好象摔得不轻,努力了很久都没能爬起来,头顶上突然出现一张男人的脸,带着关切,眼睛漆黑如墨,正焦急地看着她,嘴巴一张一合,似乎在说着什么。

    过了一会,刘晓苏才听清楚他的话,他说:“喂,要不要紧?摔得疼吗?要不要叫救护车?”

    该死的!是刚才那个突然发笑,害他摔倒的男人!

    成文玲痛得呲牙咧嘴,却不忘努力睁大眼睛再瞪他一眼。

    男人倒先笑了,洁白的牙齿露出来,看上去一脸的灿烂:“看起来还挺清醒,应该不是很严重。需要帮什么忙吗?”

    如果可以,请讨厌的你立马从我眼前消失。但是刘晓苏还是及时克制住了这个念头,她现在的确需要帮助。她硬邦邦地说:“麻烦你帮我拨个电话,请我的朋友来一趟。”

    结果,沈邱雷赶来后和这个讨厌的男人一照面,立马就乐了:“怎么这么巧,铭俊,谢谢你帮助晓苏。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刘晓苏,我干妹妹;这是金铭俊,大学时的学弟。哦!对了,你俩好象还是老乡哩,都是浙江人。早就想介绍你们认识了,想不到这么巧,你们自己居然先碰一块去了。”

    最后是沈邱雷和金铭俊一起将刘晓苏送到了医院。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刘晓苏还在生气:刘晓苏,你也太倒霉了吧。在空旷的路上骑了个车也能摔成这样,而且居然还被沈邱雷的朋友全程看个正着,这下子丢脸可丢到家了。

    哼!都怪那个叫金铭俊的家伙。对!这一切都是他的错!这家伙,没事乱笑什么,搅乱她赏花的心情不说,还害她摔跤住院,等她好了,这笔帐一定要跟他好好算上一算。

    窗外,草长莺飞,莺歌燕舞,大自然新一季春的乐章正在热闹上演。而命运的齿轮也在悄悄地运转,将真爱悄悄带到了刘晓苏的身边。

    还没等刘晓苏想出对付金铭俊的具体方法,金铭俊就主动送上门来。

    看着坐在床前气定神闲削苹果的人,刘晓苏又气又惊:“喂!谁准你跑来的?昨天我可没说欢迎你噢。”

    罪魁祸首!一看到这个男人,心情就会非常不好,很想发脾气。

    金铭俊闻言一顿,黑曜石般的眼睛直直地看过来,明明深得象一口幽潭,有几丝清冷,眼波流转处却只见一片柔和的光芒。

    这样的目光让刘晓苏无处遁形,金铭俊似乎一眼就能将她看懂、看透。

    虽然很英俊,却是个极危险的男人,千万要远离。

    才对视几秒,刘晓苏就败下阵来,将头转向窗外。

    却听见金铭俊低沉的笑声,他说:“还真是挺像的。”

    像什么?!想要引起她的注意,主动和他搭讪聊天,她才不会上当咧,就当没听见,继续看窗外。

    “昨天回去的时候,我请邱雷哥吃饭,席间说起你。邱雷哥夸你是个聪明能干、乖巧懂事的姑娘,就是偶尔会耍耍小性子发发脾气。从我见到你那一刻起到现在,还没有机会见识你的聪明能干、乖巧懂事,但坏脾气倒真是领教到了不少。所以说,你和邱雷哥说的还真是挺像的。”

    这段话,金铭俊特意说得很慢,将那几个重复的词汇咬得既准且重。果然,收到了令他满意的效果:刘晓苏迅速将头转了过来,一张脸涨得通红通红的,眉头紧紧地皱着,双眼燃着熊熊烈火,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却还是一味恶狠狠、气鼓鼓地盯着他。

    原来,女孩子生起气来是如此的可爱。金铭俊心情万分愉悦,不由得大笑出声。

    真是个欠扁的家伙!如果不是现在有伤在身,下不了床,真想跳起来,将他海扁一顿。邱雷哥真是的,干吗要和这个家伙说这些,简直莫名其妙!

    成文玲抓过手机,拨给沈邱雷,却传来关机提示音。

    “邱雷哥今天飞广州去开会,他说现在公司的人都在市场上忙着办会开讲座,实在抽不出人手来照顾你,就把你托付给了我。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这个小老乡的。”金铭俊将削了皮的苹果切片装盘后塞到刘晓苏手里,再次愉悦地说道。

    MyGod!真是倒霉透顶了,天天面对这个男人,她会被气疯掉的。

    “呵呵,金先生。我想,我能照顾好自己。俗话说:男女授受不清。*,所以谢谢你的好意。晚些时候我会给邱雷哥打电话,您还是请回吧。”刘晓苏打算改变对策,走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路线,这回总该满意了吧。快走快走,立刻从她眼前消失。

    然而,金铭俊并没有立刻消失,他上下打量着缠满纱布、打着石膏的刘晓苏,双手抱胸,轻轻吐出一句:“我不这么认为!而且,我已经答应了沈邱雷。”就再也不出声,只是静静地立在床前看着她。

    金铭俊很高,应该有一米八三吧,居高临下地看过来,还是相当有威慑力的。

    好吧好吧,既然有人爱心泛滥喜欢多管闲事,那她就成全一下吧,反正也没几天,忍忍就过去了。刘晓苏再次很没骨气地选择投降。

    金铭俊很满意这样的结果,临走前问:“晚上想吃什么?海带排骨汤怎么样?有没有想吃的水果或零食?过会我给你带点。还缺什么东西吗?”

    成熟男人温柔起来真的很要命,刘晓苏的小心肝扑通扑通直跳。她说:“能不能给我带本书来?《安徒生童话》或者席慕蓉的《时间草原》。”

    金铭俊笑起来,明媚的阳光从眼睛里反射出来,晶亮一片。他并拢双腿,“啪”的一声行了个漂亮的军礼:“YesMadam,一定办到!”

    直到金铭俊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刘晓苏才敢笑出声来。其实,这个男人有时候还是蛮有趣的嘛。

    没想到,金铭俊晚上就把两本书都买来了。刘晓苏给钱他不接,他说:“先记着,等你出院了,好好请我吃一顿。”

    果然是精明的浙江人,一点亏都不肯吃。不过看到丰盛可口的菜肴后,刘晓苏竟然有一点点的感动和忧伤。

    清淡酥软、入口即化的海带仔排,新鲜味美的葱花扁鱼,色彩艳丽、清脆爽口的什锦素菜,还有刘晓苏最爱的蕃茄炒蛋。一字排开的清淡菜肴,典型的江浙菜系和烧法,不见一点辣椒的影子。

    似曾相识的过往浮现,雾气很快就在刘晓苏的眼中弥散开来。她赶紧埋头专心吃饭,听见金铭俊在耳边说:“医生说你的饮食要清淡些,这是那家我常去的江浙菜馆烧的,很地道,你要多吃点。我在湖南八九年了,仍然还是吃不惯这里的菜,我想你也是一样的。”

    结果,那顿饭刘晓苏真的开怀大吃,风卷残云地消灭了多半的菜肴和米饭。最后只能挺着滚圆的肚子躺在病床上,略带歉意地偷看金铭俊利落地收拾着残局。

    实在是太丢脸了!见了美食就忘了要装淑女,一世英明毁于一旦哪!不对,好象每次在这个家伙面前她都要出尽洋相,早就没有“英明”可言了。

    哎呀,不好!偷看被抓个正着,快点躲起来。这么能吃,都没脸见人了。

    成文玲抓着枕头,把脸深深地埋了进去,从金铭俊的角度看过去,只看见一根高高扎起的朝天辫。又红又小的耳廓在雪白与深黑之间显得那样可爱、那样性感。

    仿佛有什么东西悄然之间飘到了心湖,荡起一圈又一圈的涟漪,霎那间扰乱了一池春水。还没来得及捕捉,分辨出些什么,它就已经在湖面隐没,瞬间沉入更深的湖底。

    金铭俊听着自己的心跳声,那样强健而有力,提醒着他刚才刹那间的感受。他感到莫名的燥热,手心潮湿有汗,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在这个房间里四处流窜。

    为了打破这令人尴尬的沉默,金铭俊觉得他有必要说点什么:“嗯……这里太闷了,我出去透口气……其实,你吃饭的样子挺可爱的,也很实在,让人看了不禁食欲大增,这样挺好的……女孩子还是胖点好,你太瘦了,多吃点是应该的。”

    在医院幽静的林间小道上,金铭俊点起一支烟慢慢地吸着,想想还是觉得荒唐,自己早已不再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今晚却为一个小丫头慌了心神,乱了阵脚,真是可笑啊。

    而躺在病床上的刘晓苏也有瞬间失神。幻觉!一定是幻觉,刚才那个说话吞吞吐吐、离去时步伐零乱、面色潮红的疑似害羞男绝对不是金铭俊!绝对不是!

    怎么办?!俗语说得好: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古人诚不欺我呀!只是一顿寻常的江浙菜而已,她竟然开始觉得这个金铭俊变得不那么讨厌了,甚至觉得越看越顺眼了,刚才仿佛还为了他害羞的模样小小的心动了一下哩。

    噢呜!这绝对不可能!一定是她摔糊涂了或者是吃得太饱犯困了才会这么想的,她要好好睡上一觉,等明天醒来就会发现这只是一场梦而已。他没有害羞,而她也没有心动。

    对!就这样办。

    等金铭俊从外面散步回来的时候,刘晓苏已经沉入梦乡。

    轻柔的月色透进来,照着刘晓苏宁静甜美的睡颜:娇小的唇瓣微微开启,两边的唇角很自然地上翘,形成一个好看的弧度,再加上舒展的眉眼,看上去象是在轻轻微笑,带着几分近似孩童的纯真与满足,睡得香甜。

    真是个有趣的女孩子呀!到底还有多少面是他不曾见过的。

    医生、护士来察房,给她换药打针挂瓶,应该是很痛的吧,她却只是皱着眉头一声不吭,结束时还对人家柔声道谢。对其他人都是笑眼弯弯的样子,却唯独没给过他好脸色。

    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是很坚强、很有主见的吧,但今天面对那些菜肴时,眉宇间却闪过不容忽视的轻愁与哀伤,令他心痛,不由自主地想要去抚平它。

    如果可以,真希望能象此刻这般守候着她,守候她的这份纯真与美好,让她快乐,在此后无数个夜晚都能拥有这样面带微笑的幸福睡颜。

    本来还担心再见时会尴尬的,金铭俊却是一脸的平静如常,刘晓苏也乐得将昨夜的脸红心跳当做梦一场。

    只是对他再也凶不起来,有时还会微笑着讲讲故乡的风土人情,童年趣事。谈开来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还有那么多相似的成长经历和共同的话题,两人之间的距离感一下子被拉近了。

    金铭俊虽然只比刘晓苏大三岁,却已经是大学物理系最年轻的一名教授了,而且就在刘晓苏进修本科的那所学校任教。

    “哇,好厉害呀!鄙人有眼不识泰山,失敬失敬。”刘晓苏目放星光,双手抱拳频频作揖。上学时就对理化两科深恶痛绝,如今得见此中高人,焉有不崇拜之理?

    金铭俊被她的样子逗笑:“其实也没什么的,只是我自己喜欢这门学科而已,各人有各人的长处。”

    又来了,那种明媚灿烂的笑容,居然还带着一丝丝的腼腆,让人联想到青青校园里雨后初放的玉兰,本无意争春的吧,但那一树的纯白和清香竟引得路人伫足赞叹,只能迎着阳光更热烈地开放。

    那种无意间流露的风情和魅力才是最具吸引力、最致命的。

    成文玲的心突然跳漏了一拍,她从来不知道男人的笑也可以这样的魅惑。

    因为有课,金铭俊多半是在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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