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撩完就跑,贼刺激!
此时的沈长歌还太年轻,不知道有句话叫:撩人一时爽,后果火葬场。
回到家,刚推开门走进屋,被堵在面前的男人吓了一跳。
“哥!”
沈延卿打量了她一遍:“大晚上行迹鬼鬼祟祟的,去哪儿了?”
“没有!”沈长歌想也没想就否认,双手胡乱擦了下嘴巴:“……下去吃香煎豆腐了。”
他们小区门口附近,有时会有一些宵夜或小吃的小商贩来摆摊。
以前她在家住,大深夜闻到外面飘上来的小吃香味儿,会让她哥帮买些回来。
沈延卿凑过去嗅了一下她身上的味道:“香煎豆腐的味儿没闻到,都是闻到了类似狗男人的香水味儿。”
是非常高档有品位的香水。
“!!!”沈长歌。
她哥是狗鼻子吗?
沈延卿问她:“小歌有喜欢的人了?”
事到如今,沈长歌也知道藏不住了,她俏皮反问:“哥怎么就不觉得我是去见顾羡了?”
“这是承认去见男人了。”
“瞒得住你吗?”沈长歌笑。
“什么时候带回家看看。”
“明年。”隐婚人士沈长歌解释:“前些日子才被顾羡跟江月瑶在网上泼脏水我脚踏两条船,要是被他们知道,又要跳出来大做文章,说那人是我备胎转正了;再说,我跟他还不到那种地步,说带回家什么的还太早了。”
“行!哥和妈不会干涉太多,谈恋爱可以,要知道保护好自己不受伤害,知道吗?”沈延卿揉了揉她的柔软头发:“去睡觉吧,晚安。”
“哥,晚安!”
沈长歌回了房间,把门反锁上。
努力嗅了嗅自己身上的外套,是有一丝很淡的男人香水味儿,还挺好闻的。
从口袋掏出宗政越塞给她的卡夹,仔细看了看,这深褐色的卡夹,线条和外观设计得很好看,简洁大气,不知什么材质做的,摸起来手感很好。
打开卡夹,里面装着五张不同银行的卡;有两张银行卡的图案是她没见过的,银行卡面几乎没有细微刮痕,可能不常用,或者是新办的。
端详了会儿,沈长歌将银行卡放回卡夹里,藏到带锁的抽屉里。
躺回床上,熄灯睡觉。
——沈长歌在家住了三四天。
这天吃过午饭,她以需要工作为由,回了碧云名都,也就是她自己买的房子这边。
回来这事,她没有告诉宗政越。
她不在这些日子里,梁叔白天是不过来做午饭的;做早餐,晚餐的话,会先询问宗政越是否回来吃饭。
这房子跟她回母亲家之前没有太大变化,唯一有变化的大概是客厅和用餐厅桌子上,都用花瓶养着一小束粉色玫瑰花。
回娘家那么久,回来看到屋里是有人气、温馨的;沈长歌心情莫名好了几分,连自己都不曾发觉嘴角噙着一丝浅笑。
似乎想到了什么,她给梁叔发了条短信,告诉梁叔说不用过来做晚餐。
她想给某个男人一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