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犯法吧。”
“哈哈哈,笑死了,正常人也不知道会这么凑巧的吧。”
“我也觉得不犯法,只能算是民事案件,坐牢什么的也不至于。”
叶宇和烟绯相视一笑,这些学生就像他们的孩子一样,虽然平常是爷爷奶奶带(其他老师带),但果然一点就通,聪明伶俐,不亏是我们带出来的。
叶宇点了点头,继续开始逗趣地解说了起来:
“所以我想提醒各位,刑法是最后补充,一般不应该轻易的动我如果可以用民事手段,行政手段来解决矛盾,就没有必要动用刑法。
各位想一想,如果你是张三,你已经采取了一个一般人都会有的这种措施,妻子在旁边维护秩序,捅完之后用衣服把整个窝给包住,有谁会知道居然马蜂还要上班和下班?
我也是在这个案件中才会发现原来马峰比我忙啊,早上七点就上班了啊,中午还要回家,这个中午是不是还要回家给其他马蜂做饭呢?
哎呀,马蜂太累了,比你朝九晚五的多了呀。”
叶宇一番表演生动形象,颇有罗翔老师的传承了,加之有趣的案件,甚至还在后面被列入了教课案件中。
烟绯随后接过话题,虽然还是想听叶宇讲,不过有些摸鱼的嫌疑,主要是叶宇连续讲这么久,烟绯有些心疼。
不过其实对于有神之眼的人来说,连续讲上十分钟不停应该也不会怎么样,或许正常人干这行久了也不会怎么样。
只能说烟绯太心细了?还是太宠叶宇了?
“所以在这个马蜂下班案中,我觉得一般老百姓一般人是不知道的吧,一般人不知道原来捅过的马蜂窝,还有一些在外面上班的马蜂可能要回家。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在这个案件中张三就算有几分过失,我看也没有重大过失。
律师最终认为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追究其刑事责任。
即使有过失,也没有重大过失,一般人是无法预见到这种危险,我们社会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危机,但是刑法不可能禁止所有的危险。”
烟绯自信地点了点头,看到旁边欣赏着自己的叶宇也有些小开心,他们就是这样,即使天天在一起也不会腻,天天看着对方的脸就是一种慰藉了。
“这种危险其实很好理解,有两个很直白的例子,你们听了保证明白。
说是一个精神小妹去买了一部马车,几百万摩拉的豪华马车,这马是汗血宝马,叫“克利希娜”
刚刚开出店门,前面两个老头,于是精神小妹让马赶紧停下了。结果马速度不减反增,小妹感觉不对,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贵的马都有这个特点?
结果最后精神小妹还是拉着绳子让马停下了,结果啪一下“克利希娜”直接创死两人。
后面一查,哦~没想到原来是这“克利希娜”脑子不好,因为要冲刺,叫它停下反而在加速,所以给人送走了。
你觉得这个危险,精神小妹能够预见到吗,虽然开马车是有危险,但是开马车的危险是社会生活所允许。
精神小妹没有创造社会生活所禁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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