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十月,温城市的天气渐渐变凉,人们纷纷丢掉短袖,换上时尚的秋装。
清晨的人民路,一个年约三十,长得眉清目秀却满脸胡渣的男子正蹲在路边抽烟,他的头发很乱,皮肤呈古铜色,身上的白色短袖汗衫已经严重发黄,下身穿着一条破旧大裤衩。
只要有女人经过,胡渣男子便一脸猥琐的伸长脖子张望,偶有一个还没来得及换上秋装,或者穿着超短裙的女人走过,他就激动的脸色潮红,口水都要流出来一般。
“正点啊,这个真他妈正点,屁股圆,好生养,啧啧,扭起来真好看!八十分。”
“哇,这个更好,背部曲线优美,屁股挺而不垂,还有那双四十三寸大长腿……靠,你好好走路不行啊?非得回头,长成这德行也敢来城里,什么玩意儿,晦气!麻痹的,负二十分!”
“咦,这个脸蛋漂亮,可惜了,八字脚,双跨分的太开,一定是村口二娃子说的那种卖肉婆娘。”
胡渣男子对路过的女人品头论足,猥琐的目光在她们身上不停游走。
一身破旧的着装,加上凌乱的发丝,还有手里夹着的上游牌香烟,将他那‘独特’的气质演绎的淋漓尽致。
“哎呀呀……这个不错,脸蛋好,身材好,特别是那两团丰满……好好好,呃……”
话到一半,胡渣男子突然发现女人身边男伴的不善目光,眼神瞬间开始飘忽起来,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
“小子,看什么看,看你麻痹啊!”女人身边的男伴怒喝道。
“大哥,误会,误会啊大哥!我是看你如此威武挺拔,俊逸不群,你女友又亭亭玉立,出得沉鱼落雁之貌,简直羡煞我这个旁人,所以小弟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还请见谅见谅……”胡渣男子连忙拍马屁道。
“哼!算你小子有眼光。”男子闻言整理了下衣领,抱起女人的肩膀,昂首阔步的离开了。
胡渣男子余天长吁一口气。
作为村里最有型、最帅气的男人,余天表示压力很大,在那几乎与世隔绝的深山之中,自己就常遭村里爷们的妒忌,没想到来了这个大城市,还是一样。
自己就像漆黑中的萤火虫,即使再低调,也会发出鲜明的光芒。
你说这男人啊,太出众了,也不是办法,烦恼。
叮!
正在余天胡思乱想之际,一道银光在空中划过优美且醉人的弧线,准确无误的落到他的脚边。
余天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枚硬币,哎呀!天上掉钱啦!
呃……好像情况不对!
“小宝啊!看见没?如果你不好好读书的话,长大了就会像他一样,做一个乞丐。”一中年妇女吓唬着自己十岁的儿子,从余天身边走过。
“妈妈,我知道了,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天真小男孩,看向余天时,原本清澈如水的眸中,竟闪过一丝鄙夷。
“嗯!这就乖了……”
“……”
余天痴痴的蹲在那里,寂寞的烟灰从手中随风飘落。
这还得了,就自己这模样、这气质,竟然被人当做乞丐,这对他来说是何等的羞辱,他那小小的自尊心,顷刻间被无情的践踏。
终于在那对母子离他足有百米开外时,他适时的爆发了。
指着快没人影的那对母子破口大骂道:“小孩,你走慢点试试,走慢点试试,老子非揍扁你!不过先说好,按江湖规矩,单挑!老子非要跟你大战三百回合不可!”
“什么眼光啊,真是,你见过长这么帅的乞丐吗?无耻!”
骂完,余天缓了口气,再探头四处张望一番,见没人注意到自己,便迅速捡起一元硬币,揣进兜里,紧紧捂好。
山上带下来的一百个糯米饼已经吃完,这个硬币应该能买点吃的。
不过随后,余天自嘲一笑,心想深山里的老头子如果见到自己现在的样子,不知道会作何想。
不过这能怪自己吗?自己本来呆在山里好好的,专心修炼医武,天地任逍遥,偶尔去旁边那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子里转悠转悠,顺便偷看下李家嫂嫂洗澡,好不快活,可这死老头却偏偏将自己赶出深山,还说什么:“小天啊!虽然你天赋异禀,百年难见,更集各家武学于一身,已鲜有敌手,但你的痞性太重,而且性格容易冲动,缺乏一颗平稳的心。所以你还是下山吧,去历练、去感悟一番为人处事间的道理,这对你是有好处的。要不然,你将永远无法站在武学的巅峰。去吧……记住要万事要低调。”
“老头,连你都打不过我了,我还不是武学的巅峰吗?”当时,余天对自己的师父提出质疑。
“肤浅!太肤浅了,正所谓天外有天,为师打不过你,并不代表你无敌了,你要想站在武学的巅峰,那就必须去历练,去感悟人世间的善与恶,美与丑,领悟人生真谛……还有,为师的医术也已经没什么东西好教你了,天一神针的第三式只能靠你自己去领悟了。”
余天对师父的话不以为然,对这老头子让自己入世的想法同样不爽,而最让他感到苦恼的是,这老头子不单让自己入世,竟还给自己布置了两个任务。
第一个任务是振兴国术,将华夏国粹普及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扬我国威,让那些只会花拳绣腿的欺世盗名之辈无所遁形。
至于第二个任务竟是退婚,上门退掉已故爷爷为自己订下的一门亲事。
余天对第一个任务倒没什么意见,能让我华夏国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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