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帖子说的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工资:
……张金保曾经担任过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央妇委书记。上世纪二十年代中期,她从鄂城乡下来汉口第一纱厂做工,一个月后,“领到半个月的工资——七块大洋,另外半个月的工资被厂里当作押金扣下了。我拿着钱心里高兴极了,因为这意味着我每个月可以挣十四块钱,可以勉强糊口养家。”第二年,张金保一人看管两台织布机,月薪30多块钱。“这样,我的生活好些了,开始有了点积蓄。”或许是不能淡化万恶的旧社会,否则怎么要起来闹革命呢?所以张金保才这样说“十四块钱,可以勉强糊口养家”。而在《银元时代生活史》中,作者陈存仁则毫无顾忌地说自己在上海当见习医生时,每月薪资虽只8元,但袋中常有铿锵的银元撞击声,使他气概为之一壮,外表飘飘然,“第一个月,吃过用过,口袋中还剩下五块钱。”与此同时,新成立的上海市公共安全专家局,巡警月薪10至13元,巡长16至18元。有趣的是,这种连纺织女工都不如的工资水平,居然比北洋军阀时期的淞沪警察厅还要高1至2元钱。《银元时代生活史》一≧↗,书也披露:上海卫生局的一名科长,月薪也不过30元。你相信吗?一个纺纱女工的工资,竟然高过巡长和科长!
而在当时,物价低廉:据《上海解放前后物价资料汇编》和《上海工人运动史》披露:1927年在上海,二号梗米1石14元,面粉1包3.30元,切面1斤0.07元,猪肉1斤0.28元,棉花1斤0.48元,煤炭1担0.14元,煤油1斤0.06元,肥皂1块0.05元,香烟1盒0.036元,茶叶1斤0.23元,活鸡1斤0.37元,鲜蛋1个0.027元,豆油1斤0.19元,食盐1斤0.043元,白糖1斤0.096元,细布1尺0.107元。原文中的“石”,应为两百斤;1包面粉,应为44斤。《银元时代生活史》也有类似记载:二十年代的上海,大米1担3到4个银元,烟一包3个铜板,剃头8个铜板,绍兴酒1斤1角钱,臭豆腐干1个铜板买两块。拿了1块钱稿酬,请六七个同学去吃茶,茶资8个铜板,生煎馒头、蟹壳黄等各种小吃也才花去20多个铜板。《文化人的经济生活》一书则提到:1929年,每块银元兑换两三百个铜板,一两个铜板可以换一只鸡蛋。
1926年底,武汉小学教师的月薪为20个银元以上,1933年,湖北省立第一小学的月薪为39至56元;省立第一、二、三中学的月薪多在60至80元之间,可买一两黄金。说完教师,再说店员,汉口当时有家悦昌新绸缎局,营业员工资最低10元,最高40元,一日三餐的伙食由店方提供,早上馒头、稀饭、油条,中午和晚上四菜一汤,八人一桌,节假日加菜。每年还有两个月例假(学徒除外),下江籍的回家,报销车费。穿衣有津贴,每年多发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年终如有盈余,则按16股分红,店东12股,经理1股,全体职工3股。老武汉的叶开泰,待遇也不错:学徒三年期满后,月薪10个银元,第二年15个,第三年20个,全体店员每月发“月费钱”,作为剃头、洗澡、洗衣的费用。每年带薪休假72天,如果没请假,则多发72天的薪水。到年终再以各人薪水为基数进行分红。药店还有基金会,分期存入4个月薪水,切药老师傅吴硕卿告老回乡时,取回本息500多元。
到1933年,上海工人的月工资一般为20元,双职工家庭年收入为400元以上。技术工人、小学教师、医护人员等家庭的月收入超过50元,达到小康水平;中级职员、工程师、中学教员、医生、记者、作家、律师和一般演员的家庭,月收入一二百元以上,则进入中产阶层。
这些个说法让我觉着新奇,从来没有听说过,不过这个帖子里写的有凭有据,人名、书名、店名俱全,但是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心里像是被一块猪油给膈应住了,难受!
朱喜已经擦完地,正戴着手套,左手拿着一根发出蓝光的小电棒照出我留下的指纹,右手拿着一块棉布仔细的擦拭。看那模样,完全就是积年的老贼。
我不禁打趣道:“朱喜,你这一幅做贼的好身手,不会也是你八戒师父教的吧?”
朱喜站直身子,讪讪的回道:“可等到老板问这句话了,我不好向老板直说。师父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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