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袁世凯需要我的银子!”
“需要银子,也不见得就要去卖国,这可是……”
“可是什么?没有银子,政府就得玩完,为了得到银子,他们能让外国人接管中国财政,监督中**队,就自然会答应咱们条件!”
李子诚有些懒慵的道出这句话,随后双手似无奈的一展。
“如果没有我的银子,他袁世凯就只能去卖国,到那时,单单是南方的指责,就非袁世凯所能承受,相比于外国人的条件,我要的不过只是一个想要在自己的买的土地上得到……嗯……”
沉默片刻,在脑海中寻思片刻后,才得出一个合适的名词。
“适当的商业自治权而已!”
“商业自治权?”
“没错!”
点下头,李子诚更是得意非凡的说道。
“对,以后人家要咱们的地盘上办厂,咱们不收税,嗯,收管理费,当然很少,在咱们的地盘上,就是服从咱们的规矩,对还可以建个什么调解委员会之类的,和法庭差不多,总之,咱们不要那个国中之国的名,能得国中之国的实就成!”
国中之国!
穆湘玥摇着头,似是在感叹李子诚的野心,但更多的却是忧虑。
“可……致远,你要知道!”
认真的看着李子诚,穆湘玥的神情中尽是担忧之意。
“如果咱们先前的那番话传出去,会给咱们带来多大的麻烦!”
“可……”
话声一沉,脸上带着笑,李子诚懒洋洋的朝着沙发上一靠,但双目却依然盯视着穆湘玥。
“你会传出去吗?”
接着身体向前一倾,李子诚又稍加思索。
“不过,这件事,咱们必须要假他人之手来办,毕竟,有时候咱们要让别人先来求咱们,所以这件事,咱们要好好策划一下!”
何止得好好策划,如果一担操之不慎,自己的小命恐怕就玩完了,对于其中的风险李子诚自然了解,但是风险和收益都是成正比的,如果自己不冒险去尝试一下,又岂能得到丰厚的回报,有的时候,就得要敢想敢做。
“藕初,如果咱们是在包头的话,这件事我想都不会想,可……”
苦笑一下,李子诚手点了一下地图上连云港的位置。
“可这地方,咱们就得去动这个念头,不动这个念头,怕咱们的回头只能让别人当成肥肉给生吞了,包头那地方偏远,各方势力都是鞭长莫及,可是这却不一样,所以,与其说是想要这附属地,到不如说,我想要一块自己的小天地,只要能撑过头几年,以后就容易了!”
不容易啊!
心叹一声,在这个时代想要干点事业咋就这么难呢?
“所以,才要趁着政府对我有所求,看看能不能敲点东西出来,现在他们把我当肥肉,再过几年……”
摇着头,若是没有这番小天地,自己这唐僧估计也就是养肥的唐僧!
(第二更了,呒呼,首先需要感谢让我再想一想大的打赏以及催更,无语会努力的!谢谢!正像醉生梦死大说的那样,李子诚出场时的金钱方面的实力要强过小市民,但是也高调的多,一出来就万众瞩目。可这样一来主角做不到厚积薄发,发展起来需要的金手指力度就得大很多了。他必须不受干扰的赶在一战前建起工厂以及配套设施并保证顺利投产;还要在袁大头死前建立起自己的武装势力以求自保,所以,难啊,正因为如此,主角才需要一个不受干扰,至少干扰不多的小天地,躲过了这几年,才能变成一个谁也无从下口、即便是下口也吃不下去的怪兽。哎,咋干点事情,就那么难呢?ps:新书不易!求推荐、求收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