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出来后也曾开过几次,但被龚龙揍了几次后就没敢再干,高中毕业后开了出租车,每个月挣的钱,买保险箱回家研究,他最想的就是能像电视里的神偷一样生活,只是电影终归是电影,他也只能把开锁当成一种娱乐。关于这此事林风自然知道,不过他没有再揭龚正的短,毕竟眼下这家伙是自己的搭档,不能一点面子都不给。
两人聊着,林风给龚正说了自己一些计划,林风对这个嬉皮笑脸的家伙倒是很信任,被马业发那伙人打的像猪头三都不叫爷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
凤凰夜总会在s市相当有名气,有传言说一夜收入最少上千万,尽管这个数字有点夸张,但几百万的收入还是很稳定的。八年前在s市肥龙和马长安还在道上拼打的时候,高昆的父亲,s市的大佬高耀宗就已经开了这家夜总会,后来他顺利漂白后进军it业,前一年把夜总会交给了儿子高昆,按高耀宗的意思,如果儿子想掌握高氏集团,就得先经营好娱乐场所。
高昆尽管身上有很多毛病,赌钱,玩女人,交狗肉朋友,但经营确实很有头脑,在肥龙和马长安的崛起后,还能把凤凰夜总会经营的风声水起,确实很不简单,只是最近实力强大的肥龙看上了这块肉。
高昆前一夜答应了林风后,心里一直不是很踏实。这会,他看着林风的资料,轻轻地皱起了眉头,似乎在做一个非常重大的决定,杀手,特种兵,如果是对付一般的人,高昆用不着担心,可偏偏是手下有一条白狼的肥龙,让他有些犯难。一个人在办公室整整坐了一个下午,思前想后还是有点拿不定主意。他曾经听过父亲提起过尉迟飞刀,却从来没见过真人,也不能确定死活。毕竟机械化的时候,枪手才是最厉害的。
接待打电话说一个姓林的人来找,高昆这才放下了手上的资料,叹了口气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与其让肥龙得到好处,不如跟他玩两把。”
林风把龚正留在大厅里看女孩子跳舞,他一个人来到了高昆的办公室。看着高昆,米帅很庆幸自己前一夜没有动手,因为眼前的高昆气宇非凡,不大不小的眼睛,方正的国字脸,绝对的人才。跟前一夜在女人面前的那个浪子一点都不一样。没有一点有钱人的架子,很是平易近人。百达翡丽的的绝版手表,脖子上的银项链闪着银光。
两人握手后,高昆给林风丢了一支从古巴带来的雪茄,示意林风坐下后道:“一个朋友从古巴带来的,听说是世界上最值钱的雪茄。你今天又变了个样子,都赶上七十二变的孙猴子了,我知道你是谁了,被官方通辑,又被肥龙追杀的林风。”
林风的衣着很普通,打扮像个中学老师,还戴着一个相当能显示学究气的金边眼睛。温温而雅的气质,根本就没办法让人联想到他是一个杀手,倒像是个学者。这造型让高昆似乎都忘记了这家伙就是前一夜打扰自己好事的货,同时因为林风变色龙般的才能,让他不再犹豫,第一时间做出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