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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这是约会?这一大早的……”看出那女子装扮不像良家妇女,林贞娘不禁撇了撇嘴角。
情人?小三?婚外情?嗯哼,好吧,其实在大宋,这些什么都不算。上青楼嫖ji,那是名士风流;在外面养小星,是男人本色;接进家门登堂入室,那是情理当中……哪怕女人再怨再恨,可这种司空见惯的事,要是不接受就是不贤慧。
大宋,简直就是男人的天堂。可是,穿越时空而来的她,是个女人。永远都不能接受这样的观念。
皱着眉,林贞娘转过头,笑着向那老汉道谢,因见那老汉一直在盯着刘掌柜的背影,似乎很是遗憾,就随口道:“许是他一会还会转回来的……”
“不过转回来了!”老汉摇了摇头,“小娘子,我秤好了数,给你搬过去吧!就是对面的食寮是吗不跳字。
“嗯,多谢大叔。大叔,我虽然不做早餐,可是午餐却是有的,大叔一会就带着小兄弟过来吃吧!”
“这如何使得……”老汉一叠声地说着,那男娃娃却是含着手指,一直盯着案上的肉。
瞧着他黑溜溜乱转的眼睛,林贞娘不禁笑了起来。
林静也是这个样子。每次看到肉,都要流口水,只不过因为要守孝,一直忍着。单只说这件事上,林贞娘还真是佩服自己那个兄弟。就连她,时间长了不吃肉,都觉得馋,何况一孩子呢?
摸着小娃娃的头,林贞娘笑着又叮嘱一句:“一会儿一定要过来吃哦!姐姐等着你……”
老汉还要说话,可目光瞥见那小娃娃可怜巴巴的眼神,也就不再说话了。
笑着取了碎银,与那老汉。林贞娘又和他客气说了几句,才叫林四把两只袋子都放进筐里,摆在最里面的位置。虽然在别人眼里看,也不过是普通的调料,可是在她眼里,却是极珍贵之物。
把大骨棒剁开,白花花的骨髓直往外流,连同剁好的脊骨用热水烫过,放好了葱姜蒜,八角、桂皮等调料,提前熬上。这骨汤不比别的,一定要熬得火候到了,才会香浓。虽然卖的是廉价商务餐,可是做东西却仍是精细。
红烧肉也是,切得大小块相同,先用料阉制半制钟。这样,是为了更加入味。有好些人做红烧肉是不阉制的,味道没有这个浓。用热水烫过,滤干,加热油后先用糖炒出红焦色,这才下肉,翻炒几下,肉就已经上了红色。加糖的红烧肉,看起来颜色更鲜亮,泛着油光,让人一看就食欲大增。
普通百姓,天天见油星的少,所以这个红烧肉,可算是在老百姓里最受欢迎的菜肴了。而林贞娘的红烧肉又不像别家都是放酱料炖出来的,别有一股浓郁的肉香,所以在下门桥,这红烧肉是极出名的。
肉一炖起来,味道飘得老远,走过路过的,也就纷纷扭头看过来。甭管现在饿不饿,都忍不住过来打听这肉是怎么卖的。
林四在铺子里也做了几个月,这业务早就熟练了,笑盈盈地和人解释着,还把那炖着肉的锅掀开,“大哥,您闻着这肉味,就知道咱们的饭菜多好吃了!您瞧,这又是肉又是菜还有饭,一荤两素还外送一碗大骨汤,才十文钱,可是便宜到家了。您想着,就吃碗馄饨不还得五文钱,买个烧饭还两文呢!您不信我们的菜好吃?那成,等一会中午了您再过来,那时候我们这烧肉也炖好了,您尝上一块再决定买不买……”
抬头笑看林四拉客,林贞娘手下却没闲着。切好,烫过的肥肠、猪肚也下锅了。不过这个却是放了大量的蒜,烧好后除了肉香还有一股子蒜香。这样做的好处是腥臭味不浓,甚至烧好的大蒜头吸收了油,比肥肠还香。
这炖的肉菜需要时间,所以都是先炖的。其他几个素菜就不那急了。
站在棚子前,林贞娘踮着脚看龙王庙那头,离着也不过几十米,可因为挤的人太多,她还真看不清楚那头祭祀的情形。不过眼见人头簇拥,她踮了半天脚都只能看到一排黑脑袋,想来一定很是热闹。
“小娘子也去瞧瞧热闹吧!左右这肉也炖上了,我们看着锅就是……”东伯发了话,看林贞娘还在迟疑,就笑道:“东伯你还信不着吗不跳字。
“自然是信得着——不过东伯,您可别添什么酱料之类的东西。”林贞娘笑着回了句,转身就奔着那龙王庙去了。
一路上,却是看到许多年轻女子。
虽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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