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做那盗取经书之事,如何还愿意再跟着冯难敌四处奔波。
正坐在发愁怎么找借口脱离时,冯难敌提出京城有位马博仁马老爷子,是北方谭腿门掌门人,在北地江湖极有声望,这次商议大事自当邀请其前往,打算派一人前去递送请帖。
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柳蒙一听这等消息,立刻蹦出来揽过,曰:长这么大还没去过京城,常听人说真龙之地气象非凡,正好借着送请帖的机会去好好见识下。
冯难敌懂得这等少年好奇心思,再者京城虽是满清统治中枢,外表看起来凶险异常,但越危险的地方就越安全这条道理还是懂的。何况柳蒙不过一刚出道人物,江湖上根本就无人认识,送个请帖而已,又哪来什么风险。
当即便把这递送请帖一事交付与柳蒙,又恐其不懂北地江湖礼仪,将一些需要注意的规矩讲了给他听,冯难敌又遵其一定要到大同碰头,这才放心让柳[***]自前往京城。
告辞冯难敌一行四人,柳蒙牵着匹黄骠马随人流出了保定北城门,顺着官道打马北行。
秋高气爽、天蓝云淡。
柳蒙一路只觉痛快无比,孤身单行,一马一剑,累了就随便找个地方歇息,饿了就找个干净饭馆弄俩可口饭菜,想走就走,想玩就玩,高兴了引颈高歌,快乐了纵马张狂,没人约束,说不出的潇洒从容,这才是游戏江湖的感觉。
至于盘缠花费问题嘛。还不许咱柳大侠再行侠仗义一回?话说“劫富济贫”本是我等习武之人的天职啊……
于是,五曰后柳蒙走广安门进入燕京城时,已经完全是一副富家公子的打扮。
初秋的燕京已经有了寒意,柳蒙外穿宝蓝色绸面花团长袍,用条黑皮银扣系着,脚蹬小羊皮马靴,头戴一顶金边黑布瓜皮帽,帽正还镶了块红彤彤的珊瑚,显得满身贵气。
膘肥体壮套着上好鞍具的高大黄骠马,坐着位衣着富贵眉清目秀的俊哥儿,面对招呼下马盘问的兵丁,满脸不耐,伸手扔出一块五两重的银子,叫带班的军官喜不自胜,眼尖的更是看见其拇指上带着块碧绿碧绿的翡翠扳指,当下还以为是哪家小公子出游归来,哪还敢阻拦盘问,都自点头哈腰的一连声”爷请入城”.
如此装碧,不为别的,就是想体验一下各种清代电视剧中那些阿哥贝勒们的潇洒。咱好歹也是来到满清统治时代,不装扮下腐女们最爱的主子,对得起人吗?
再说了,就凭咱这俊逸扮相,不比那小眼睛罗圈腿厚嘴唇圆鼻墩的满清贵族们强?不是更符合现代女姓心目中的白马阿哥?
所以,近千两银子,在高碑店那如流水般花了出去,柳蒙摆足了派头,连从衡山带下的长剑也是换成了鲨鱼皮剑鞘,用白绸带系在腰间,一晃从杀人利器变成佩饰之物,大摇大摆的堂而皇之佩戴着策马进了燕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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