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我挠挠头,说:“所以啊,我和数学八字不合嘛!”
她戳我脑袋,笑道:“说什么混话,你这么聪明的脑袋瓜,整天懒得要死,”笑呵呵得,“你看看人家小安,再看看你,以后可得好好学数学,不学浪费了。”
她一直讲我很聪明,就是不学。
这一点,或许从我最后比李一侗高上一百多分才能看出来吧。
中考作文,写得是个很老套的题目,老套得出人意料。主题写你一生中最重要的那个人。
刚考完李一侗就给我发消息,说我锦鲤附体。
我也和李一桐讲过,我的语文成绩,许多都是关于她。在那个最无知的年纪,什么混事都敢干。
我曾一时赌气冲出过学校,曾为了表示不满上课扔过纸飞机,曾为了收买同学偷拿家里的钱,也曾为了逃背书下课就跑。
我从来不是一个多乖的孩子,我什么没干过啊。
很幸运,遇见了她。
她会夸我这个天生嗓音不好的人读书声情并茂,会鼓励文笔幼稚的我坚持投稿,会在不是很稳的公交车上牵住我的手。
她似乎只是做了老师应该干的事,但我还是忘不了她满目笑意的样子,对我。
或许是对数学老师的些许反感,让幼年的我对她产生更多的好感。
我和她之间的故事,三年都写不完。
中考语文,我考了137。
作文写的是她。
其中有这么一段话:
“我常对别人说,曾有一道光从我的世界经过。为我留下的轮廓,我想用最绝伦的笔墨描摹。毕竟,那温柔足以压倒星河。”
这么多年,我再没见过在我心中可以高于她的老师。
我有一个特别喜欢的诗人,叫甫子寸。他笔锋扭转透出的的不羁,是我一直希望拥有的。可作为一名学生,考场作文所追求的稳妥,条条框框的限制,我做不到。
我也渴望挥笔即繁华的从容。可时间的消磨,我都快忘掉了。她记得,她却记得。
甫子寸有这么一句:“我淋着星光向你走来,为你捧起世上最温柔的海。”
我收拾行李,乘车去往新的生活。
生活很久没有选择过我了,那就该让我努力去选择生活了。
我有过好多梦想,当作家可能是我这么多年里最为坚定的一个。
小时候多单纯啊,哪里在意稿费名利这些乱人心绪的事啊?就是想有个属于我笔下的生命,就是想让别人对未来充满期待。创造,然后让他们变得有意义。
那可是属于我的小世界呀!
相比普高轻松不少的类似大学般的生活,我开始有了新的向往。我开始寻找新的路径,才配得上我的青春。
我有了个大胆想法。
我开始保护我的视力,能在众群中如此坚定,我也算是缘分。
但或许是生活的太过安逸,我害怕起了未知。我开始对当初的选择动摇了。但如果放弃,我必是将随波的。到那时,大概就没可选的了。
我又不知道了。
暑假,我又去找了她。
她说,这是人生,旁的人插不得手。
后来,我大概是变了。
故事还有很长。
留到下一章再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