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黑色的细软碎发搭在前额,皮肤光滑,两道剑眉也泛起柔柔的涟漪,睫毛长而微卷,一双带着笑意的魅惑双眸此刻却带着些许孩子气地上扬。英挺的鼻梁,天生粉嫩带着淡淡桃红色的薄唇弯成一个角度,往下还能看到白皙的颈分明的锁骨,性感无比,只让人还想往下看……
除去怪异的着装不说,还能看到他隐藏在不合身的衣服下的修长双腿。如果真有“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这一说法,相信他会让许许多多的人甘愿用上辈子,上上辈子的时光,来换回他一个浅浅的微笑,只对一人钟情的微笑。也只愿让人迷失在他的漩涡里……
“喂,喂,”顾遥伸出手在莫小兰面前挥了挥手,“你不至于吧,又不是第一次见我,哪用得着看呆了。哦,不对,可能你是第一次见到真人版的我,眩晕到不行啊~”顾某人得意地嗞开了笑脸。
莫小兰这下次才好不容易回神,羞愧的她简直想看看自己是不是流了口水。美男啊,妖孽啊,真是让人把持不住啊……过去她也不是没见过明星,但是那些所谓的明星,大多是带着妆容,台上风光,台下则是揭开了面具,显露出疲惫倦乏的面容,哪里提的上好看了。哪像这人了,简直比明星还明星,明明是动人心魄的容颜,却时不时流露出天真孩子气的表情,让人看着,止不住想上前啃上他几口。
“第一次见过你很奇怪吗?我哪里会见过你了,我就是第一次见你啊,”莫小兰嘟囔着,完全忘了前身在日记本I类也曾对一个明星痴迷无比。
“好啦,我知道了,到时候有吃的我会通知你的。你要买的话,我就让快递给你取走就是了。我还有事呢,如果没事的话就这样吧。”这会儿的她才想到,自己还没去听余杨上课呢,让他等久了多不好意思啊,还是赶紧走吧,美男虽好,消受不起啊。看起来这么漂亮,自己这样都招架不住了,别说别人了。这人肯定很花。
“噗嗤,”顾遥看着一脸孩子气的莫小兰突然笑开了,不管她是真的不没见过,或者是真的不知道他是大明星,她都是他这会儿看过最单纯,呃,或者是最单蠢的人了。
无论是面对莫名其妙上门来的客户,还是被诱拐着答应了他的要求,还是不图他什么就要走,都让人觉得这人真是简单没心机啊。但是这一切都让人感觉莫名的心情愉快啊。
多久没看到这么简单的人了。在这个时代,当追星变成一件极为简单的事,你只需知道一个人在哪儿,哪怕是最遥远的两端,也只需花上几个小时不到的功夫,就能通过各种交通工具到达对方的城市。这一切都给顾遥带来不少的困扰。
高涨的人气,有时候也代表着无尽的麻烦。他见过不少痴迷到疯魔的粉丝,见到他就想缠着他,要签名,要拥抱,甚至还有不少主动献身的。除却这些,为了引起他注意,甚至做一些疯狂的伤害自己的举动,希望被新闻报道,被关注,被和他牵扯到一块儿。就好比,“顾遥的粉丝跳楼啦、顾遥的粉丝写血书啦、顾遥的粉丝……”这一切都让人觉得疲惫。
这会儿能见到莫小兰这样一个,只是痴迷下他的容颜,却不想占有、破坏,甚至不想和他沾染上关系,以求名求利的人,也真是难得了。
“这几天我还会来找你的,最近我在这办点事呢,到时候记得准备好吃的哦~”顾大某人决定,不管这人知不知道他的工作,反正他就当她不知道了,自己也不会主动提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是简单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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