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回暖的。
————————————————————————————————高顺现在所身处的地方,是东郡城内的官方铁匠铺。这间铁匠铺的铺主郑三早先在军队里待过,并且担任什长,还参与过平定黄巾的战斗。其从军中退伍后就定居在这东郡城中,凭着祖上传下的打铁手艺开了一间铺子。郑三的水准很高,所打造出来的兵器可以说都是精品,所以请郑三锻造兵器的费用也很高,寻常百姓根本请不动,花钱请他打造兵器的多是当地的一些大士绅们。等到曹操入住兖州,便花了一笔重金将其征召入官方所开设的铁铺,让其特地为像夏侯惇、曹仁等高级将领打造兵器。
高顺所用的长枪在上次和吕布交手的时候已然被折断,他现在也是身份超群的武将了,自然不可能像普通士兵一样随手捡把制式兵器使用。恰好曹操正好得了块精铁,当其知晓高顺暂时没有武器可用之时,便将这块精铁交给了郑三,让其为高顺锻造一把优质兵器。
“当真是好枪!”高顺看着郑三呈在桌上的这把兵器,由衷地赞叹了一声。
郑三笑了,笑得很开心,也很得意。他对自己的锻造水准一直很有信心,且深引以为豪,更何况曹操前几日给自己的那块精铁的质量当真是不俗,在这种情况下,他坚信自己所打造出来的即使不是一柄神兵利器,那也肯定算得上是一把当世之名兵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这柄长枪在郑三所造的兵器之中,即使算不上是最上乘的武器,那质量绝对也是数一数二的。
至少,高顺一眼望去,就被其所深深吸引住了。
整杆枪足长一丈,由精铁制成的枪柄外侧涂了一层薄薄的黑漆,连枪缨都是呈青黑之色。这杆枪的枪尖比一般长枪的枪尖更宽更长,泛着一层银白色的光华。
枪尖很锋利,高顺只是把自己的手指在枪尖上面微微移了移,便能感受到一丝轻微的疼痛从手指传来。
高顺想举起枪再仔细观察一下,可没想到这柄强的重量着实不轻。高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信手拿枪,不但没能提起来,差点自己都跷了个踉跄。
“此枪多重?”差点出了个丑,高顺讪笑两声,问郑三道。
“回将军,重四十二斤。”
高顺点了点头,一柄纯粹铁制的长枪有这点重量再正常不过了。士兵们所用的制式长枪,枪杆都是木制的。高顺上一把所用的长枪也是木柄,不过由于其将军的身份,那支枪杆乃是用木质最好、也最昂贵的白蜡木所制。木枪有木枪的好处,例如灵巧轻便,高顺认为自己一向就不是那种在战斗中喜欢靠力量取胜的武将,因此也不是很喜欢用重兵器。而且木制的枪杆可以弯曲,说不定在某些特殊时候能起到出其不意的击打效果。
但是在上次自己的武器被吕布折断之后,高顺的想法便大为改观,在他现在看来,武器的坚固性才是最重要的,就算白蜡木质地不错,可在吕布那样的变态面前还不是一摧即破?而如若是铁制的枪柄,在和别人交手的时候就不必担心被人击断的问题了。至于重量,虽然高顺不喜欢靠蛮力战斗,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力量就不行了,再者说了,四十二斤听上去或许不轻,然而也只有关二爷青龙偃月刀的一半重不是么?
“此枪可有名否?”高顺轻轻抚摸着枪身,问郑三道。
“尚未取名。”
“如此……此枪就取名为豪龙胆!”高顺想都不想,便将后世游戏中赵云所使用终极武器的名字套在了自己的爱枪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