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冠生总算可以睡个安稳觉了,两天后就把同学们都联系地差不多,订好了聚会地点就马上通知了对方。
马晓旭正准备上车,万连艳却从另一边车门上去了。
他有些好奇地说道:“万老师,我这是去省城,你又是要去哪里?”
“我当然知道了,今天有个高中同学会一定要我参加,这不是没有办法嘛,就蹭你的车去一趟。”
他更是惊讶了,这种没年没节的时候也有人开同学会,这是哪门子的同学会啊。不由开玩笑道:“我看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组织者八成是你的追求者吧。”
“咱们可先说好,找到幸福的同时一定不能把事业放一边。我们的培训机构可不能缺了你,要不然就算我答应了匡校长也不会答应的。”
万连艳轻轻啐了一口,“马总你瞎说什么呢,就是我好多年都没回来了,大家想我了不行呀,你可要知道当年我可是班里最受欢迎的人呢。”
话虽是这样说,可是她的心里还是咯蹬了一下。要是没有遇上马晓旭,倒也不是不能考虑,家里爸妈每次都在暗示着她的年龄不小了。
但是现在嘛,有了让自己心动的男人,就不能乱开玩笑了,要是被误会可就不好了。
聚会定在省城最高档的酒店里,这个地方对于百分之九十的普通民众,都是不舍得进来的。
常人二三个月的收入,也不过是够里边普通消费一晚的费用。
万连艳让车在酒店前一个路口就将她放下,毕竟这个时代有车接送已经超过了绝大数多人。
她不想让高中单纯友谊在这种情况下变味,缓缓地向酒店方向走去。
远远就看见几个男男女妇站在那大门口的位置东张西望,为首的那人正是郑冠生。
看到她的出现在,几个人的脸上都现出了喜悦的笑容。
“小艳你来了,我都说了去接你,不然你还搭车上来也挺不方便的。”
她甩了甩头发,一边朝着那些人点着头,辨认着这些老同学从记忆中唤出名子。一边回答道:“你再特意开车下去多麻烦,我跟着机构的车上来也很方便。”
一群人如同众星捧月地般将她围在中间,说说笑笑地往里边走去。
酒店里富丽堂皇,不管是地板还是墙壁及粗大的梁柱都是金碧辉煌,身在其中就是一股贵气逼人的感觉。
要是普通人走进去肯定都是畏手畏脚,整个人都会变得没有自信起来。
同学中就有几个人眼神变得有些闪烁,想必是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手脚都不知道要怎么摆放起来。
万连艳眉头不经意地皱了起来,原本只以为是个普通的酒店也就没有在意,可是现在来到这里才感觉并不太适合同学聚会。
她觉得大家是因为多年没有碰面,刚好有机会就凑在一起吃吃饭聊聊天。环境只要安静些,饭菜也干净就可以了,根本没有必要在这种高消费的场合。
再说聚会支出一般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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