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疲倦了,肚子也似乎有点抗议,于是他自己去厨房端了小盘牛肉,倒了杯奶昔,大嚼大喝起来。练健美嘛,讲究多吃多餐。而且练健美也给他带来了n种好处:一是形象形体上的改变,本来展蒙老兄就是人高马大,肩宽体高,英俊潇洒,翩翩偶像级帅哥。这一练,体型更美,气质也更俊朗阳光了。
二是健康状况棒上加棒,使他在生意场上精力充沛。
三是人也愈来愈有魅力了,再加上他本就是一魄力男人,二者合一,使身边的人,无论是公司下属,还是朋友邻居,抑或是亲人爱人或朋友,都觉得他越来越符合成熟男人,魅力男人,新好男性的标准。而事实上,他的确也因此而更自信,更具亲和力和男人味,以至于熟悉他的人都更喜欢他。
而且,就连他的眸子,也如鹰隼一样,漆黑、乌亮、富有生机。剑眉下射出的目光,充满了生气和磁性,当真是潘安转世,卫玠重生。就是男性甚至是帅哥见了,也会心生喜欢。倘或参加个把国内男模大赛什么的,拿个独占鳌头的冠军什么的,该是不成问题的问题。
现在,他白皙的脸庞,透着健康淡红的光泽,荡漾着迷人的笑意。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即使是那月亮之上偷吃了灵药的嫦娥若无意之中见了这样美轮美奂的男色,也会忍不住想办法溜出月宫,陪伴在他身边,一睹那俊朗的容颜。 按说世间万物,相生相克,矛盾而又互相调和,周期性的潜发,生长、壮大、鼎盛、衰落。在萌芽,生长……生生不息,天地玄黄中,亏极则盈,盈极则亏,从没有什么是永恒完美的。但是,你若从展蒙身上找出一缺点来,无异于金字塔石缝里插把菜刀那样困难。
缺点,也许展蒙是有的。
但是,就连他的妻子和情人也找不出来,起码人体第六感觉察觉不到,肉眼也看不出来。
“什么仆人眼里无伟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他这里似乎全部失效。
他的确太完美了,完美的使笔者都产生动摇和怀疑!
他!展蒙!简直就是一个神话,一个西方世界关于造神的神话。
然而,都不是!
他不是神话中的青蛙王子。
他是现实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超级大帅哥,可遇不可求的现代完美的,具有骑士风度和小资情调的,可遇不可求的,人见人爱的,儒雅可亲的新好男人!只是可惜太多情了!这是他的硬伤
不过,极其优秀的男人似乎大都多情。事实上,树欲静而风也不止,他想不多情也很难。因为,优秀的男人人见人爱,他在日常生活中有那么多的女性围绕着他,想克隆柳下惠的“坐怀不乱”,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且,这还应从动物学上来剖析为什么“嫦娥爱帅哥,”英雄惜美女。
人虽是万物之首,万物之灵,但无论其如何高级,皆有三大本能:摄食,自卫,和繁殖。其中摄食是第一位的,“所谓民以食为天,日日三餐!”不仅民以食为天,我看普天之下的动物,莫不以食为天。那么吃饱喝足,就要让自己的基因遗传下去。而倘若找不到伴侣,你的基因就会被淘汰,这是动物的本能,也是人类本能之外的觉醒。而大自然总是劣汰优胜,自然万物在择偶中,雄性要找美丽的。健美健美,健康才有美嘛;而雌性自然也要找强壮健美的,如此优选优,一代才会比一代强嘛。更何况是有着极高智慧的人类。那么自然而然,展蒙被身边的女性青睐追求,也就不足为怪了。
从自然学和动物学上来说,这是一种本性,当真和道德无关。
就连孔夫子也早有断言:“食色,性也”。不过,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绝非如此简单,我们赋予的是更高级的内容,而且还有那动人心魄的爱情。
据有关文献说,在古代西方,由于男性较少,女性都急于求偶,以延续下一代,从而把自己的基因延续下去。在竞争和焦急的状态下,渐渐的原本黑发黑眸的女郎就变成了金发碧眼。如此看来更加健美性感,在求偶中自然也就占了优先。
那么,由于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由一夫多妻制,到今天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出现。再加上人类在历史进程中的不断进步,摸索、挣扎、尝试和完善;爱恨情仇的交织,亲情的纠缠,生殖本能的冲突,势必造成洋洋大观。在生与死,情与欲,理和性的交博中而混成一团。在混成一团中不断发展,所以才有了那么多的离合悲欢。
俗语又言:酒色财气四堵墙,人人都在里边藏。
佛说:贪,嗔,痴,乃人类三毒。
所以,我们不屈不挠的人类,在矛盾生存中挣扎,在矛盾挣扎中发展。
而发展,就在世间的每一个角落中生生不息的演绎着人间的万象。
相信有一天,所有的夫妻都真正会变成“琴瑟合鸣,而没有所谓贪欢。
可是在进化到今天,我们尚仍在欢乐和痛苦中挣扎,承欢。在承欢,挣扎,呼喊中艰难地走向更美妙的明天。
此时的展蒙,可谓商场,情场双赢。他躺在情人的小窝里,心里忽然涌起一丝愧疚感。
于是他用手机写下一首诗,准备发给结发的美丽妻子。
让我们来偷着看一下,是《诗经》国风中的《有女同乐》:
有女同乐,彦如舜华。
将翱将翔,佩玉琼琚。
彼美孟姜,询美且都。
有女同行,彦如舜英。
将翱将翔,佩玉将将。
彼美孟姜,佳音不忘。
他的大意是:
和我同车的姑娘,容貌娇颜似木槿花。
身材曼妙轻盈如小鸟,玉饰环佩叮当响。
这位美女是孟姜,姿颜奇美又优雅。
和我同行的姑娘,姿容艳丽似木槿花。
身姿轻盈啊如小鸟,玉饰环佩响叮当。
这位美女啊是孟姜,柔美贤淑啊永不忘!
啊,多么优美的古诗!
写完,他的眼眸有些湿润,拇指一按,发了出去。
此时,薛淑在家中刚沐浴完毕,正裹着玫瑰色的浴巾,露着嫩藕似的雪白小腿,揽镜自照,梳理那一头如烟的秀发。半抹酥胸在镜中随着梳头的手臂微微抖动,如香嫩诱人的奶酪。
忽然听到手机的响声,是丈夫发来的短信。
读着那淳朴优美的诗歌,她的心里如蜜糖一样香甜,脸颊上飞上了两朵少女般的红晕,她不仅想起了他们热恋时的情景。
那是一个美丽的夏夜。
也是一个多情的夏夜。
热恋就发生在那一年的夏天!
而那一夜,就属于那年夏日的某一天。
在朦胧的夜色里,在灯光或明或暗的街道里,他俩保守的手拉着手,然而心里却彼此拥抱着对方。
暗夜中的天气不太好,忽然的就掉起了大雨点,一开始是稀稀落落的,就像怨妇无言的泪。但很快就密集起来,最后就像箭杆一样,在暗夜的灯光下发着白光,迅急的射在地上,再后来干脆就滂沱起来。
他俩被迫躲在一个亭子里站着,互相望着对方。他们暂时不能动也不能回家,但是他们都希望这雨不要停。
甚至,他们都在想,这雨最好下到天亮。那么,他们就有足够的理由,站在这里,在朦胧的夜色里凝望着对方,凝望着对方的眼睛,一直凝望到对方的心怀里。
而的确,这场称人心意的及时雨也丝毫没有要停的意思,一直就那样滂沱着,在地上汇成不规则的小溪,毫无规律的在地面横流。
而此时,他们心中的爱,也如这暗夜中的雨一样滂沱。他们对望着,能看得见彼此的眸子在朦胧的夜色中微泛的光亮。他们经常这样对望,一望就是一个多小时。没有语言,也无需语言,因为此时的语言,只是碍手碍脚且无用的劣质工具。但是他们都能用目光温柔的抚摸对方,从头发,额头、双眼、鼻翼、红唇、脖颈,一直到脚踝。而且能读懂对方的眼神,并用眼神交流,传递爱的信息。他们的目光触碰在一起并四散飞溅,如电光石火。彼此缠绕爱抚,在目光里,他们的爱已融化在一起,至美至纯,胜似千足金,毫无瑕疵。
而此刻,他们的心情,也一如雨点落在地上一样,飞溅,冒泡、流动,带着潮湿的雨腥气,在落雨中,渐渐的有了某种骚动。
她渴望他的拥抱,然而女孩的羞涩和矜持让她的身体看上去无动于衷;他渴望紧紧的抱住她,把他的体温和爱意一起传递给她,然而当时略带青涩的他还不敢,虽然他们已升至热恋。
那时是九十年代初。
她还清晰的记得,当时他俩就站在那座雨亭里。而雨亭就位于花鸟鱼虫市里。
渐渐的,虽是夏日,由于持续的大雨,气温急剧下降起来。展蒙本能的脱下外罩,穿在她的身上。她无言的承受着这份看似很自然的爱,就像承受儿时父兄的爱。
自下而上,展蒙用大手替她扣纽扣,很自然地扣到胸部时,他的手如触高压电一样缩回。暗夜掩饰了他的慌乱,他本能的停手并冒出一句话来:“自己扣吧!”她无言的扣上,但心里却被电击了一样,不知是惊喜,惶恐,抑或是甜蜜。她还是第一次亲密的和一个大男生这样接触,从没有过这种扑嗵扑嗵让人心跳的甜蜜感觉。
然而,在九十年代初,在他们的心里,却是心潮澎湃难以自平。
毕竟,是他们亲密的第一次接触。
那种惶恐与甜蜜,担心与渴望,想必每一个真爱过或正爱着的人都曾体念过。
哦!青年男女,阴阳碰撞,交织演绎出多少爱的欢歌!或轻缓,或急剧,或热烈。
曲终人散。
无缘的,做伯劳分飞燕!
有缘的,成了“雷公电母,”走进了婚姻的红地毯。如一江春水缓缓东流,叮咚着,历久弥新,流淌着爱的欢歌,直到青丝变白发,白雪撒青松,最后也是有情人相爱偕老终合冢。
更有那性格有差异的,如朱德庸的《双响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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