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公司原本负责和林瑜谈判的人乔尼,从报纸上看到了沉-沦乐队分别和俩家欧美的小公司签订了专辑发行授权合同,这让他非常吃惊。
虽然他们公司一开始开出的条件确实有些苛刻,但是索尼那巨大的实力也是有目共睹的,只要想更进一步的歌手都会选择他们这样的大公司,因为只有他们这样的大公司才有实力从销售渠道以及宣传推广等方面大力提升歌手的知名度以及专辑的销售量。像沉-沦乐队签约的俩家公司,根本就没法和他们相比,他不明白,像沉-沦乐队这样前途光明的艺人为什么会如此草率的和俩家他根本就没听过的小公司签约。
之前他和沉-沦乐队的经纪人停止谈判,这只是一种谈判中的手段而已,原本他以为对方为了更有把握的进入世界级歌手的行列,最后一定会在和他联系,虽然条件苛刻,但是只有愿意谈,条件可以慢慢商量啊。
可是谁知道,这才几天,沉-沦乐队直接就签约了,人家似乎根本就没有打算重新谈判的意思啊。
索尼作为世界十大娱乐公司的第三位,实力和地位都不用说,而且亚洲达到世界级的几位歌手基本都在索尼旗下,所以他们对于想要进入世界级的亚洲歌手来说一直是第一选择。
而沉-沦乐队作为世界音乐盛典的冠军,并且还独揽了三项重要奖项,他们的潜力和未来,就像是那个经纪人说的一样,那是全世界都看到的。
要不是好几年前十大公司为了停止彼此疯狂的竞争和“抢人”行为而特意有一个约定的话,乔尼是根本不会提到后边的苛刻条件的,正式因为有了和这个约定,十大公司对于大家都看上的艺人遵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谁先和对方开始谈判,那么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其他十大公司的人是不能再加入进来抢人的。即使对方主动向别的十大公司询问,大家也要按照最先谈判公司的合约标准来回答对方。
这样一来,就杜绝了以前十大公司为了抢一位有才华的艺人而争得头破血流,最终彼此关系紧张,而最后得利的却是签约的艺人。
这对于是大公司来说简直是不可饶恕的罪过,所以自从有了约定之后,十大公司虽然彼此竞争,但是都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内,大家对艺人的争夺更多的放在发现艺人上,也就是比较星探的目光,以及自己的运气了。
只要你能率先发现一位有潜力的艺人,那么你自然就赚了,要是你发新的迟了,或者是看走眼了,那对不起了,你自己苦果自己咽吧。
当然,这样一来,对艺人就不太好了,可是人类社会从来都是弱肉强食,艺人和唱片公司比起来,自然只有乖乖就范的份了。
以前索尼公司也签过不少天才艺人,有的看走眼了,有的一炮而红了,总之签约都很顺利,即使一开始的合约有些苛刻,但是对于想要成名的人们来说,这样的机会是没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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