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它,还真成了个二百五。
算了,千金散尽还复来,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魏季尘自我安慰了一句。
“购买,改造!”然后退出系统。
魏季尘话语刚落,便发现自己肩膀上面不知何时多背了一支精美的步枪,流线型的设计,枪口前面还有一个小小的准星。
魏季尘有些紧张的看了几眼周围的士兵,发现他们毫无反应,并没有多注意他。
“猛子!给,这支枪你先用着。”
魏季尘解下枪来,沉着声音对旁边的毛脸大汉猛子说道。
“魏哨,这是?”猛子不好意思的用手摸了摸脑门,这枪一看就是贵重货。
“拿着!昨晚在倭人的仓库里面取的。”
反正昨天晚上大家只顾着逃命,谁也没有注意到谁。
魏季尘把狙击枪塞到猛子手中,接着说道:“你枪法好,这家伙用着正合适。”
猛子见此,不再推却,而是喜滋滋的放在手中把玩,不时放在肩膀上向前面瞄准,显然是极为喜欢这把枪了。
“魏哨,多谢了,俺这条老命以后就交给你了。”猛子把玩了一阵郑重其事的说道。
魏季尘有些哑然,想不到一把枪就能收买一条命,其实他也不想一下,在战场之上,步枪就是士兵的第二生命,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魏季尘大方的行径,在猛子看来,那是看得起他,由是他心中自然而然就生了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感激之情。
“魏哨,前面有两条路去大高岭,一条小路,一条大路,我们走那条?”
魏季尘正思索间,走在最前面的小四却折了回来,用手指着岔路口向他询问。
“走小路。”魏季尘略一思索,便皱着眉头回道。
大路空旷易行,小路崎岖难走,不过一想到现在还处在倭人占领区的腹地之中,魏季尘就不敢为了省事而走小路。
“魏哨,您看,我们是不是该休息一下?”小四又谄笑着问道。
这小子自从在监狱中立了功,帮助大伙逃了出来,便开始以魏季尘的心腹自居。
此时天色已经大亮,魏季尘看着跑得歪七八糟的士兵们,不由皱了皱眉。
一些士兵听到小四的询问,都用一双渴望的眼睛看着他,显然也想停下来休息。
魏季尘走到一个小斜坡上面,然后看着底下那一双双眼睛,疾声说道:“兄弟们,我们虽然逃出了九连城,但是距这大高岭还有五、六天的路程,倭人被我们弄得灰头土脸的,必定不会放过我们,我和兄弟们一样,身子骨也熬不住了,也想休息一会,但是形势不容乐观啊,倭人有骑兵,我们靠脚走,两条腿怎么跑得过四条腿呢,所以我们只有尽快进入这小路中,然后占着地利与他们周旋,才能逃过一劫,兄弟们,坚持住,想想那些为掩护我们而牺牲的兄弟,至少我们还活着。”
“是啊,连死都不怕了,难道我们还怕走路吗?”
“魏哨说得对,要是没有魏哨,我们肯定逃不出城来。”
“魏哨,你说咋办俺们就咋办。”
底下士兵议论纷纷,不过大多表示支持魏季尘的决定。
“兄弟们,走!”
见此,魏季尘将手一摆,领先一步,迎着冉冉升起的朝阳,向着光明大踏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