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的那杯小麦酒,林归遥还特地问了下罗杰,结果还真的给他弄到了一小块灰黄的天然酵母,
这可是个好东西!
为了防止污染,林归遥还特地在紧张的背包中为它空出了一个格子,专门用来保存它。
最后,为了运载这批物资,林归遥不得不忍痛花费了一大笔钱,租了两辆汽车才能勉强装下。
他倒不是买不起冥海驼那种牲畜,问题是大都会对此竟然意外的严格,只能租不能卖,就和他们的汽车一样,
对此,连罗杰都开不了这个方便之门。
不过也好,按照冥海驼的速度,肯定要耽搁回村的时间,只能以后看看能不能从冥海沙漠里弄一些了。
经过了城门口严密的盘查,林归遥和萧虹一人开着一辆车,终于离开了大都会这个废土上的理想乡。
说实话,林归遥还是很佩服大都会的掌控者的,那么浩瀚巨大的一个工程,不知道耗费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才能建造出这个占地达十万平方千米的超巨大城市!
回想在里面生活的居民们,虽然外环的人看着还是很贫苦,消费水平也高,但和在外面连温饱和安全都朝不保夕的人相比,他们已经身在天堂了。
更别说五环以内的那些富贵,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个废土上能找到的最好的东西,那生活质量,甚至要比前世的某些富豪们都不遑多让。
当然,除了吃得比较简陋以外。
放在以前,林归遥肯定会选择搬进这个大都会里,找一份能糊口的工作,正常的上下班,娶一个普通的女人,就那么简单的过一辈子。
但林归遥身上的秘密注定了他不能过上这种生活,他只有开疆裂土,把命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才能避免得了被人揉捏利用的下场。
“既然他们能做到在废土上安居乐业,我也能!”
捏了捏腰间的袋子,林归遥怀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重重地踩了一脚油门,朝着自己家的方向,
自信地开去。
……
“注意子弹!盯好了,别被人把脑袋给爆了!”
“还有你们,抓紧你们手里的木矛,别哭哭啼啼的像个娘们,难道你们还想继续当个流民,还是做个奴隶?趴好咯!”
王兵看着那群握着木矛,哆哆嗦嗦趴在矮墙后的村民,大声地嘶吼着。
墙外,是五百多不知从何处来的暴民,从昨天开始,突然就聚集在了外城一千米的地方。
他们大多数人衣衫褴褛,面带青色,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好一点的拿着带钉的棍棒,或者砍刀,差一点的是木棍、石头一类。
但这并不能让王兵放松下来,
他们,人太多了!
更糟糕的是,他发现,这群暴民身后,居然还躲着大概三十多个带枪的佣兵,充当着督战队的角色。
“饮血佣兵团!”
咬着牙一字一句地念出了这个名字,王兵回想到了那梦魇的一天,自己的手下就是被这群流氓一般的对手给围攻,差点就此烟消云散。
“我和你们不死不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